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审计采购合同公告(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



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006B_001
二、合同名称: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400000202602000006
四、采购项目名称: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0534-2237212
供应商(乙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联系方式:155633597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审计服务

1
35.5
35.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合同.pdf
合同文本B包.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006B_001计划编号:37140000009900120260001采购人: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供应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购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三月一十一日甲方(全称):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乙方(全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B包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详见附件。4.B包审计单位包括:德州德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单位(含代管的德州一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单位;二、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为5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避免出现利害关系,服务期内,乙方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委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被审计企业所在地的分支机构,拟投报审计人员不得为被审计企业所在地分支机构人员;不得无故不接受委托服务任务或者中途中止服务,已接受委托的服务任务,乙方必须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2、本项目人员配备必须为投标响应文件中人员配备,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人员配备,保证服务期间在岗人数不得低于20人。三、服务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保证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伍仟元整(¥355000.00元);(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人员工资、服务费、发票、代理服务费、项目验收评审费、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满足要求的全部费用)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五、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孔令芹。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355000.00元。七、付款方式按服务进度付款,项目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审计完出具报告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通过复核验收后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付剩余合同价款(无息付清)。八、履约验收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与甲方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甲方。甲方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服务费用报价表;(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03月1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代理机构各壹份。此页无正文甲方: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盖章)乙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566号(签字或盖章)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电话:0534-2237212开户银行:工行济南和平支行账号:1602132819000025040电话: 0531-81666227监督备案方: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888号康博大厦27层电话:0534-26767887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1日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乙方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详见附件1.5.1服务机构。乙方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乙方根据部门职能和甲方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检查,有权对违规或不称职人员提出处罚、调换或辞退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如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2、乙方如出现服务不及时、人员服务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扣除部分合同款直至解除合同,另行更换服务机构。3、乙方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回避。4、甲方有要求并监督乙方提供满意服务的权利;5、甲方有对乙方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及考核的权利;6、督促被审计单位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审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7、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乙方权利义务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2、按照本合同约定出具《2025年度XX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2025年度XX企业经营管理建议书》、《2025年度XX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XX企业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审计报告》;3、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准则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计,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甲方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5、乙方可以根据需要查阅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现场和设施。6、乙方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1)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2)因被审计单位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7、乙方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2)明知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甲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3)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甲方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4)明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8、乙方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3)允许他人以本所(人)名义执行业务;(4)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5)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9、乙方派遣的参审的业务人员要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相符,保证服务期间在岗人数不得低于20人,乙方拟派的参审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变动,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调整、变动和增补的,应当报甲方批准同意。乙方不得以分所名义出具审计报告,项目参加人员不得为乙方德州分所、德州本地人员。10、乙方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三条、违约责任3.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服务延期问题,双方协商确定。3.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期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3.3因故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给予赔偿。因乙方误操作导致甲方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除赔偿实际损失外,按照合同额1%扣除违约金。发现第一次扣除1%,发现第二次扣除2%如有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4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四条、服务报酬4.1计取依据:/。4.2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甲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3服务价款支付:按服务进度付款,项目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审计完出具报告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通过复核验收后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付剩余合同价款(无息付清)。4.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时,乙方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五条保密5.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5.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六条税费6.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七条保证7.1乙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7.2如果乙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甲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乙方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乙方在甲方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乙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八条服务成果的归属8.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8.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九条转让9.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甲方或是乙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10.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10.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一条仲裁11.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语言和标准12.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乙方给甲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补充条款: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1.乙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2025年度XX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2025年度XX企业经营管理建议书》、《2025年度XX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XX企业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上述报告,其中《2025年度XX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集团公司(合并口径)出五份,母公司、一级子公司出两份,《2025年度XX企业经营管理建议书》集团公司(合并口径)出五份;《2025年度XX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XX企业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审计报告》集团公司(合并口径)出五份。