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储量年报核查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蕉岭县自然资源局2026)
蕉岭县2025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核查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蕉岭县2025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核查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4270072351792601280407
项目业主: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服务机构:
广东煤炭地质一五二勘探队
合同名称:
蕉岭县2025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核查技术服务
合同编号:
4414270072351792601280407
合同总金额:
¥4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由中选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审核矿山提交的2025年度储量年报,及时提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导矿山企业进行修正。
合同附件
梅州市蕉岭县2025年度储量年报核查技术服务合同书.pdf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6-03-16
梅州市蕉岭县2025年度储量年报核查技术服务合同书甲方: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广东煤炭地质一五二勘探队根据《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广东省矿山储量年报编写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0]389号)和《关于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报管理事项的通知》(梅市自然资地矿字[2022]4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蕉岭县2025年度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广东煤炭地质一五二勘探队(以下简称乙方)承担蕉岭县8家生产矿山2025年度矿产资源储量年报核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有关事项如下:一、甲方责任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年报核查所需的相关工作,提供矿山2025年度储量年报及相关附图、附表、附件等,三维空间采掘现状套合图及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为乙方顺利开展编制工作提供方便。2.甲方指定为姚文尹(13411262052)甲方联络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3.甲方应当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独立、自主地根据《广东省矿山储量年报编写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0]389号)、《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等相关规范规程要求,按时提交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甲方监管要求,并经甲方审核通过的矿山储量年报核查意见,确保成果能够满足甲方后续监管报送及合规审查的需要。2.乙方指定刘标明(13750551605)为乙方工作联系人,负责传达乙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协调项目的进展和控制乙方工作质量。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根据合同应该履行的责任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4.乙方应依法交纳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增值税、附加税及其它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收入所征的税金。5.乙方应承担其派遣人员履行合同工作期间的工资、保险、医疗、工伤等所有费用。6.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包括现场作业及往返途中)的全部安全生产负责,承担因安全事故引发的一切责任与损失。若因此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处理并全额赔偿。乙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7.甲方提供的任何信息、资料仅用于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工作,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信息和资料,不得将包含本项目信息的研究报告或副本提供给第三方或于媒体发表,也不得在乙方内部刊物或信息文件上发表。本合同的保密责任在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三、工作内容收集矿山相关资料,编制蕉岭县8家生产矿山的2025年度矿产资源储量年报核查意见。四、工作费用按每家矿山5000元计,合计合同总价为40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五、工期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年报核查意见编制工作。六、提交成果每个矿山储量年报核查意见一式四份,电子文档一份。七、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审核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确认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予整改,直至验收通过并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八、变更、暂停和终止、违约1.甲方有权在执行本合同期间,随时通知乙方变更、修改、增减任何服务内容。在双方讨论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乙方必须执行这种变更并受相同条件(只要是依然适用)的约束。2.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更改本合同或变更通知规定的任何任务3.甲方若想暂停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合同工作,可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书上应注明暂停或终止的生效日期。如果甲方暂停或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部分工作的原因不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于暂停或终止的生效日期后3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服务和至终止日止所发生合理费用支付给乙方。4.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合同款。(2)乙方违约责任:未按相关规范规程、相关技术要求编制核查意见,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核查意见。如果合同一方违反了上述违约责任条款,并且在收到书面的违约通知30日内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损失。九、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解决时,则将争议事项提交蕉岭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正式生效,至双方均已履行完除保密责任外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后终止。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否则本合同规定的一切通知、文件资料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送达甲方或乙方的工作联系人。甲方: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广东煤炭地质一五二勘探队账号:账号:44001728651050645430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汤速本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吴国文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山储量年报核查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