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中心支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51101000027170880
五、合同编号:11N20201600920261807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保险
详见附件
年
1.00
7189.81
7189.81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西仁阿依·塔依尔江
联系电话:13364857724
传真:/
地址:库尔勒市交通东路6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附件1: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巴州)-焉耆养护所.pdf
关于车辆保险的服务市场合同(11N20201600920261807).pdf
附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甲方: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焉耆养护所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中心支公司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的规定,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2、甲乙双方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保险消费者披露或告知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并充分提示风险。(通过各类媒体或媒介开展保险宣传或服务宣传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等误导性描述,不得与其他产品和服务混淆;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潜在客户推销产品与服务,应当尊重保险消费者的民族、信仰及个人习惯,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推销扰民。)3、甲乙双方开展保险销售活动,应当保障保险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实施歧视性、绑定性等销售安排;向客户提供投保建议时,应充分了解客户需求信息,基于客户的最佳利益客观分析并推荐保险产品,不得单纯基于佣金报酬、特定销售目标等因素向客户推荐特定保险产品。4、甲方(合作机构)应全面了解投保人的资信、经营管理、以往保险记录等情况,核实投保标的和投保人的保险利益等,指导投保人正确填写投保单,认真审核投保单,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合同中关于被保险人义务和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并确保其在投保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合作机构)不得代投保人在投保单及相关单证上签名,否则由此造成乙方(保险公司)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合作机构)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出险时,甲方(合作机构)应及时通知乙方(保险公司),并协助乙方(保险公司)做好查勘、理赔等服务工作。5、甲方(合作机构)应按监管要求,对投保人为自然人的保险产品实施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对可回溯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视听资料及电子资料,应当做好备份存单。甲方(合作机构)应将保险合同信息、客户信息等真实、完整地提供给乙方(保险公司)。6、甲乙双方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个人信息泄露、丢失。7、若消费者因本合作所提供的服务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协调处理消费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并及时提供相关情况,促进投诉顺利解决。8、甲方(合作机构)应配合乙方(保险公司)完成监管要求的其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二、业务与服务的监督、检查乙方(保险公司)有权监督、检查甲方(合作机构)代理/经营的保险业务、制度、服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履行执行情况。甲方(合作机构)应当配合乙方(保险公司)的监督检查,提供有关情况、单证、资料等,并按照乙方(保险公司)的具体要求建立与代理/经营保险业务、服务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保险公司)发现甲方(合作机构)存在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要求甲方(合作机构)予以纠正。若因甲方(合作机构)自身责任引发的客户投诉,甲方(合作机构)应主动配合乙方(保险公司)处理投诉事宜并由甲方(合作机构)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费用。三、危机应对及客户投诉处理机制1、甲乙双方应联合建立有效的危机应对及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向客户明示投诉电话,当出现危机事件或客户投诉时,双方应紧密协作、积极应对,妥善化解舆情危机和投诉事件。2、当客户对代理行为进行投诉时,甲方(合作机构)为危机处理主体。甲方(合作机构)应派遣专人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接待人员应采用标准话术进行解释和安抚。合同编号:11N20201600920261807采购单位(甲方):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焉耆养护所服务单位(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中心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6]2142号车辆保险--品牌:,型号:,描述:新M43979购买交强险、车船税;新M64157购买商业险(车损,第三者200万,车上人员10万)1年7189.817189.81合同总价(元)7189.81合同总价(大写)柒仟壹佰捌拾玖元捌角壹分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6]2142号财产保险服务17189.8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他支付三、服务条款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四、知识产权1/7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合同转包或分包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合同款项支付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2/7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不低于征集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在服务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解决。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乙方和甲方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服务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7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服务免费保修期为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十、项目验收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征集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采购人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2.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3.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4.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7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征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5/7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其他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约定期限内,应当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供应专用耗材(如果有)。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实际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方负责保存合同授予的采购文件资料及本采购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协议各方在开展保险销售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保险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确保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百乐支行账号:账号: 301002522902310013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