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排水通道建设工程 自动化监测 隧道净空收敛监测 人工监测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2026)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地铁安全监测
三、项目编号:ZZZY-FW-2025-072
四、项目名称: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地铁安全监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本级
2、地址:青山区工业四路25号青山105泵站
3、联系方式:027-86841715
4、供应商(乙方):武汉地铁桥隧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欢乐大道77号
6、联系方式:180717202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地铁安全监测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751000元
5、合同金额:175.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11月06日;履约地点:武汉市青山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7-2025-01285
七、合同变更信息
1、原合同编号:无
2、原合同名称: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地铁安全监测
3、合同变更时间:2026-03-12
4、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变更合同计划支付信息等
八、合同签订日期:2026-02-06
九、变更合同公告日期:2026-03-12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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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安全监测合同-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pdf

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一地铁安全监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QS-JY-2026-019委托方: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武汉地铁桥隧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n6.2.6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住所地:武汉市青山区工业四路25号委托方(甲方):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村街道青翠苑特1号大楼5楼法定代表人:刘新克项目联系人:黄鹏程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口电子信箱口受托方(乙方):武汉地铁桥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秦园路22号法定代表人:万勇项目联系人:李敏锋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口电子信箱口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秦园路22号电话:027-83488180因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原因,甲方需对受影响的武汉轨道交通5号线建设二路站及科普公园站建设二路站区间进行监测,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监测工作。根据《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代建委托合同》约定,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代建单位为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住所地:武汉市青山区工业四路25号委托方(甲方):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村街道青翠苑特1号大楼5楼法定代表人:刘新克项目联系人:黄鹏程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工业四路25号电,话:027-86660150受托方(乙方):武汉地铁桥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秦园路22号法定代表人:万勇项目联系人:李敏锋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秦园路22号电,话:027-83488180因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原因,甲方需对受影响的武汉轨道交通5号线建设二路站及科普公园站~建设二路站区间进行监测,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监测工作。通讯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工业四路25号根据《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代建委托合同》约定,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代建单电话:027-86660150位为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地铁安全监测。2.工程地点:武汉市轨道交通5号线建设二路站及科普公园~建设二路区间。3.工程范围:建设二路站及科普公园~建设二路区间。4.服务内容:包含自动化监测、人工监测、人工复核、结构状态调查、基准点联测、技术服务等。5.合同工期:暂定9个月,以实际为准。6.开工日期:暂定2026年3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二条,合同价款7.合同暂定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1751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伍万壹仟元整),其中不含税费用为人民币1651886.79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壹仟捌佰捌拾陆元柒角玖分),税额人民币99113.21元(大写:玖万玖仟壹佰壹拾叁元贰角壹分),税率6%。费用明细见附合同工程量清单。件1:8.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第三条,付款方式9.根据甲方与项目建设单位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签订的代建合同约定,乙方按照甲方及建设单位要求提交相关请款资料后,由本工程建设单位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建设单位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款的30%;监测工作开始后,每季度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并按80%比例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暂定含税总费用的80%时停止支付;监测工作全部完成,乙方提交全部资料并办理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尾款待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完成后,按审计结果一次性付清(多退少补)。定含税总费用,如项目在财务决算审计或其他上级部门审计过程中,查实项目存在超付并需退款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及建设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十九街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0MA4KN67M9P电话:027-83481117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徐东支行账号:3840018800005963611.关于发票的特别约定:建设单位向乙方支付每笔服务费前,乙方必须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等额增值税发票给建设单位,否则不予支付,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建设单位开票信息如下:名称: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纳税人识别号:420107733563759电话:027-8684267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十九街支行账号:3202008129200002352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12.甲方义务作开始后,每季度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并按80%比例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暂定含税总费用的80%时停止支付;监测工作全部完成,乙方提交全部资料并办理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尾款待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完成后,按审计结果一次性付清(多退少补)。爽审计: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结算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暂定含税总费用,如项目在财务决算审计或其他上级部门审计过程中,查实项目存在超付并需退款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及建设单位开展相关工作。10.乙方指定并认可下列银行账户信息为乙方的收款账户:名称:武汉地铁桥隧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0MA4KN67M9P电话:027-83481117审计: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结算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暂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徐东支行账号:3840018800005963611.关于发票的特别约定:建设单位向乙方支付每笔服务费前,乙方必须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等额增值税发票给建设单位,否则不予支付,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建设单位开票信息如下:10.乙方指定并认可下列银行账户信息为乙方的收款账户:名称: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纳税人识别号:420107733563759名称:武汉地铁桥隧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7-86842679账号:3202008129200002352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12.