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配送 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南昌市城市管理局2026)



一、合同编号:洪购[2026]F1010002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市城管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洪购[2026]F10100020

四、项目名称:2026年市城管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299号
联系方式:0791-83986626
供应商(乙方):江西八方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姑桥东路99号南昌深圳农产品市场店面4-04-112室
联系方式:188791212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食材配送项目
1(元)
¥840,000.00
¥840,000.00
1.供应商具备生鲜食材的采购配送相关资质经验,且服务质量满足本项目要求。 2.能够满足临时调整补充菜品的要求,必须在2个小时内将所需的食材保质保量地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配送过程安全专业,在高温的情况下要有专门配送车,有固定的配送车辆,且运输途中保证食材不受污染出现变质。 4.食品质量要求: 4.1、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2、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4.3、不得运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 4.4、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4.5、不得运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4.6、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7、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每次送货必须提供该批次的质量检测(验)报告,蔬菜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禽类提供兽药残留检测证明、肉类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干货类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采购人的影响,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 4.8、物资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4.9、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人单位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0、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并符合磋商文件质量要求

合同金额: 8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04日至2027年03月03日
履约地点:南昌市城管执法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6年食堂配送合同.pdf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03月11日

采购合同(协议)甲方: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江西八方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双方平等自愿、互信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食堂使用的食材和相关辅料(以下简称“食材”)等由乙方采购销售项目,订立本合同。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服务期:一年,自2026年3月4日-2027年3月3日止。三、报价方式1、合同价格:在旺中旺、天虹超市(南昌地区)、华润万家、大润发四家零售价作为依据(除超市特价商品),结算按基准价的64%。2、食堂食材每季度经甲、乙双方确认一次官网基准价(原则上每季度第1个月月底,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以此作为整个季度的配送价格。具体操作方式:由甲方随机从4家超市抽取3家进行取价,以三家同品牌、同规格商品的普通零售挂牌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如食材价格3家不全则剩余1家递补;如仍未满足,则以实际有价的超市零售价作为基准价;超市未有则双方共同询价,以红谷滩沁园菜场零售价认定成交价;超市、菜场均不能询到价按专业市场价或淘宝价执行。3、乙方所供应的食材的品质档次应达到上述超市的水平;肉类1/6为生鲜:活鲜(水产品、禽类)配送为净重,水产品按验收重量(去鳞不含内脏的净重)上浮20%计量,鸡、鸭、鹅等禽类按验收重量(去毛不含内脏的净重)上浮30%计量(鸡、鸭内脏乙方应免费处理好送4给甲方)。4、合同总金额不超过96万(其中包含832平台产品金额,具体以市采购办确定为准),日常采购金额以实际货物为准。甲方按政府要求可自行在832平台采购食材,乙方如有供货渠道,可优先提供,价格以官网标准执行。5、甲方通过调查,如发现乙方提供的结算价格高于定价基准的成交折扣率,在结算时可要求乙方调低超出的报价,并视情节处以500元至3000元罚金。如一年中出现三次类似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四、付款方式:按照当月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双方以自然月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上月销售货款经双方确认无误(双方销售货款的确认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后,乙方按实际金额提供100%税务机关正式发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到乙方的银行账户。五、验收标准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甲方提前1天将所需采购清单提供给乙方。2、乙方必须应按照甲方要求为准。于当日上午7:30前必须将食材配送到位,送货时间不及时或货源不足,造成甲方无法正常运行,2/6乙方每次按当批量采购食材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协商解决。3、乙方供货应按甲方提供的食材清单配备货物,涉及的品牌、三规格、重量、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其它食材代替,一经发现,每次按当批量采购商品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所供食材涉及的一切费用(运输、搬运、等劳务费用,以及其它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5、乙方食材送达后,乙方提供进货清单,双方应当场点验,经验收无误后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供货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6、运输食材的交通工具必须干净整洁,运输时必须摆放整齐,对易破损及需冷冻的物品应当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破损,由乙方承担损失并及时更换物品,涉及的一切费用(运输、搬运、等劳务费用,以及其它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由乙方负责。7、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及其所雇佣、聘请的人员,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疾病等伤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六、违约责任1、乙方供货量与采购计划误差5%以内的,按实际数量、重量验收结算。超过5%的部分,甲方有权予以退回;不足95%的,由甲方决定是否需要即时补足,不能即时补足的,乙方按该食材不足部分结算价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2、乙方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如违反国家饮食卫生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责令乙方更换合格食材。因乙方提供的食材验收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而出现食材供应短缺的,甲方可自行采3/6购,甲方直接采购的食材,所需货款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制定相应处(第一次1000元,第二次2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补充食材的,乙方必须在2个小时内将所需的食材保质保量送达,如乙方无法达到要求,制定相应处罚措施(第一次处罚500元、第二次处罚1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7方提供的食材应可溯源并出具相关质检合格材料,如甲方抽检发现可以拒收,并按5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出现3次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甲方按常规方法洗净处理食材后,因乙方供应食材的质量问颢出现1种食材无法加工使用部分达到该食材进货总重7%-15%的,甲方按当日所购全部食材总价的70%支付货款,如2种及以上食材出现7%-15%部分无法使用情况,甲方则按当日所购全部食材总价的30%支付货款,如3种以上食材出现此情况,则甲方不予支付当日购菜款;如出现1种食材无法加工使用部分达到该食材进货总重15%以上,甲方按当日所购全部食材总价的60%支付货款,如2种及以上食材出现15%以上部分无法使用情况,甲方则按当日所购全部食材总价的20%支付货款。合同期内出现上述情形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6.7方因不可抗力停止供货,需向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言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需要从其他渠道供货,乙方应充分说明原因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否则按违约处理。7、因乙方供应的货物造成甲方食物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68、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业转让、转包;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9、乙方应支付的罚款及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赔偿,全部由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并保留1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七、争端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文件的构成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招响应文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甲方有权确定前述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通知及送达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内关于双方地址、电话、银行信息等信息均系真实有效,为双方履行协议及解决协议争议时接收其他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件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且适用至本协议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信息而未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三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甲方:(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0-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江西八方配送有限公司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朱姑桥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502013209300017576地址:地址:电话:1887911268电话:签证日期:签证日期:2026年2月28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配送 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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