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教育局2026)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4包
一、合同编号: 2026BFFFZ00135-4-001
二、合同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4包
三、项目编号: 2026BFFFZ00135-4
四、项目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4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教育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00002991135E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方式: 0551-63505178
供应商(乙方): 安徽合信国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11MA2NW41J9D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创新中心4幢101/101上室
联系方式: 186551087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三方软测评 (检测)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3.43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根据采购需求开展软件测评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6小时15分0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3-10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1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3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11
办理用时:
0天15小时22分
附件: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4包.pdf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1包
一、合同编号: 2026BFFFZ00135-1-001
二、合同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1包
三、项目编号: 2026BFFFZ00135-1
四、项目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教育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00002991135E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方式: 0551-63505178
供应商(乙方):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7430953544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
联系方式: 199096923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项目第1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439.37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2.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8小时3分10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3-10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10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49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11
办理用时:
0天15小时13分
附件: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1包.pdf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2包
一、合同编号: 2026BFFFZ00135-2-001
二、合同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2包
三、项目编号: 2026BFFFZ00135-2
四、项目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2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教育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00002991135E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方式: 0551-63505178
供应商(乙方): 安徽和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MA2UBBMAXJ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4楼
联系方式: 1390569021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2包监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监理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对项目实施时的关键点进行监理,且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项目组织及技术方案把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7小时54分35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3-10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10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49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11
办理用时:
0天15小时6分
附件: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2包.pdf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3包
一、合同编号: 2026BFFFZ00135-3-002
二、合同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3包
三、项目编号: 2026BFFFZ00135-3
四、项目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3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教育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00002991135E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方式: 0551-63505178
供应商(乙方): 华测风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069130540U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三期B1号楼10层
联系方式: 138569695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项目 (等保测评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系统开发部分内容(教研活动系统升级、培训管理系统、三名工作室、教师招考系统、教师发展认证系统(评价)、教师群体画像分析与数据视窗)三级等保测评。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4.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6小时8分42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3-10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10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5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11
办理用时:
0天15小时4分
附件: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3包.pdf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5包
一、合同编号: 2026BFFFZ00135-5-001
二、合同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5包
三、项目编号: 2026BFFFZ00135-5
四、项目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5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教育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00002991135E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方式: 0551-63505178
供应商(乙方): 中检集团天帷网络安全技术(合肥)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096551535Y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A1楼29层
联系方式: 0551-681200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五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按照招标和投标文件内容,对甲方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系统所涉及的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密钥管理及安全管理等方面,依据GB/T 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 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进行测试评估,出具《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6.7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6小时31分52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3-10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10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58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3-11
办理用时:
0天12小时34分
附件:
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5包.pdf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4包项目编号:2026BFFFZ00135-4甲方(采购人):合肥市教育局乙方(中标人):安徽合信国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安徽合信国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三方软测评(检测)服务采购;1.2.2服务内容:响应招标文要求;1.2.3服务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34,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叁佰元整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项目第1包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1.4.2发票开具方式: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240;1.5.2服务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1.5.3服务方式:根据采购需求开展软件测评服务。1.5.4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张红贵或授权代表(签字):张保彬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安徽合信国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账号:5519055122106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开区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5项目第1包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项目建设完成向乙方提交第三方检测申请后,乙方需在1个月内完成全方位测试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整改报告,并在整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2.15.3组织验收:甲方负责按照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验收工作。2.1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件黏贴/区域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1包项目编号:2026BFFFZ00135-1甲方(采购人):合肥市教育局乙方(中标人):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合肥市合肥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项目第1包;1.2.2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2.3服务质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4,393,75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本项目第1包,合同签订后,支付30%合同款;初验合格后,支付30%合同款;终验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240;1.5.2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1.5.3服务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5.4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张红贵或授权代表(签字):张友国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账号:5519029347102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三孝口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原权利人所有。