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营房装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2026)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 装修工程

_、合同编号:11NK1500700820261601
二、合同名称: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TY2024-S-241
四、项目名称: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地址:越城区世纪街107号
联系方式:0575-89100070
供应商(乙方):浙江良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联系方式:1596758358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3197.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93197.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简单.pdf
合同.pdf

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简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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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承包人(全称):浙江良辰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工程地点:滨海新区工程内容: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示意图及清单范围内的工作)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承包范围为: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1月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12月日(具体以竣工验收为准)合同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零捌佰陆拾伍元(¥950865元),招标控制价:1113049元,中标下浮率20%。标底文件规定其中:参与竞争部分金额:810917元,下浮后金额:648733元;不参与竞争部分金额:302132元含:1、装饰工程家具安装(二):40917元;2、装饰工程警营文化制作与安装(三):97160元;3、装饰工程健身器材(四):76740元;4、安装工程电气工程:3000元;5、安装工程空调设备:52492元;6、安装工程厨房设备:31823元。六、本工程项目经理:戴凤霞七、组成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施工合同(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本项目合同格式范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协议条款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为本工程项目合同主要协议条款,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进行承诺。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承包人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将在2日内批复。(二)工程开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开工通知后,在3日内开工。(三)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以建设单位的要求为准。(四)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的,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1.由发包人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2.不可抗力。3.非承包人的过失或造成的。承包人未按时完工的,均视为违约,其违约金为每延期一天扣500元,最多扣至合同价的3%。如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五)提前竣工奖励提前竣工奖励:/。二、质量与验收(一)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二)工程质量等级承包人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监理)和设计单位监督。工程竣工后经相关部门核验,不能达到要求质量等级的,作违约论处。合格等级未达到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返工至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如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的,中标施工单位应赔偿全部损失。三、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及下浮率,合同价根据承包人中标价确定。(二)价格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款予以调整。1、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3、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导致的调整。(三)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或金额为/。(四)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1)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2)待项目审计结束后7天内(含变更项目)支付至审计价的100%;四、材料和设备供应(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原则。一般材料由监理看样后自行采购;重要的材料应由监理和发包人共同看样认可后采购。特殊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自行处理一切损失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缺陷责任期与保修(一)缺陷责任期根据行业及国家、地(市)相关规定。(二)质量保修期限施工项目质保期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六、工程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按绍政办〔2007〕100号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绍兴市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缴纳。要求中标人在开工前完成向市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并向市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将缴纳凭证和相关手续递交发包人审核后一次性支付。七、其他(一)本工程中标后,承包方不得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自身或者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自行负责。(三)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经发包人三次书面通知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未能按规定到位,发包人可视情节作相应处理,直至将承包人清退出场。(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环境保护,防止噪声等污染情况发生。垃圾清运、处置应附合国家、地(市)相关规定,不得非法处置,由此产生的纠纷等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人在施工前应与发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做好施工安全工作,防止厂内外交通事故;杜绝用电事故;做好和周围居民的解释工作。(GF-2017-020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承包人(全称):浙江良辰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工程地点:滨海新区工程内容: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示意图及清单范围内的工作)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承包范围为: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1月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12月日(具体以竣工验收为准)合同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零捌佰陆拾伍元(¥950865元),招标控制价:1113049元,中标下浮率20%。标底文件规定其中:参与竞争部分金额:810917元,下浮后金额:648733元:不参与竞争部分金额:302132元含:1、装饰工程家具安装(二):40917元;2、装饰工程警营文化制作与安装(三):97160元;3、装饰工程健身器材(四):76740元;4、安装工程电气工程:3000元;5、安装工程空调设备:52492元:6、安装工程厨房设备:31823元。2六、本工程项目经理:戴凤霞七、组成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施工合同(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m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本项目合同格式范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协议条款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为本工程项目合同主要协议条款,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进行承诺。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承包人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将在2日内批复。(二)工程开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开工通知后,在3日内开工。(三)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以建设单位的要求为准。(四)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的,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1.由发包人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2.不可抗力。3.非承包人的过失或造成的。承包人未按时完工的,均视为违约,其违约金为每延期一天扣500元,最多扣至合同价的3%。如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五)提前竣工奖励提前竣工奖励:二、质量与验收(一)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二)工程质量等级承包人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监理)和设计单位监督。4T程竣工后经相关部门核验,不能达到要求质量等级的,作违约论处。合格等级禾法到的扣除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返工至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如尤法达到合格安求的,中标施工单位应赔偿全部损失。三、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及下浮率,合同价根据承包人中标价确定。(二)价格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款予以调整。1、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3、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导致的调整。(三)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或金额为L。