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运维服务-微平台网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维修资金管理事务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11N42516915120261
二、合同名称:浦东新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物业微平台)运维服务-微平台网络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5000251124155564-15297115
四、项目名称:浦东新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物业微平台)运维服务-微平台网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物业管理中心
地址:秀浦路2388号1513室
联系方式:61183725
供应商(乙方):上海众恒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吉瑞(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456号A202、203室
联系方式:173178612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浦东新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物业微平台)运维服务-微平台网络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2640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提供浦东新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物业微平台)网络服务,通过网络通讯、VPN通道、线路运维支撑平台日常运行,为物业微平台提供安全可靠的通讯支撑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2026年度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2640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浦东新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物业微平台)运维服务-微平台网络服务的合同(11N42516915120261).pdf
合同编码:11N42516915120261浦东新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物业微平台)运维服务-微平台网络服务合同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物业管理中心乙方:上海众恒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解释顺序按排列序号):(1)成交通知书;(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服务范围及内容本合同所提供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服务标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书中的内容为基础。服务范围及内容应至少满足并涵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4.合同价格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本合同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264020元(大写:壹佰贰拾陆万肆仟零贰拾元整圆整),分项价格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说明。5.支付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并且财政拨款到位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50%,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金额。注:本项目采购预算所涵盖的服务期限为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采购工作完成前由原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服务,如本次乙方非原服务单位,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待项目采购完成后由乙方按成交价折算支付给原服务单位相应的服务费用,费用按成交总价/2026年全年天数*原单位服务天数计算。6.服务期限2026年度。7.履约延误7.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7.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8.误期赔偿除合同第9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直至提供服务为止。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迟延提供服务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服务)超过5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参照第11.1条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9.不可抗力9.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乙方遭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提供服务的,应提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争端的解决1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0.2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11.违约解除合同11.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前述违约金的,另行全额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对乙方已完成的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计价标准的80%予以结算。(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3)乙方擅自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超过5个自然日。(5)如果经整改壹次仍未能够通过甲方验收的。(6)乙方搭建的平台和软件系统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乙方擅自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向第三方披露。(8)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丧失了相关资质的。11.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2.破产解除合同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3.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4.合同生效14.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4.2本合同一式(贰)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15.合同附件15.1本合同附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15.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7.其他一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另一方送达有关通知及文件的,可按照本条载明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送达,且相关通知及文件等均自被收件人本人签收、被他人代收、被拒收、被退件、被留置之时视为有效送达;无法确定前述送达时间的,则自通知及文件等发出3日后产生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前述关于通知的送达及其法律后果的约定亦适用于因本合同纠纷引发的法院诉讼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程序)的司法文书的送达。若一方欲变更相应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应将变更的通知按照前述约定向另一方进行送达,否则视为送达地址未发生变更。甲方通讯地址:秀浦路2388号1513室甲方收件人:王圳联系电话:61183725乙方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456号A202、203室乙方收件人:肖焱青联系电话:1731786126018.补充条款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以下无正文)甲方(加盖公章):上海市浦东新区物业管理中心乙方(加盖公章):上海众恒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王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肖焱青日期:日期:签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运维服务-微平台网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