2.1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2成交供应商在完成项目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培训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三个月后,成交供应商可申请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终验。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工作。2.17本项目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编号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三年售后质保,项目终期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自编号2乙方在实施本项目之前获得、拥有的知识产权等相应权利归原权利人所有。本项目系统开发部分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项目实施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归甲方所有。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品牌、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商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一、硬件设备采购(一)课堂实录及教学行为分析设备1智慧黑板品牌:科大讯飞iFLYTEK型号:BC86H合肥市、安徽智慧皆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3台1310039300(二)教研移动录播设备2移动录播主机品牌:奥威亚(AVA)型号:AE-V6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台53000530003高清摄像机品牌:奥威亚(AVA)型号:AX-C22P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台298089404数字无线音频套装品牌:奥威亚(AVA)型号:AWM-U8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套795079505无线图传块品牌:奥威亚(AVA)型号:AWN-G1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台59023606摄像机三脚架品牌:奥威亚(AVA)型号:X-526+BT-60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个120036007设备箱/线材箱品牌:奥威亚(AVA)型号:AI-6—4226F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套280028008摄像机锂电池品牌:视威型号:MC99南京市、南京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块115034509双通道电池快速充电器品牌:视威型号:SC-3230V南京市、南京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1480148010移动电源品牌:品晟型号:P801深圳市、品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台755755114K视频画面采集卡品牌:绿联型号:CM770深圳市、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块1350135012交换机品牌:锐捷型号:RG-ES108GD福州市、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台27527513教研移动录播设备辅材品牌:讯飞智元型号:定制合肥市、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项900900(三)专递课堂直录播设备14录播主机品牌:奥威亚(AVA)型号:AE-E4HPro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台2498014988015高清摄像机(教师)品牌:奥威亚(AVA)型号:AX-C22DUHA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台47502850016高清摄像机(学生)品牌:奥威亚(AVA)型号:AX-E12DS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台47502850017录制面板品牌:奥威亚(AVA)型号:KP-8P3A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台1500900018数字话筒品牌:奥威亚(AVA)型号:AX-DM828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8支11902142019无线话筒品牌:奥威亚(AVA)型号:GTS-968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台24001440020互动抬头屏品牌:Hisense型号:55H55E青岛市、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台34002040021互动音箱品牌:奥威亚(AVA)型号:CS-305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台21501290022交换机品牌:锐捷型号:RG-ES108GD福州市、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6台275165023机柜品牌:讯飞智元型号:定制合肥市、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台490294024专递课堂设备辅材品牌:讯飞智元型号:定制合肥市、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项210012600二、产品软件采购(一)课堂实录及教学行为分析25课堂实录及教学行为分析品牌:科大讯飞型号:AI课堂实录分析系统V1.0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3套150000450000(二)专递课堂26专递课堂远程互动教学品牌:奥威亚(AVA)广州市、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6套99005940026系统型号:互动云系统V1.0公司6套990059400三、系统开发27教研活动系统升级品牌:科大讯飞型号:定制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1套15500015500028培训管理系统品牌:科大讯飞型号:定制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1套31900031900029三名工作室品牌:科大讯飞型号:定制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1套15200015200030教师招考系统品牌:科大讯飞型号:定制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1套68000068000031教师发展认证系统(评价)品牌:科大讯飞型号:定制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1套80000080000032教师数字档案系统品牌:科大讯飞型号:定制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1套87000087000033教师群体画像分析与数据视窗品牌:科大讯飞型号:定制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1套390000390000四、数据治理服务34市本级教师数据治理服务品牌:科大讯飞型号:定制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1项9000090000合计金额(元)4393750域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2包项目编号:2026BFFFZ00135-2甲方(采购人):合肥市教育局乙方(中标人):安徽和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合肥市合肥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安徽和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2包监理服务;1.2.2服务内容: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监理服务;1.2.3服务质量:确保监理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项目第1包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1.4.2发票开具方式:足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240;1.5.2服务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1.5.3服务方式:对项目实施时的关键点进行监理,且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项目组织及技术方案把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1.5.4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张红贵或授权代表(签字):王伟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安徽和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账号:34130600001300038094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南七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1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乙方定期提交服务报告:乙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应每周向甲方提交监理周报,每月向甲方提交监理月报。2.1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域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3包项目编号:2026BFFFZ00135-3甲方(采购人):合肥市教育局乙方(中标人):华测风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合肥合肥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华测风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项目(等保测评);1.2.2服务内容: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系统开发部分内容(教研活动系统升级、培训管理系统、三名工作室、教师招考系统、教师发展认证系统(评价)、教师群体画像分析与数据视窗)三级等保测评。;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49,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项目第1包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240;1.5.2服务地点:合肥市,甲方指定地点;1.5.3服务方式:现场服务。1.5.4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张红贵或授权代表(签字):余世昌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华测风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账号:551908391810118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见第一部分合同书1.42.1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件黏贴/区域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5包项目编号:2026BFFFZ00135-5甲方(采购人):合肥市教育局乙方(中标人):中检集团天帷网络安全技术(合肥)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检集团天帷网络安全技术(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第五包;1.2.2服务内容:按照招标和投标文件内容,对甲方合肥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系统所涉及的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密钥管理及安全管理等方面,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进行测试评估,出具《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1.2.3服务质量: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67,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柒仟元整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项目第1包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1.4.2发票开具方式: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合法合规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240;1.5.2服务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1.5.3服务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5.4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张红贵或授权代表(签字):刘娟乙方账户信息户名:中检集团天帷网络安全技术(合肥)有限公司账号:551907060410999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5项目第1包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2.11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本项目服务的验收将以乙方提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为准。2.1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件黏/贴区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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