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及产业路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隆兴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52032525709804423537032025000001

二、合同名称:道真自治县隆兴镇永红村供水及产业路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ZZY采2025-011
四、项目名称:道真自治县隆兴镇永红村供水及产业路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隆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隆兴镇街上
联系方式:15985208564
供应商(乙方):遵义垣和城建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尹珍街道新城社区迎江花园3栋2楼
联系方式:180842199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道真自治县隆兴镇永红村供水及产业路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01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施工工期:3个月(90日历天)项目经理:江军执业证书信息:贵 2522021202318253

2.合同金额(元):701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隆兴镇永红村供水及产业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pdf

道真自治县隆兴镇永红村供水及产业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隆兴镇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0325009524652T;住所: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隆兴镇街上;法定代表人:王艳;联系人:周进联系电话:15985208564。承包人(乙方):遵义垣和城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2MA6E45PF83;住所: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尹珍街道新城社区迎江花园3栋2楼;法定代表人:冯文强;联系人:肖浪联系电话:18084219989。为加快推进我镇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建设项目地点及建设内容(一)工程建设地点:道真自治县隆兴镇永红村(二)建设内容:1.新建水池4座共620m:分别建20m水池1座、100m水池1座、200m水池1座、300m水池1座;2.是新建取水井1个;3.新建供水管网6450米。二、承包方式该工程总价:柒拾万零壹仟圆整(¥:701000.00元,含税价),工程采取总价控制,单价计算,最终以审计结算为支付依据,不得突破工程总价。三、建设工期乙方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进场,2025年11月底完工,建设工期3个月。四、工程款支付1.施工过程中,按工程进度支付,乙方报送产值经甲方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产值的80%;2.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完成产值的90%;3.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五、甲方责任1、现场提供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明细清单以投标预算为准。2、对工程质量以甲方明确为准,负责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3、甲方负责提供水、电。4、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六、乙方责任1、合同一经签订,认真作好施工组织准备,并在5天内施工队进场开工。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格工程质量,严禁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3、自觉接受甲方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4、按照前期的现场设计规划,严禁擅自改变项目线路、增(减)项目预算量,如因特殊情况需向甲方反应,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不验收。5、乙方应及时做好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隐蔽部分工程要附影像照片、项目建设内容平面图、项目竣工牌等资料)6、为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应缴纳工程总款的5%到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工程保质金,项目保质期为一年,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问题予以退还保质金,若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则需由乙方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退还保质金。七、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其它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用合格材料,杜绝使用劣质材料,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整改,整改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2、在基础开挖完毕时,必须经镇或村项目管理人员到现场察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否则不予计工程量,并作返工处理,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3、乙方在施工中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及时开工、竣工时间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退场、或清场处理,终止执行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4、如在本合同施工期限内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顺延工期;在本合同施工期限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不能以此要求延长工期。八、工程验收及工程款结算及时间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完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镇县两级验收合格后,进行审计结算,工程造价以审计结算为准。九、安全责任1、乙方要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施工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在作业区内必须制作警示标志牌,无关人员、养殖畜禽不能进入作业区。十、违约责任1、乙方不得拖延工期,不可抗力因数除外,否则超出工期1天按合同价1‰进行扣工程款。如多次督促无果的甲方直接清场。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必须及时向乙方工程款,如因支付工程款不到位,造成工程推进之后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3、若因为质量问题甲方要求返工的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后继续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结账且乙方不得破坏已建设的工程。4、因为甲方的纠纷问题导致延误工期的由甲方负责,工期自然顺延。5本施工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如因发现分包转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肆份。甲、乙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返工的继续有效)。在执行中出现的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一方违约,应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乙方:遵义垣和城建有限公司隆兴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2年8月99日K年8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及产业路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