甲方义务12.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资金计划,协调建设单位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12.2对乙方提供的与地铁车站或线路有关的监测服务成果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12.3甲方配合乙方对现场相关工作的监督,对于乙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要求提出的涉及隧道的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甲方应予以积极响应。12.4甲方应按照经审批的设计及施工方案开展项目施工,应严格落实设计、施工及评估报告各项技术及施工组织要求。12.5甲方应提供项目对地铁影响评估报告、项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方案、地铁集团安全意见审查书等,作为乙方开展本项目监测工作的依据。12.6配合乙方完成项目收入确认手续,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项目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签字盖章确认。13.乙方义务13.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场通知后5日内,组织实施本次监测。13.2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严格遵照国家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开展合同项下的工作,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13.3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并于监测工作实施前,乙方应根据本工程情况向甲方提交结构监测技术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13.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资料等工作依据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错误、失误或缺陷,应在发现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13.5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原因导致的监测工程量增加需求,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应的工程量确认、计量支付手续。13.6乙方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实施本工程监测工作。所列规范如有遗漏,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补充最新版本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13.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监测报告及技术报告,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以满足施工质量、进度要求。情况特殊(例:乙方测量成果有误、施工方监测成果有误、建筑物形位误差较大时等)应及时专题报告。13.8乙方须对所有技术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其所有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误、疏忽、玩忽职守承担全部责任。13.9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能及时提供真实的原始数据和中间数据,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成果资料。第五条,技术要求14.乙方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各项作业,执行以下技术标准、规范ZE(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3)《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1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17);8)《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DGJ08-109-2017);9)《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养护技术标准》(CJJ/T-2018)(10)《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2015.6);(11)《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20.10);(12)《轨道交通工程运营期结构监测技术规程》(DB4201/T646-2021)其他技术规范及指导文件、项目所在地各区建管站的相关规定。第六条,违约责任15.因甲方未及时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工期延后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6.因乙方未及时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工期延后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及本合同项下的实施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由乙性负责,以满足施工质量、进度要求。情况特殊(例:乙方测量成果有误、施工方监测成果有误、建筑物形位误差较大时等)应及时专题报告。13.8乙方须对所有技术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其所有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误、疏忽、玩忽职守承担全部责任。13.9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能及时提供真实的原始数据和中间数据,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成果资料。第五条,技术要求14.乙方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各项作业,执行以下技术标准、规范:(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2)《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3)《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19);(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17);(8)《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DGJ08-109-2017);(9)《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养护技术标准》(CJJ/T-2018)(10)《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2015.6);(11)《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20.10);(12)《轨道交通工程运营期结构监测技术规程》(DB4201/T646-2021)其他技术规范及指导文件、项目所在地各区建管站的相关规定。第六条,违约责任15.因甲方未及时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工期延后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6.因乙方未及时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工期延后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及本合同项下的实施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由乙方及本合同项下的实施单位共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七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7.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能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及附件进行单方面的修改变更,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和修改的建议,该项建议经对方书面同意后视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18.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需变更的,双方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9.除本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书面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八条,保密条款20.任何一方均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21.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九条,不可抗力条款22.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八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2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十条,其他2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25.