(四)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1)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2)待项目审计结束后7天内(含变更项目)支付至审计价的100%;四、材料和设备供应(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原则。一般材料由监理看样后目行采购:重要的材料应由监理和发包人共同看样认可后采购。特殊要求:上。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白行处理一切损失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缺陷责任期与保修5(一)缺陷责任期1一质量保修期限六、工程保险七、其他责。6(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承包人(全称):浙江良辰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工程地点:滨海新区工程内容: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示意图及清单范围内的工作)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承包范围为: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1月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12月日(具体以竣工验收为准)合同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零捌佰陆拾伍元(¥950865元),招标控制价:1113049元,中标下浮率20%。标底文件规定其中:参与竞争部分金额:810917元,下浮后金额:648733元;不参与竞争部分金额:302132元含:1、装饰工程家具安装(二):40917元;2、装饰工程警营文化制作与安装(三):97160元;3、装饰工程健身器材(四):76740元;4、安装工程电气工程:3000元;5、安装工程空调设备:52492元;6、安装工程厨房设备:31823元。六、本工程项目经理:戴凤霞七、组成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施工合同(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本项目合同格式范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协议条款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为本工程项目合同主要协议条款,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进行承诺。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承包人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将在2日内批复。(二)工程开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开工通知后,在3日内开工。(三)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以建设单位的要求为准。(四)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的,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1.由发包人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2.不可抗力。3.非承包人的过失或造成的。承包人未按时完工的,均视为违约,其违约金为每延期一天扣500元,最多扣至合同价的3%。如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五)提前竣工奖励提前竣工奖励:/。二、质量与验收(一)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二)工程质量等级承包人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监理)和设计单位监督。工程竣工后经相关部门核验,不能达到要求质量等级的,作违约论处。合格等级未达到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返工至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如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的,中标施工单位应赔偿全部损失。三、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及下浮率,合同价根据承包人中标价确定。(二)价格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款予以调整。1、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3、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导致的调整。(三)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或金额为/。(四)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1)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2)待项目审计结束后7天内(含变更项目)支付至审计价的100%;四、材料和设备供应(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原则。一般材料由监理看样后自行采购;重要的材料应由监理和发包人共同看样认可后采购。特殊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自行处理一切损失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缺陷责任期与保修(一)缺陷责任期根据行业及国家、地(市)相关规定。(二)质量保修期限施工项目质保期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六、工程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按绍政办〔2007〕100号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绍兴市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缴纳。要求中标人在开工前完成向市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并向市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将缴纳凭证和相关手续递交发包人审核后一次性支付。七、其他(一)本工程中标后,承包方不得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自身或者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自行负责。(三)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经发包人三次书面通知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未能按规定到位,发包人可视情节作相应处理,直至将承包人清退出场。(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环境保护,防止噪声等污染情况发生。垃圾清运、处置应附合国家、地(市)相关规定,不得非法处置,由此产生的纠纷等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人在施工前应与发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做好施工安全工作,防止厂内外交通事故;杜绝用电事故;做好和周围居民的解释工作。(GF-2017-020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承包人(全称):浙江良辰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工程地点:滨海新区工程内容: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示意图及清单范围内的工作)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承包范围为:越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袍江中队营房装修改造项目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1月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12月日(具体以竣工验收为准)合同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零捌佰陆拾伍元(¥950865元),招标控制价:1113049元,中标下浮率20%。标底文件规定其中:参与竞争部分金额:810917元,下浮后金额:648733元:不参与竞争部分金额:302132元含:1、装饰工程家具安装(二):40917元;2、装饰工程警营文化制作与安装(三):97160元;3、装饰工程健身器材(四):76740元;4、安装工程电气工程:3000元;5、安装工程空调设备:52492元:6、安装工程厨房设备:31823元。2六、本工程项目经理:戴凤霞七、组成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施工合同(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m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本项目合同格式范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协议条款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为本工程项目合同主要协议条款,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进行承诺。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承包人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将在2日内批复。(二)工程开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开工通知后,在3日内开工。(三)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以建设单位的要求为准。(四)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的,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1.由发包人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2.不可抗力。3.非承包人的过失或造成的。承包人未按时完工的,均视为违约,其违约金为每延期一天扣500元,最多扣至合同价的3%。如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五)提前竣工奖励提前竣工奖励:二、质量与验收(一)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二)工程质量等级承包人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监理)和设计单位监督。4T程竣工后经相关部门核验,不能达到要求质量等级的,作违约论处。合格等级禾法到的扣除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返工至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如尤法达到合格安求的,中标施工单位应赔偿全部损失。三、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及下浮率,合同价根据承包人中标价确定。(二)价格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款予以调整。1、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3、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导致的调整。(三)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或金额为L。(四)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1)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2)待项目审计结束后7天内(含变更项目)支付至审计价的100%;四、材料和设备供应(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原则。一般材料由监理看样后目行采购:重要的材料应由监理和发包人共同看样认可后采购。特殊要求:上。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白行处理一切损失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缺陷责任期与保修5(一)缺陷责任期1一质量保修期限六、工程保险七、其他责。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房装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