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宣传合作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100-FW2026-01262
二、合同名称:2026年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宣传合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1262
四、项目名称:2026年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宣传合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25-68788060
供应商(乙方):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177051970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6年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宣传合作
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1262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
项目预算: ¥100000.0
项目地点: 新城大厦16楼
采购单位: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姓名: 高启航
联系电话: 025-68788060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0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16 09:31
南京电视台盖章合同.pdf

2026年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宣传合作协议书甲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媒体宣传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一、合作内容乙方针对甲方重大活动、重要政策、亮点工作、重点资讯等,为甲方提供宣传策划、融合传播等服务,合作期内共制作10条资讯,每条时长约2分钟,在《南京新闻》栏目中播出,并根据甲方需求协调《直播南京》、牛咔视频或“南京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其他融媒资源,对上述制作内容进行同步宣传和推送。二、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乙方未履行协议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资讯制作,宣传及推广,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视频内容和形式、元素等进行事先审查,对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有权要求限期更换。3、甲方应配合乙方的传播需求,及时提供相关用于资讯生产播出的素材,并对素材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且保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民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或违背道德、公序良俗的情况,配合乙方协调素材获取的相关事宜。(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对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乙方播出要求的传播素材,乙方有权修改或拒绝发布,但应当事先与甲方充分沟通并说明理由。对确属违反法律法规的素材,乙方经与甲方充分沟通,甲方仍拒不修改的,乙方不予发布的行为不构成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承担。2、乙方负责资讯的编导、摄像人员各一名。3、乙方负责资讯的终审、播出。4、重大题材稿件应送甲方审核,乙方负责终审、修改、串片、播出。5、因履行本协议而各自产生的纳税义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3月6日至2027年3月5日。合作期满,如双方均无异议,将另行商议并签订下一轮协议。四、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协议费用(含税)共计¥1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2、乙方账户信息:名称: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100754108261Q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58号广电大厦1911室电话:025-84562480开户行:农业银行南京解放路支行账号:101031010400029273、付款方式:甲方在双方协议签订之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支付本协议全部价款。乙方必须开具等额发票,开票所涉税费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甲、乙任何一方未按规定的方式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均将视为违约,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2、如乙方违反甲方约定,未能完全履行协议,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对应金额的费用外,还应当按协议总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款项的,经乙方催告后仍无故拒绝支付的,则应自催告送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协议总价款的0.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覆盖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损失。六、附则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可根据合作进程,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书面文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效力等同。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如遇频道节目编排调整,双方协商解决。3、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信息。4、本协议一式肆份,每份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晶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创签订日期:226年3月5日乙方: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年3月5日用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合作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