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市北区民政局2026)



合同编号:Y370203306001202600002_001

合同名称: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602000051_009

项目名称: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市北区民政局

地址:辽阳西路18号

联系方式:83675685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6号

联系方式:18561359300

合同签订日期:2026-03-12

合同金额:465.75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人寿保险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6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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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保险单(正本)二零二六年3月市北区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保险单本保险单内容主要包括明细表、特别约定、保险条款等。本保险单还包括本公司今后以备忘录、特别约定,批单等方式增加的内容。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投保人同意向下列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缴付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负责给付保险金。投保人:青岛市市北区民政局(盖章)吉绿会授权人:(签字)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盖章)授权人:(签字)签发日期:2026年3月签发地点:中国青岛市2明细表青岛市市北区民政局二、被保险人:经青岛市市北区公安、民政、财政三方确认,具有青岛市市北区户籍,出险时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不设年龄上限)。三、保险条款: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2025款)条款四、保险期间:自2025年12月1日00:00时起至2026年11月30日24:00时止。五、保险范围:(一)意外伤害身故、残疾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意外伤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原因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标准号:GB/T44893-2024)(见释义)(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什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二)意外伤害医疗被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青岛市辖区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青岛市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青岛市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3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先行赔付,余额部分由本保险合同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单次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三)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在青岛市辖区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青岛市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按保险单约定的日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责任描述具体详见保险条款。(四)保险责任范围及限额简述表保障范围赔付标准保险给付金额意外身故保险金身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1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伤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助在青岛市辖区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偏远地区可在乡镇级医院)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先行赔付,余额部分单次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以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限。5000元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每天给付金额:30元;累计最高给付180天。5400元(五)承保其他条件1.免赔额:意外伤害:无免赔意外伤害医疗:100元人民币/次2.青岛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年满59周岁不满60周岁人数/2+市公安局统计的年满60周岁人数:310500人43.保险费率及保险费:9315000元,大写:玖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备注:保险费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计取3元/人/年用作意外受伤者康复指导服务4.保险费支付市北区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资金部分由市级财政直接支付至承保保险公司;区级资金部分由各区市民政局协调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经财政部门审批后及时因项目资金未及时支付而导致的理赔投诉和纠纷,由相关区(市)民政部门负责处理。5.俫障地域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即被保险人意外事故的发生地为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且意外医疗费用的产生在青岛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5.司法管辖权:本保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香港、澳门、台湾除外)6.议解决:有关本保险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保单签发地的人民院提出诉讼。特别约定:7()本保单投保实行免清单投保,凡经所在行政区域公安、民政、财政三方确认,户第所在地在市北区域内年满60岁(含)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出险时年满60(含)以上的老年人,不设年龄上限,自动纳入保险和理赔范围。(2)投保人已经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已经获得充分的相关信息进行承保。(31在理赔处理时,被保险人提供了《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5险条款》中约定的相关单证后,保险公司应立即审查核定,并将牢核结果通知被保险人;若保险公司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立即向被保险人说明应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在接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未淀⊥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保险公司认可索赔资料完整。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就赔行金额达成一致后,在赔款金额小于等于5000元人民币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赔款金额大于5000元人民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4)保险公司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赔偿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先予支付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部分的数额;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及时支付相应的差额。(5)已办理青岛市市北区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非青岛市户籍老年人可自愿购买本保险产品(不含康复指导服务),费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承保人另行出具保单,具体出单方式另行约定。(6)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伤残按下表所列评残等级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表)序号伤残程度给付比例1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100%2二级伤残90%3三级伤残80%4四级伤残70%5五级伤残60%6六级伤残50%7七级伤残40%8八级伤残30%9九级伤残20%10十级伤残10%注:意外伤害伤残等级评定,参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标准号:GB/T44893-2024)68.他事项:(1)保险责任内容具体以备案后的保险条款为准:(2)其他未尽说明事宜以《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框架协议》为准。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意外伤害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