附件一:审计要求(2025年审计内容)(一)年度财务决算。对2025年度市属国有企业纳入合并(汇总)范围的全部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实施审计,包括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表附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包括: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审计报告、一级子公司合并审计报告)。(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根据《德州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规定,对经营业绩有关指标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市管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集团合并口径审计报告)。(三)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根据《德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年度工资总额进行清算,出具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审计报告(集团合并口径审计报告)。(四)经营管理建议书。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资产、负债、投融资、获利能力、现金流量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财务风险,进行问题披露并出具管理建议书(集团合并口径)。重点披露以下内容:(1)企业投资情况。1、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2、企业自营项目(产业类项目,下同)投资情况。3年以上自营投资项目收益情况(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列表逐一说明),有无高风险投资潜亏情况。3、功能类项目建设情况。审计功能类重点项目2025年投资金额、资金来源;项目是否按照政府有关计划或要求推进,有无工程拖期、超概算、闲置浪费情况(不可控力情况除外)。4、基金投资情况。说明所有存量基金的基本情况;根据基金的现状提出基金管理的建议。(2)企业资产负债情况。1、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情况。审计全级次公司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超70%管控线的企业;企业是否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是否有资产负债率压降措施。2、截至2025年底企业资产整体情况及企业低效、闲置资产情况。3、企业带息负债情况。审计企业市场化融资是否合法合规;带息负债的规模、方式、期限、利率情况。4、分析资金压力和存在的偿债风险。以2025年底为基准日,未来12个月、未来3年带息负债本息偿还压力,每年集中偿付高峰;企业偿债能力分析: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现金流动负债比率),长期偿债能力分析(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5、企业对外借款与融资担保情况。包括对集团外部企业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市属企业之间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对参股企业融资担保情况。6、资产负债方面的其他重大问题。(3)企业财务管理情况。1、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情况。企业是否开展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包括资金集中管理的范围、工作成效及难点。2、财务收支核算情况。企业是否全面、完整反映当年各项经济业务收入,确认与计量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利润等情况;营业外收支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有应计入而未计入当期经营成果的非经常性损失;企业成本结转是否准确、及时、完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成本、改变折旧年限、费用挂账等方式调节利润情况;审查企业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是否符合规定。3、是否存在其他调节本年利润的行为。(4)企业运营情况。1、审计企业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2、分析企业各板块运营情况及保值增值情况,包括企业主营业务、培育业务权属企业名单,各版块盈利能力和与上年变动分析。3、企业营运情况。分析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营业现金等指标变动情况。4、审计企业亏损治理情况。审计企业亏损治理的成效,包括采取的措施、目标是否完成,企业亏损额、亏损面变动情况,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调整会计科目、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方式虚假治亏情形。5、审计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从事股票(证券)买卖、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情况,列明其资金占用和损益情况。(5)企业贸易往来情况。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要求,对企业商品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贸易等各类形式贸易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审计企业是否存在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背离商业实质的融资性贸易或者空转、走单、循环等没有融资性质、但缺乏实物流或资金流、已完全脱离贸易实质的各类虚假贸易。(6)企业收入分配管理情况。1、审核企业职工人数及薪酬情况,重点关注集团公司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各层级企业负责人的人数及工资总额情况。2、审核企业中长期激励实施情况,包括实施企业户数、激励方式、激励人数、兑现情况等。(7)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根据《德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有关情况。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是指由市委管理和市委委托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8)市国资委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006计划编号:37140000009900120260001甲方: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乙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购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日甲方(全称):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乙方(全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B包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且。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详见附件。4B包审计单位包括:德州德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单位(含代管的德州一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单位:二、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为5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避免出现利害关系,服务期内,乙方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委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被审计企业所在地的分支机构,拟投报审计人员不得为被审计企业所在地分支机构人员,不得无故不接受委托服务任务或者中途中止服务,已接受委托的服务任务,乙方必须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2、本项目人员配备必须为投标响应文件中人员配备,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人员配备,保证服务期间在岗人数不得低于20人。二、服务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保证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伍仟元整(¥355000.00元):(注:包括但不限于旅费、人员工资、服务费、发票、代理服务费、项目验收评审费、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满足要求的全部费用)1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五、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孔令芹。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355000.00元。七、付款方式按服务进度付款,项目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审计完出具报告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通过复核验收后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付剩余合同价款(无息付清)。八、履约验收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与甲方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甲方。甲方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A人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医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国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服务费用报价表;(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2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千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7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03月山且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官,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代理机构各壹份。13此页无正文甲方: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乙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委员会(盖章)伙)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566号(签字或盖章)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电话:0534-2237212开户银行:工行济南和平支行账号:1602132819000025040电话:0531-81666227监督备案方: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888号康博大厦27层电话:0534-2676788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日4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用方委托7方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7万承诺提供开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出资人审计项目。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详见附件1.51服务机构。7方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乙方根据部门职能和甲方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检查,有权对违规或不称职人员提出处罚、调换或辞退要求,Z方必须接受:如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27方加出现服务不及时、人员服务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扣除部分合同款直至解除合同,另行更换服务机构。3、7方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回避。4、甲方有要求并监督乙方提供满意服务的权利;5、甲方有对乙方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及考核的权利:6督促被审计单位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审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7、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乙方权利义务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52、按照本合同约定出具《2025年度XX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2025年度XX企业经营管理建议书》、《2025年度XX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XX企业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审计报告》:3、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准则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计,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甲方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5、乙方可以根据需要查阅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现场和设施。