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 乘客电梯 电梯保险 电梯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湘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41101000027318171
五、合同编号:11N76376861620262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电梯维修保养
详见附件

1.00
13200
13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贾英
联系电话:13309945775
传真:/
地址: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昌吉市党政综合楼4台电梯维保合同-新疆湘君2026.2.24-2027.2.23.pdf

新疆湘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电/扶梯维护保养合同保养形式:POG(半包)客户名称:昌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昌吉市党政综合楼签约日期:2026年02月13日订合约人:昌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客户”)新疆湘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湘君)第一部分商务条款第一章总则1.1合同标的物维护保养电/扶梯型号规格明细详见下表:梯号(客户)类型设备型号层站载重速度台数年保养费小计(RMB)昌吉市党政综合楼乘客电梯////43000元/台电梯保险4300元/台维护保养费合计(大写):壹万叁仟贰佰元整(RMB:13200元)电梯年检费不包含在合同金额之内。备注:发票类别:□普通☑增值税1.2服务期限该类服务期限于2026年03月01日起至2027年02月28日止。1.3付款条款1.3.1付款方式为预付款:☑银行转帐□支票□现金□其他____新疆湘君开户行:名称:新疆湘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652301MACNRUB252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五楼512室电话;18063224888开户银行: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611121013020639351.3.2付款周期:合同签订七日内支付50%,即人民币:6600元,合同签订满6个月支付剩余50%,即人民币:6600元。付款方新疆湘君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增值税专票。第1页1.3.3额外费用对于本合同的任何额外更换零件费用或修理费用,客户应于收到新疆湘君书面通知后的14天内支付。第二章新疆湘君的责任2.1新疆湘君的一般责任2.1.1积极配合客户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2.1.2定期对电/扶梯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客户紧急召修后,提供召修服务;2.1.3购买新疆湘君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1.4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2.1.5新疆湘君将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2.2新疆湘君的责任范围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新疆湘君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新疆湘君承担。2.3免责条款2.3.1因非新疆湘君方的责任导致的电/扶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新疆湘君将不承担任何责任。2.3.2因客户未及时处理新疆湘君所提之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或出现本合同4.4.1.1项之情形新疆湘君中止履行合同,于中止期间产生事故和损失的,新疆湘君不承担责任。2.3.3仅由新疆湘君修理出于安全的需要,客户不能自行或者允许非新疆湘君人员,或未经新疆湘君允许的员工以及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新疆湘君将不负任何责任,并保留索赔的权利。2.3.4出现紧急召修的情况,客户未予及时直接通知新疆湘君而导致现场故障排除措施的延误及扩大损失的,对于扩大损失的部分新疆湘君不承担责任。第三章客户责任3.1维修现场客户应为新疆湘君员工在不违反客户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新疆湘君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第2页3.2客户对设备情况的反映客户有义务提供有关电/扶梯及其运行的准确信息,同时对新疆湘君提出的要求作及时更正并付诸实施。3.3确认责任客户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新疆湘君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电/扶梯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确认。授权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协助配合义务客户应按新疆湘君对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作好通风,并协助新疆湘君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3.5额外费用的支付一切在新疆湘君责任以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之费用将由客户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减安全装置时,由客户支付增减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3.6安全管理客户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惯例,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巡视工作,检查电梯运行状态,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管理记录,配合并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进行定期保养与检修,确保维保质量,制定电梯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负责电梯的技术档案、维护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的整理、更新和存档。3.7年检及其费用由客户负责办理政府部门电/扶梯年检的申报工作并支付费用。3.8专利为保护新疆湘君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新疆湘君技术专利的,应交由新疆湘君回收或当场销毁。第四章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4.1生效本合同经客户和新疆湘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2变更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4.3转让本合同正常终止前,若客户不再拥有电/扶梯的管理权时,客户应通知新疆湘君,并为新客户与新疆湘君的签约提供便利条件。本合同正常终止日前或新合同签订前的一切费用将由客户承担。第3页4.4终止4.4.1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新疆湘君有权终止合同:4.4.1.1若客户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新疆湘君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新疆湘君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且暂时免除保养责任;若客户在新疆湘君发出中止履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付清应付款,新疆湘君有权终止本合同;4.4.1.2未经新疆湘君同意,已有非新疆湘君雇员或非授权人员对设备进行此合同范围内的维修保养;4.4.1.3如果客户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4.4.2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客户有权向新疆湘君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4.4.2.1若新疆湘君因非客户的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客户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十日内仍未履行,客户有权书面通知新疆湘君终止合同;4.4.2.2如果新疆湘君被迫、自愿或由债权人提出破产(合并或重组公司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4.4.2.3若新疆湘君由于法定的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再履行合同项下的职责。4.4.3若非上述4.4.1及4.4.2约定终止情形,未经双方书面协议的一致同意,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第五章违约5.1逾付款滞纳金若客户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新疆湘君支付应付款项,须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滞纳金按到期日起逾期款项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二计算。5.2提前终止的违约情形5.2.1若出现本合同前述4.4.1.1项之情形,客户在新疆湘君发出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则新疆湘君有权要求客户支付违约金;5.2.2若本合同依据上述第4.4.2.1项之规定而终止的,客户有权追回已向新疆湘君支付的当月保养费和预付保养费,同时有权要求新疆湘君支付违约金;5.2.3非4.4条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双方书面达成一致的,提前终止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为本合同两个月的电梯保养费,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加付1个月的保养费。同时,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已发生的经济财务关系的清算及经济损失的索赔权利。5.3保密条款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否则即视为违约,一方有权要求另一违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第4页第六章其他事项6.1通知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或通讯,通过邮寄方式或传真方式发到其登记办公地址后即被视为送达。6.2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之技术条款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6.3排除条款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不包括改变电梯现有结构和装置,或增加新功能。如有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合同。6.4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诉讼。6.5合同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成为双方完全同意履行的合同,将取代所有双方以前订立的有关维修保养事宜的任何协议。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部分技术条款新疆湘君服务内容及责任:1.由新疆湘君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扶梯进行每十五日壹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新疆湘君保养规范进行全面维修保养,确保电/扶梯正常运行。2.保养加油及调整下列各项●主机注油和清洁、控制柜清洁整理;●电梯机件进行润滑;油及清洁用品由用户自理。●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井道内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导靴运行正常;●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绞链、门吊板、门导靴;●检查及平衡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及清洁;●扶梯:对主机、控制柜进行注油和清洁;轴承、传动系统的检查和注油;安全装置的检查和调整;●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3.新疆湘君以保养客户的优惠价格提供客户配件,并送货上门;第5页4.协助客户电梯在维保期间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年检.5.维护保养时间本合同提供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均在非公休假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6.召修服务新疆湘君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新疆湘君根据需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客户责任:1.在新疆湘君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扶梯进行保养加油及调整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更换时,由客户支付修理及更换部件的材料费。签约双方客户名称:昌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维保公司:新疆湘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盖章:盖章:地址:室地址:新疆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五楼51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31100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063224888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修保养 乘客电梯 电梯保险 电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