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街道办事处2026)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数字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01101000027238001
五、合同编号:11N45764874720262210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详见附件
1
9.00
27900
2511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晨庆
联系电话:15699226631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78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17.“智高新”平台服务合同-二工街道-9个.pdf
合同编号:“智高新”平台运维服务合同甲方(全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街道办事处乙方(全称):新疆数字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签订时间:年月日“智高新”平台运维服务合同甲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街道办事处乙方:新疆数字高新科技有限公司鉴于甲方需要使用“智高新”平台开展工作,为保障平台稳定、高效运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平台运维服务,乙方具备提供相关运维服务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辖区内各社区提供“智高新”平台基础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平台运行保障1.1软件系统常态化监控与定期巡检,确保系统常态化正常运行。1.2系统故障排查与应急响应,提供5×8小时紧急技术支持。1.3核心业务数据的定期备份与应急恢复支持,保障数据完整性与可用性。1.4为甲方平台操作人员提供平台操作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2.优化升级及开发类服务2.1软件版本迭代更新,软件版本迭代更新的范围为:安全补丁安装、第1页共5页系统升级技术支撑及漏洞修复。2.2新增开发需求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常规运维服务范围,双方需另行对新需求进行评估,明确开发内容、周期、费用等事项后,签订补充合同或单独的开发合同。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前30日历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服务费用本合同项下运维服务费用按甲方所辖社区数量计算,每个社区每年运维服务含税费用为人民币27900元,税率为6%。甲方所辖社区数量为9个,年度运维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251100元(大写:贰拾伍万壹仟壹佰元整)。(1)发票类型执行甲方财务管理制度。(2)甲方在支付本合同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以不含税价加相应的适用税率变更执行。3.2支付方式第2页共5页3.2.1运维服务费用按月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后每月24日前将运维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3.2.2甲方开票信息开票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街道办事处税号:11650104457648747L3.2.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户名:新疆数字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账号:8113701013000092837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甲方权利与义务4.1.1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1.2应向乙方提供平台运维所需的必要资料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相关的配置信息、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协助乙方开展运维服务工作。4.1.3在使用乙方服务及相关业务过程中保证录入信息和数据的合法合规性。4.1.4如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服务(包括新增需求开发),应提前与乙方协商,并另行签订相关协议。4.2乙方权利与义务第3页共5页4.2.1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内容为甲方进行服务。4.2.2对甲方技术资料及数据信息承担保密义务。4.2.3不得利用平台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擅自获取、使用甲方及平台的非公开数据。第五条违约责任5.1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运维服务,由此造成的平台运行故障或数据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5.2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故障处理不及时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度服务总费用0.03%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因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5.3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补救措施。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第4页共5页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合同签署甲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787号二工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及电话:李晨庆15699226631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新疆数字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创新广场B座22F联系人及电话:胡甜甜17599791100签订时间:年月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环境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