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合同附件:附件1:合同工程量清单附件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附件3:廉政管理协议书附件4:工程项目进度完成情况确认函上述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机代表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签字):4201071签订日期::2a年2月6日附件1:合同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自动化台套月+人工监测点次一洞内监测费用技术特征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分项合价/元计量规则1自动化监测棱镜安装及拆除个214176.0037664.00据实结算道床水平位移监测点*次1800018.50333000.00据实结算道床竖向位移监测点*次1800012.50225000.00据实结算隧道净空收敛监测点*次864018.50159840.00据实结算拱顶竖向位移监测点*次432012.5054000.00据实结算主体结构水平位移点*次468018.5086580.00据实结算主体结构竖向位移点*次468012.5058500.00据实结算2人工监测道床水平位移监测点*次30074.0022200.00据实结算道床竖向位移监测点*次30050.0015000.00据实结算隧道净空收敛监测点*次14474.0010656.00据实结算拱顶竖向位移监测点*次7250.003600.00据实结算主体结构水平位移点*次7874.005772.00据实结算主体结构竖向位移点*次7850.003900.00据实结算3人工复核测点埋设个50120.006000.00据实结算沉降监测点*次35050.0017500.00据实结算4结构状态调查人工专项检查工日8500.004000.00据实结算5基准点联测水平位移点*次1081396.00150768.00据实结算垂直位移km46.8778.4036429.12据实结算二洞外监测1附属结构人工监测测点埋设个38120.004560.00据实结算竖向位移监测点*次699250.00349600.00据实结算基准点联测基准点埋设与拆除个3120.00360.00据实结算竖向位移km4.5778.403502.80据实结算技术服务费117568.08人工监测费用、人工复核沉降监测费用、基准点联测费用、洞外附属结构监测沉降点监测费用、洞外基准点联测监测费的22%,打八六折运营监护配合月95000.0045000.00据实结算合同总价1751000.00基准点联测基准点埋设与拆除个3120.00360.00据实结算竖向位移km4.5778.403502.80据实结算技术服务费117568.08人工监测费用、人工复核沉降监测费用、基准点联测费用、洞外附属结构监测沉降点监测费用、洞外基准点联测监测费的22%,打八六折运营监护配合月95000.0045000.00据实结算合同总价1751000.00附件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担任职务曹恒铭男39本科土木工程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高晓斐男42硕士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李敏锋男40本科测绘工程工程师测量组长李圣男32本科土木工程工程师测量员聂河斌男36硕士结构工程工程师测量员周希男34硕士道路与铁道工程工程师测量员余海锋男32硕士土木工程工程师安全员李鸿阳男29本科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料员附件3:廉政管理协议书廉政管理协议委托方: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武汉地铁桥隧管理有限公司廉政管理协议委托方: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村街道青翠苑特1号大楼5楼法定代表人:刘新克联系电话:027-86660150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村街道青翠苑特1号大楼5楼邮政编码:430080受托方:武汉地铁桥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武昌区秦园路22号法定代表人:万勇联系电话:027-83488180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秦园路22号邮政编码:430000举报邮箱:heyx5487@wuhanrt.com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委托方、受托方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受托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委托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受托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受托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受托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委托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委托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委托方工作人员不得向受托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委托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受托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为谋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委托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受托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委托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受托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委托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十、受托方不得为委托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受托方如发现委托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委托方领导或者委托方上级单位举报。委托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受托方进行报复。十二、委托方发现受托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委托方工作人员,委托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方合同暂定服务费总额1%-5%的违约金。由此给委托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委托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影响武汉轨道交通5号线建设二路站及科普公园建设二路区间监测服务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四、本协议一式捌份,委托方执肆份,受托方执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用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2表7100396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签订日期:204年2月日附件4:工程项目进度完成情况确认函工程项目进度完成情况确认函XXXX公司(甲方):依据XXXX项目合同(合同编号:XXX),截止目前,我方已具体完成以下工作量,专此确认。序号项目技术特征单位完成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12合计该项目以上形象进度对应收入为XXX元,此金额仅做形象进度确认用途,不作为收款依据。申请单位(章):确认单位(章):工程师签名:工程师签名:申请时间:申请时间: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通知书武汉地铁桥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委托,就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2026年01月20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2026年01月20日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计划备案单号:420107-2025-01285项目编号:ZZZY-FW-2025-072项目名称: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地铁安全监测中标(成交)金额:¥175.1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一地铁安全监测项目负责人:曹恒铭请贵公司在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若贵单位为中小微企业且有融资需求,可向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咨询融资机构信息和贷款贴息政策,联系电话:027-68865212。特此通知。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20日n瓷L7工程代建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委托方(甲方):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受托方(乙方):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n瓷L7第一部分协议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代建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甲方将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代建,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权,现就代建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项目地点位于武汉市青山区。3、工程内容:依据《区发改局关于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项目拟于吉林街、建设二路新建排水通道及建设二路地铁站控制线范围内的现状市政排水管道进行功能性缺陷修复。主要建设规模具体工程量以初步设计及施工现场数据为准。4、工程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395.0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城建资金。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代建范围为工程建设全过程代建,包含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具体包括:(1)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组织工程相关单位的选取,并根据项目需要以乙方名义代表甲方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3)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4)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环保、消防等手续:(5)组织施工图设计:(6)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7)负责配合甲方完成管线迁改、桥梁保护等相关手续(8)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9)编制工程决算报告:(10)组织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及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11)工程保修等工程建设全过程代建。三、工程服务期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完成财务决算、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且工程质保期结束为止。四、代建项目管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或n瓷L7规划变更调概除外。