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采购合同公告(内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2026)



一、合同编号: SCHT-2026-452448
二、合同名称: 内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3511089450193
四、项目名称: 内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内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 址: 四川省内江市内江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B5栋302
联系方式:15884861818
供应商(乙方):内江市东兴区中鑫汽车修理厂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
联系方式:139802159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43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4.3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内江市高新区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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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51203511001000001征集人: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内江市东兴区中鑫汽车修理厂合同名称:内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6-452448甲方:内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乙方:内江市东兴区中鑫汽车修理厂合同金额(元):43000.00人民币大写:肆万叁仟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基础单价:43000.00元折扣率:7.80%报价单价:430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43000.00元服务内容:1.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2.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照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中明确的工时定额计算;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地,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本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8,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6。如供应商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4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第1页-×1.8×40%=25.92元/工时。如供应商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4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6×40%=23.04元/工时。服务标准:1.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2.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照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中明确的工时定额计算;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地,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本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8,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6。如供应商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4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8×40%=25.92元/工时。如供应商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4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6×40%=23.04元/工时。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1.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2.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照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中明确的工时定额计算;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地,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本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8,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6。如供应商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4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8×40%=25.92元/工时。如供应商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4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6×40%=23.04元/工时。(2)服务名称:管理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应向采购人公开,在业务-第2页-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等。2.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3.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4.维修工艺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5.人员着装整洁、佩带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6.有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7.具备重要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服务标准:1.供应商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应向采购人公开,在业务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等。2.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3.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4.维修工艺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5.人员着装整洁、佩带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6.有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7.具备重要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服务质量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服务质量满足但不限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2.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历天;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历天。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3.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无偿将其返修;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负责相关后果。服务标准:1.服务质量满足但不限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2.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车辆行-第3页-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历天;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历天。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3.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无偿将其返修;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负责相关后果。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服务标准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服务要求满足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2.供应商应建立联络制度,同时设置1—2名联络员,联络员相关信息若有变动,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3.供应商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若未能完成的,需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才可延期,并重新约定完工时间;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公务用车报修单”(简称“报修单”),一一核查送修车辆拟维修保养的明细,核查时如有无需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不维修,并在报修单中注明原因;若核查时发现报修单中未提及但确需及时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重新填写报修单;核查无误后由核查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鲜章;5.依据相关标准和维修手册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确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方案,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维修方案因实际情况改变须征得采购人同意);6.供应商应在送修车辆竣工1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交接时向采购人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和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内容包但不限于维修保养项目的品目(应与报修单保持一致)和与之对应的维修工时费原价和折扣后价格、材料费进价(所用到的材料需单独列出并出具进货单)、维修总金额等内容,采购人根据竣工送修车辆及其相关资料一一核查,核查无误后,在维修清单上签字或盖章;7.供应商应保障维修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安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公务车私用,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经营场所试车或作它用,若发生失火、被盗、意外事故及其它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所用-第4页-配件均实行追溯制度。供应商应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自行选择。换下的配件、总成交托采购人自行处理;9.提供24小时应急电话及在10分钟内做出响应;10.提供距维修服务点20公里内免费施救;11.采购人拥有供应商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车辆年审服务。12.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半年;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服务标准:1.服务要求满足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2.供应商应建立联络制度,同时设置1—2名联络员,联络员相关信息若有变动,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3.供应商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若未能完成的,需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才可延期,并重新约定完工时间;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公务用车报修单”(简称“报修单”),一一核查送修车辆拟维修保养的明细,核查时如有无需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不维修,并在报修单中注明原因;若核查时发现报修单中未提及但确需及时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重新填写报修单;核查无误后由核查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鲜章;5.依据相关标准和维修手册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确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方案,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维修方案因实际情况改变须征得采购人同意);6.供应商应在送修车辆竣工1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交接时向采购人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和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内容包但不限于维修保养项目的品目(应与报修单保持一致)和与之对应的维修工时费原价和折扣后价格、材料费进价(所用到的材料需单独列出并出具进货单)、维修总金额等内容,采购人根据竣工送修车辆及其相关资料一一核查,核查无误后,在维修清单上签字或盖章;7.供应商应保障维修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安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公务车私用,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经营场所试车或作它用,若发生失火、被盗、意外事故及其它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所用配件均实行追溯制度。供应商应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自行选择。换下的配件、总成交托采购人自行处理;9.提供24小时应急电话及在10分钟内做出响应;10.提供距维修服务点20公里内免费施救;11.采购人拥有供应商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车辆年审服-第5页-务。12.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半年;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5)服务名称:环保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蓄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2.供应商应具有废油、废蓄电池、废漆渣、活性炭等有害物质的回收处理合同或协议。3.供应商应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核查。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蓄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2.供应商应具有废油、废蓄电池、废漆渣、活性炭等有害物质的回收处理合同或协议。3.供应商应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核查。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6)服务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对内江市主城区、市中区、东兴区、高新区、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大、中、小型修理,二级及以上维护保养,以及其他汽车专项修理服务。服务标准:对内江市主城区、市中区、东兴区、高新区、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第6页-行大、中、小型修理,二级及以上维护保养,以及其他汽车专项修理服务。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内江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B5栋302。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15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6.12.31五、违约责任/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7页-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第8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邓莉莉甲方联系人:童晓雪联系电话:15884861818单位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内江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B5栋3022026年03月09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黄小波开户银行:内江农村商业银行东街子支行银行账号:88100120003219425乙方联系人:艾丽联系电话:13980215918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银行行号:3146630000152026年03月09日-第9页--第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