扬州市经营性用地一级市场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
一、合同编号: JSZC-321000-HCZX-C2026-0005001
二、合同名称: 扬州市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一级市场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包三:市直及开发区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1000-HCZX-C2026-0005
四、项目名称: 扬州市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一级市场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方式:0514-87342336
供应商(乙方):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88号德基大厦9楼D座
联系方式:187616004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扬州市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一级市场土地价格评估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60000.00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包三-采购合同(扬州市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一级市场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pdf
包三-采购合同(扬州市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一级市场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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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扬州市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一级市场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00-HCZX-C2026-0005甲方:(买方)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卖方)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一级市场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扬州市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一级市场土地价格评估服务(包三)1.2标的质量:提供的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采购人要求。1.3标的数量(规模):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组织开展一级市场价格评估包括经营性用地价格评估及同区域内的协议出让(含划拨改出让)等评估工作。(详见磋商文件)1.4履行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单项工作,评估机构收到委托方完整评估资料后5日内,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明细表、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附件。1.5履行地点:扬州市1.6履行方式:1.7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国家收费标准×9%。2.2最终金额以中标单价和实际工作量结算,总价上限不超过36万元。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有关的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无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8.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8.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土地评估业务费扣除20%预付款后用由委托方每季度结算一次,根据工作量按实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本项目成交单价为国家收费标准×9%,按实际工作量计算年度总费用,其中协议出让(包括但不限于划拨改出让、协议租赁等情形)单宗如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宗计算费用:项目总费用在36万元以下按实际计算费用支付,计算项目总费用在36万元以上按36万元支付。按实际工作量每季度结算一次。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4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合同标的,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具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9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拉力重件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腹仃合间。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中万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3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甲方: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日期:0年月日日期:2026年3月1日见证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226年3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营性用地一级市场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