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两网整合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6)
一、合同编号: HT-省本级-2026-00227
二、合同名称: 招标委托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 ZCBN-省本级-2026-00864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度陕西省两网整合服务项目招标代理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11号楼
联系方式:63912413
供应商(乙方):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5-2-21506
联系方式:177923653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采购代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9424.0000元
合同金额: 3.9424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委托协议.pdf
委托协议.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委托协议书开源招标KaiYuanTendering甲方: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乙方: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委托方(甲方):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受托方(乙方):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相关项目的政府采购事宜达成下列协议:第一条委托事项项目名称:2025年度陕西省两网整合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金额:4056900.00元第二条委托权限及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依照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的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活动。2、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组织专家论证(如有需要)、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标、评标会议、编写评标/评审报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代理甲方处理项目中出现的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务。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采购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料。2、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指派相关人员负责项目的招标工作。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格审查;甲方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第1页4、甲方代表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5、甲方在依法委托过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招标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斤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指定或暗示中标(候选)人。6、甲方应依法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由甲方与中标人协商解决,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做出决定。7、甲方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8、甲方应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依照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的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活动。2、乙方在代理采购项目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向甲方汇报采购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3、乙方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提交甲方确认。4、乙方应根据采购需要,邀请甲方相关人员参加开标;乙方应甲方的委托,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5、乙方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项目中的全部资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资料进行存档保留。7、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应及时通知甲方及同级O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2页8、乙方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9、乙方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独立组织采购活动,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自觉执行回避制度,遵守廉政规定和采购纪律,并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五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用1.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实际中标金额,由甲方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向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代理费。2.采购失败的,不产生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到元,代理服务费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财评预算金额4.33万元。第六条档案管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2、乙方在项目完结后将采购过程资料编辑成册,提交委托人留档。3、乙方依法妥善保存采购档案至少十五年。4、采购档案涉密内容,不得对外公开。第七条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本合同终止以后,均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机密。乙方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部门的情况,或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或向他人第3页透露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及其他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2、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履行、撤销、无效、终止、变更或解除而失效。在本协议终止后,各方仍须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中止、解除1、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协议。2、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协议,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所规定的职责。对执行本委托协议中发生的问题,任何一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由于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本委托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受损方的经济损失。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第十条其他约定乙方应按程序完成以下委托事项:编制招标文件、组织专家论证(如有需要)、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大会、编写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等。第十一条其他事项第4页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联系电话:029-85319562签订日期:205年11月18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联系电话:029-81206622签订日期:005年Ⅱ月18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两网整合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