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课程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
项目编号:2026ZYGZC001

一、合同编号

2026ZYGZC001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采购2026年2月-2026年8月课程服务外包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6ZYGZC001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采购2026年2月-2026年8月课程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英东大道25号
联系方式:020-34201004
供应商(乙方): 广州南沙开发区南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26号508房
联系方式:1343038334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采购2026年2月-2026年8月课程服务外包
1(项)
559,980.96
559,980.96

合同金额: 559,980.96元,大写金额:伍拾伍万玖仟玖佰捌拾元零玖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6年02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
2026年03月16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采购2026年2月-2026年8月课程服务外包项目需方(甲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供方(乙方):广州南沙开发区南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1甲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电话:地址:乙方:广州南沙开发区南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20-84681008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26号508房根据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采购2026年2月-2026年8月课程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026ZYGZCO01)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采购包内容及合同金额采购包名称: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采购2026年2月-2026年8月课程服务外包成交金额为:559980.96元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2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二、服务内容1.乙方主要向甲方提供课程教学服务工作,协助班级教学,负责甲方的全面教育教学服务工作,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配置课程服务11676课时(其中课程包含体育、物理、化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道德与法治、生物、历史、地理、美术、信息技术等),最终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进行调整。2.乙方应充分了解项目服务内容,制定项目组织架构、工作服务流程、执行计划、管理模式、工作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措施等方案。3.乙方拟安排的服务人员岗位职责:负责相应课程的教学工作,认真执行甲方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安排,按要求完成相关教学任务,完成教务处等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三、服务人员要求1.乙方拟安排的服务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或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2月1日)2.乙方拟安排的服务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须均取得相关毕业证书。3.乙方拟安排的服务人员需具有相对应任教科目的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4.乙方拟安排的服务人员需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拟安排的英语教师岗位人员2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5.乙方拟安排的服务人员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活动策划以及组织管理能力,热爱教育工作并对中学教学有一定认识,愿意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遵守师德规定和单位制度。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工作。7.乙方拟安排的服务人员需配合甲方负责甲方交办的其他学校教学、管理或活动。8.乙方拟投入的服务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及定期考核,综合本项目的服务要求进行培训调整,培训内容要求贴切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可行,若甲方有需要进行调整得,乙方须无条件配合。9.服务过程中如遇岗位缺岗现象,乙方须提前、及时向甲方报备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四、乙方要求1.服务期限:2026年2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需要根据甲方岗位的需求,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服务人员上岗工作。4.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5.乙方负责解决服务人员的一切劳动纠纷,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及处理,并为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待遇申报等相关手续。6.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假日或专项突击性检查、参观等,乙方应及时做好相应的管理服务项目,并接受检查。7.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出现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须组织自身的人员积极响应甲方的要求参与工作。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服务人员的名册和相应的身份证、婚育证、健康证、暂住证、上岗证、毕业证和资格证的复印件。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和礼仪教育,岗前培训。9.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310.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乙方管理人员能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工作。11.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分包或转包甲方服务管理事宜。五、付款方式1.分三期支付。1期:甲方于2026年3月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2期:甲方于2026年6月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3期:待服务期结束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根据服务工作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合计金额不得超合同总金额(含补充协议)以上支付周期均为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2.本合同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上述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甲方不承担因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所致的延期付款责任。六、验收要求甲方在每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时,按照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和相关规定,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并收齐相关资料后,7日内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具体以甲方确认为准)。甲方将通过乙方和所拟派服务人员是否按照甲方要求和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和服务情况等内容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以此作为服务费用支付的依据。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之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七、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八、保密(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4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三)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2%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0.2%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一)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四乙方不得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磋商文件允许分包的,除磋商文件和5响应文件已确定的合同分包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一)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合同壹式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产州市第工中学南沙天元学校乙方(盖章):广州南沙开发区南骐劳动服务代表:订地点:有限公司代表:列签订日期:年月签订日期:日年月日开户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南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60206430920001151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金岭路支行6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采购2026年2月-2026年8月课程服务外包项目补充协议甲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合月编号:T92026031601乙方:广州南沙开发区南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26年1月签订了《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采购2026年2月-2026年8月课程服务外包项目合同》项目编号为2026ZYGZC001,现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原合同第五条五、付款方式1.分三期支付。1期:甲方于2026年3月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2期:甲方于2026年6月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3期:待服务期结束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根据服务工作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合计金额不得超合同总金额(含补充协议)。现变更为:五、付款方式1.分二期支付。1期:甲方于2026年3月向乙方支付167062.98元;2期:待服务期结束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根据服务工作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合计金额不得超合同总金额(含补充协议)。二、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原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协议为准。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乙方:广州南沙开发区南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日:20063916日期:206年3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课程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