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 服务器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监狱管理局2026)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2025年度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监狱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1026839A_001_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监狱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501026839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监狱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历山路163号
联系方式:18053101397
供应商(乙方):亿维云数字技术(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3号银澎国际6层
联系方式:186053386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服务器
无
1
219.693
219.69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省直各监狱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度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监狱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2025年度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监狱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1026839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17100120250076采购人: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供应商:亿维云数字技术(山东)有限公司集采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采购人: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供应商:亿维云数字技术(山东)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2025年度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监狱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度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监狱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A包)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参照投标文件供货清单等。二、工期12个月。三、质量标准符合合同文件所有内容要求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叁拾贰万叁仟壹佰元整(¥7323100.00元);2.合同价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六、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2196930.00元,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玖佰叁拾元整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项目初验完成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即人民币2929240.00元,大写:贰佰玖拾贰万玖仟贰佰肆拾元整;通过竣工验收、财政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尾款,即人民币2196930.00元,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玖佰叁拾元整。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见附件1);(2)供货清单及报价表(见附件2);(3)报价函及其附录(见附件3);(4)保密协议书(见附件4);(5)中标或成交通知书;(6)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如果有);(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产品保修期、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盖章)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住所:济南市历山路163号(签字或签章)住所: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3号电话:0531-51799672电话:0533-236226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淄博北京路支行账号:237706858309邮政编码:255000附件1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无。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数量以货物清单为准,供应商按合同附件中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货物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货物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含软件系统)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按投标文件保质保量完成交付。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参照投标文件。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鲁财采〔2021〕25号5.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6.货款支付: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2196930.00元,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玖佰叁拾元整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项目初验完成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即人民币2929240.00元,大写:贰佰玖拾贰万玖仟贰佰肆拾元整;通过竣工验收、财政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尾款,即人民币2196930.00元,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玖佰叁拾元整。6.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6.2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6.3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7.合同变更7.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货物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货物价格不变。8.双方责任8.1供应商项目经理:王梓良,联系电话:18905337639。供应商更换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8.2供应商应将货物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货物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8.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货物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8.5装箱单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8.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8.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8.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货物,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货物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8.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8.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货物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8.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8.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8.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违约与赔偿9.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返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1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0.1%计算,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采购人因此主张权利的供应商还应承担采购人因此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或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项目工期延期不作为供应商的违约责任。9.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9.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货物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货物,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赔偿。9.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9.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9.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货物,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10.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0.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0.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0.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1.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1.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货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担保费、保全费等一切损失(该处各类费用的承担也适用于因供应商违约行为导致采购方采取包括法律等手段在内的各类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的情形)。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2.争议解决12.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历下区人民法院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3.其他13.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13.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3.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450407992@qq.com。13.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加盖公章后生效。13.5补充条款:无。附件2货物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应用服务器IDEASEADH-RS2197VL浙江华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台332200966002数据资源节点Inspur浪潮CS5280K2浪潮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台219200019320003流媒体服务器IDEASEADH-RS2197VL浙江华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台373320012284004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控制终端(工作站主机)Inspur浪潮CE530H浪潮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台2875002100005液晶显示器(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控制终端)Inspur浪潮P2703Q浪潮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台281000280006分控室指挥安防控制终端(工作站主机)Inspur浪潮CE530H浪潮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台14655008030007液晶显示器(分控室指挥安防控制终端)Inspur浪潮P2703Q浪潮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台14610001460008数据库瀚高数据库瀚高安全版数据库系统V4.5瀚高基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套276500017550009资源管理软件Inspur浪潮InCloudRail济南浪潮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套35600016800010中间件中创V10.0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套272900078300011总控主机Inspur浪潮CE530H浪潮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台345001350012液晶显示器(总控主机)Inspur浪潮P2703Q浪潮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台31000300013操作系统统信软件统信服务器操作系统V20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套27580015660014合计7323100附件3保密协议书为在项目实施期间以及实施完成以后保护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采购人信息秘密等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保密规定:一、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供应商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方式和行动,协助采购人保证信息安全和保守信息秘密。对项目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培训,签订安全保密责任承诺书。二、供应商因工作需要接触到采购人的相关材料以及电子文件等,供应商必须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三、供应商需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项目实施期间接触到的任何属于采购人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采购人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材料,以保证其秘密性。供应商在项目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采购人宣布公开;供应商同意就项目完成后所承担的保密义务,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保密费用。四、供应商承诺,在为采购人提供项目服务及之后,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供应商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采购人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供应商应当承担采购人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供应商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供应商的项目款中扣除。五、供应商应当于项目实施完成时,或者于采购人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采购人的财物,包括记载着采购人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供应商不得自备载体记录秘密信息。六、本协议所提及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有关监狱工作全部数据等。七、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采购人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采购人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供应商的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十、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中各条款的法律含义。采购人: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公章),供应商:亿维云数字技术(山东)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2026年1月日,2026年1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 服务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