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志丹县自然资源局2026)
一、合同编号:HT-志丹县-2026-00059
二、合同名称: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志丹县-2025-00481
四、项目名称:镇区范围确定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志丹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志丹县中心街
联系方式:13629218911
供应商(乙方):陕西十方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区
联系方式:150029879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镇区范围确定
1(项)
¥238,000.00
¥238,000.00
符合相关规定及采购需求
合同金额: 23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9月04日
履约地点:志丹县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志丹县镇区范围确定项目技术服务合同.pdf
志丹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3月12日
志丹县镇区范围确定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志丹县自然资源局乙方:陕西十方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3月日甲方(委托方):志丹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受托方):陕西十方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志丹县镇区范围确定项目,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志丹县镇区范围确定。2.服务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区和镇区范围确定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1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城区和镇区范围确定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5)23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开展镇区范围确定工作。以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开展志丹县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工作,以最新年度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为基底,选取国土调查成果中城镇村属性码为202(建制镇)及202A(建制镇独立工业用地)的图斑数据所明确的空间范围作为镇区初始范围。以镇区初始范围为基础,依次判断向外延伸100m范围内(含与100m范围相交)的图斑地类是否符合《镇区范围确定规程》技术规范规定的镇区实体地物必选类别或候选类别,进行逐一判断,若符合规则纳入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得到迭代后镇区实体地域范围。。3.服务期:180日历天。4.成果内容:①矢量数据:镇区实体地域范围成果应包括2021年度成果矢量数据,2022、2023、2024年度镇区实体地域范围更新部分矢量数据-1-②统计数据:涉及的镇区最小统计单元的面积数据(包括总面积、指定地类面积);③其他相关资料:镇区单位确定报告等。第二条服务费用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捌仟元整¥F238000.00元。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服务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玖仟元整,¥:119000.00元。成果通过省级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玖仟元整,¥:119000.00元。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06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2.甲方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2-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3-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4-甲方全称(盖章):志丹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全称(盖章):陕西士方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双创中心A座9层HD-CA-A70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朱梦新电话:电话:15829680585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影路支行帐号:129919464010001签订日期:L026年3月5日签订日期:2026年3月5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