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现行验收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安全责任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五、合同价款1、本工程代建服务费参照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文,取费基数以项目估算总投资10395.06万元计算,暂定为人民币100.07万元(大写:壹佰万零柒佰元整),最终合同金额待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补充,取费基数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准。2、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款可能因投资额、代建内容发生变化而有所增减,甲乙双方根据变化情况协商后予以调整,并签订书面协议。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在取得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约定价款的30%;2、工程开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约定价款的60%;3、工程开工建设后,代建费按完成的施工进度同比例确认支付;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后甲方依据审计结果据实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不影响乙方义务的履行5、费用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为银行转账,乙方确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汉口银行青山支行账号:304011000312249七、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服务费。八、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项目合同文件议定范围内的工程代建工作。九、合同生效n瓷L71、订立时间:2055年月2日2、订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十、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1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表(签章)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日期: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合同范围和法规下列各词语和用语,除上下文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款所赋予定义。1、“工程”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实行代建的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甲方”是指工程建设方和代建业务的委托方或其合法继承人;3、“乙方”是指承担代建业务和代建责任的受托方或其合法继承人:4、“代建项目部”是指乙方派驻本项目实施代建业务的机构。二、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对乙方的代建及管理工作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2、甲方负责工程的资金筹措,负责初步设计的论证和审批工作,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要求。3、甲方有对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等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审查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等单位,会同乙方审核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等合同的权利。4、甲方负责监督工程资金的使用,工程量核定后,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向乙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直接支付相关款项。根据相关规定对代建工程进行审计监管及竣工决算。5、甲方负责审批涉及工程工期、工程造价及技术方案的重大变更,并依据现行的基建程序及代建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6、甲方发现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重影响工程建设,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乙方拒不更换,或更换代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后工程仍无法根据本合同要求建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7、甲方委托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建设需求,选定相关建设服务单位。8、在工程实施中,甲方与乙方做好与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降低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组建代建项目部。在履行合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代建工作情况。2、代理甲方办理有关工程建设的全部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审核选定施工、监理、设计、勘测、造价咨询等工程建设有关服务单位,签订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3、负责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红线范围内(含施工范围)征地拆迁工作及管线迁移工作。4、负责配合甲方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等第三方单位的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设计、勘测、造价等相关建设合同,该相关建设合同内容应提前报甲方审核同意。如乙方未经甲方审核同意擅自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相关建设合同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合同对应的费用,由此导致第三方单位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由乙方负责妥善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负责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进行全面控制管理,负责与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政扫描全能王创建府主管部门和专业单位的协调工作。6、负责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7、负责拟订月度工程建设资金支付计划,负责审查签证对施工、监理等单位进度款的支付意见,并报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支付。8、负责配合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决算及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9、负责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工程移交并完成相关手续。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提供完整的征地拆迁及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工程价款结算资料、项目财产移交清单、使用说明书。10、乙方在工程代建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审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11、乙方以甲方委托之名从事与委托事项之外的任何民事行为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2、对于甲方对项目提出的异议,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异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如涉及需整改的,乙方还应在前述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因逾期造成的相关方损失由乙方负责。三、用款拨付方式乙方按月签署工程进度款的审查意见,经甲方复核后,按审计、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由甲方拨付给施工、监理、设计、勘测、造价咨询等工程建设有关服务单位。施工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价款80%停止支付,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批复价款98.5%,余款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后付清。具体按照经甲方同意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支付比例、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四、意外风险如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乙方应及时采取合理救济措施,未及时采取合理救济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若突发事件属于不可预计的不可抗力事件属不可预计或自身难以克服的,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导致损害扩大的,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后,H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五、隐蔽工程的验收一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到场,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六、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10%以内且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由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甲方备案;超过施工合同额10%或变更总额超过50万元的由乙方报甲方审核,并填写备忘录,甲方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乙方可先行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后补办审批手续。七、工程竣工验收扫描全能王创建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应要求。