6、乙方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1)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2)因被审计单位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7、乙方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2)明知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甲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3)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甲方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H(4)明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8、乙方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3)允许他人以本所(人)名义执行业务;6(4)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5)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9、7方派遣的参审的业务人员要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相符,保证服务期间在岗人数不得低干20人,乙方拟派的参审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变动,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调整、变动和增补的,应当报甲方批准同意。乙方不得以分所名义出具审计报告,项目参加人员不得为乙方德州分所、德州本地人员。10、乙方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三条、违约责任3.1由干甲方原因造成的服务延期问题,双方协商确定。3.2由干乙方原因造成延期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3.3因故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给予赔偿。因乙方误操作导致甲方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除赔偿实际损失外,按照合同额1%扣除违约金。发现第一次扣除1%,发现第二次扣除2%如有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4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四条、服务报酬M4.1计取依据:。42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日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甲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3服务价款支付:按服务进度付款,项目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审计完出具报告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通过复核验收后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付剩余合同价款(无息付清)。74.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时,乙方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五条保密5.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5.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六条税费6.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七条保证7.1乙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7.2如果乙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甲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乙方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乙方在甲方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乙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八条服务成果的归属038.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8.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九条转让89.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甲方或是乙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10.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10.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一条仲裁11.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语言和标准12.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乙方给甲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K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补充条款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1.乙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2025年度XX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2025年度XX企业经营管理建议书》、《2025年度XX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XX企业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上述报告,其中《2025年度XX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9集团公司(合并口径)出五份,母公司、一级子公司出两份,《2025年度XX企业经营管理建议书》集团公司(合并口径)出五份:《2025年度XX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XX企业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审计报告》集团公司(合并口径)出五份。B10附件一:审计要求(2025年审计内容)(一)年度财务决算。对2025年度市属国有企业纳入合并(汇总)范围的全部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实施审计,包括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表附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包括: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审计报告、一级子公司合并审计报告)。(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根据《德州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规定,对经营业绩有关指标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市管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集团合并口径审计报告)。(三)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根据《德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年度工资总额进行清算,出具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审计报告(集团合并口径审计报告)(四)经营管理建议书。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资产、负债、投融资、获利能力、现金流量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财务风险,进行问题披露并出具管理建议书(集团合并口径)。重点披露以下内容:(1)企业投资情况。1、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2、企业自营项目(产业类项目,下同)投资情况。3年以上自营投资项目收益情况(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列表逐一说明),有无高风险投资潜亏情况。3、功能类项目建设情况。审计功能类重点项目2025年投资金额、资金来源:项目是否按照政府有关计划或要求推进,有无工程拖期、超概算、闲置浪费情况(不可控力情况除外)。4、基金投资情况。说明所有存量基金的基本情况:根据基金的现状提出基金管理的建议。(2)企业资产负债情况。1、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情况。审计全级次公司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超70%管控线的企业:企业是否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是否有资产负债率压降措施。2、截至2025年底企业资产整体情况及企业低效、闲置资产情况。3、企业带息负债情况。审计企业市场化融资是否合法合规:带息负债的规模、方式、期限、利率情况。4、分析资金压力和存在的偿债风险。以2025年底为基准日,未来12个月、未来3年带息负债本息偿还压力,11每年集中偿付高峰:企业偿债能力分析: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现金流动负债比率),长期偿债能力分析(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5、企业对外借款与融资担保情况。包括对集团外部企业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市属企业之间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对参股企业融资担保情况。6、资产负债方面的其他重大问题。(3)企业财务管理情况。1、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情况。企业是否开展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包括资金集中管理的范围、工作成效及难点。2、财务收支核算情况。企业是否全面、完整反映当年各项经济业务收入,确认与计量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利润等情况:营业外收支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有应计入而未计入当期经营成果的非经常性损失:企业成本结转是否准确、及时、完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成本、改变折旧年限、费用挂账等方式调节利润情况:审查企业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是否符合规定。3、是否存在其他调节本年利润的行为。(4)企业运营情况。1、审计企业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2、分析企业各板块运营情况及保值增值情况,包括企业主营业务、培育业务权属企业名单,各版块盈利能力和与上年变动分析。3、企业营运情况。分析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营业现金等指标变动情况。4、审计企业亏损治理情况。审计企业亏损治理的成效,包括采取的措施、目标是否完成,企业亏损额、亏损面变动情况,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调整会计科目、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方式虚假治亏情形。5、审计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从事股票(证券)买卖、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情况,列明其资金占用和损益情况。(5)企业贸易往来情况。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要求,对企业商品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贸易等各类形式贸易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台规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审计企业是否存在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背离商业实质的融资性贸易或者空转、走单、循环等没有融资性质、但缺乏实物流或资金流、已完全脱离贸易实质的各类虚假贸易。(6)企业收入分配管理情况。1、审核企业职工人数及薪酬情况,重点关12注集团公司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各层级企业负责人的人数及工资总额情况。2、审核企业中长期激励实施情况,包括实施企业户数、激励方式、激励人数、兑现情况等。(7)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根据《德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有关情况。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是指由市委管理和市委委托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8)市国资委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资人审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