八、合同终止1、由于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代建服务费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由于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代建服务费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无正当理由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4、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5、由于当事人一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代建服务费3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还可继续索赔。九、通知送达1、根据本合同的条款,甲乙双方的联络沟通应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双方签字确认,如需反馈应确定反馈时间。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收到文件后7天内给予明确答复或意见,逾期未答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2、双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为本合同往来事项联系方式甲方通讯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工业四路25号甲方通讯电话:027-86842675乙方通讯地址: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村街道青翠苑特1号大楼五楼乙方通讯电话:027-868617603、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约定的联系方式为双方确认的联系方式,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该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通知方式。若其中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若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则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约定的联系方式仍视为法定送达方式,且造成双方联系障碍并产生不必要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本条款同样适用于诉讼及执行阶段各法律文书的送达。十、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工程如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乙方应报甲方确认,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本合同代建价款中直接扣减前述损失金额、违约金等。2、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方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照与其签订的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所得赔偿款项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未及时追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在工程建设中,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工期完成代建工作,每延误一天,按该项目应收代建服务费的1‰赔偿,如工期延长超过三个月(不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因乙方管理工作失误,造扫描全能王创建n瓷L7成重大损失、浪费及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两年内禁止参加甲方的工程项目代建工作,并赔偿相应损失。4、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时,乙方应全权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由第三方担责的,乙方可向第三方追偿)。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项目代建服务费中扣减该损失金额,此外,甲方也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照本合同代建服务费用的【/】%支付惩罚性违约金。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经甲方催告整改后,乙方在甲方限定期限内(一般不少于【/】日)未整改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项目代建服务费的【/】%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甲方重新招投标产生的费用、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7、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均应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工程以及工程资料的移交手续。十一、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泄露与本工程相关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十二、其他1、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湖北省工程建设服务廉洁协议书甲方(建设单位):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乙方(代建单位):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名称: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工程项目地址:青山区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一、甲乙双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子提醒和纠正。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二、甲方责任1、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2、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3、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5、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或干涉与乙方有关的代建业务。6、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三、乙方责任1、乙方承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代建业务。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不向甲方单位及个人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4、乙方不向甲方人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5、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代建业务的要求。扫描全能王创建n瓷L7四、违约责任1、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2、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五、协议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六、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工程代建合同的附件,与代建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七、协议份数本协议份数与代建合同相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13市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安全生产合同甲方(建设单位):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乙方(代建单位):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在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对乙方及各专业工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二、乙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乙方与甲方,及乙方与各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做好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做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乙方须提出应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6、乙方及与代建项目有关单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乙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与使用单位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最大可能减少事故损失。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项目保修期结束后终止。本合同作为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合同的附件,与代建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份数与代建合同相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扫描全能王创建n瓷L7委托函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青山区(化工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武汉市和青山区排水规划目标等文件要求,为形成排蓄畅通、调度灵活的城市防涝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域排水通道建设,解决建设二路片区排水出路问题,降低地铁沿线和建设二路商圈周边道路渍水风险,现委托贵公司承担建设二路片区排水通道建设工程项目的代建工作,要求尽快启动前期工作。特此委托。武汉山区水湖泊局年5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通道建设工程 自动化监测 隧道净空收敛监测 人工监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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