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液晶显示器采购合同公告(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
一、合同编号: SCHT-2025-385515
二、合同名称: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液晶显示器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5-260949
四、项目名称: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政通路8号区政府5楼办公室506号
联系方式:13700993709
供应商(乙方):宜宾骏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
联系方式:133306677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液晶显示器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4.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709.000000元
合同金额: 0.283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南溪区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液晶显示器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液晶显示器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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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合同名称: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液晶显示器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385515甲方: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宜宾骏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元):2836.00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叁拾陆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4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液晶显示器封闭式(SC-KJXY-20241128510301000018)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类型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液晶显示器,AOC,24E2H,AOC23.8英寸液晶显示器(1K+IPS)24E2H屏幕尺寸(英寸):23.8最大分辨率(水平):1920最大分辨率(垂直):1080面板类型:IPS屏幕比例:16:9对比度:1000:1背光类型:LED动态对比度:无具体要求灰阶响应时间:4ms亮度值:250cd/m²可视角度:178°/178°(CR>10)色深:8bit刷新率:75Hz内置音箱:否低蓝光模式:支持显示器功能:可壁挂Type-C接口:0VGA接口数量:1支持HDMI或DP接口:支持DVI接口数量:0HDMI接口数量:1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0010903285980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AOC23.8证证书有效期:2025年-第1页-1产品英寸液晶显示器(1K+IPS)24E2H04月12日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0701244875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04-29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EC2018ELP00701683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05-19外形尺寸(高):405.2mm外形尺寸(宽):540.2mm外形尺寸(深):187.7mm重量(kg):2.91kg色彩:16.7M支架:固定是否支持壁挂:是质保期限:3年包装清单:液晶显示器,简易说明书,保修证书,显示器底座/支架,电源线,VGA信号线售后服务:3年质保产地:湖北底座旋转升降:不支持是否曲面:平面4(台)709.002836.00合计(大写):贰仟捌佰叁拾陆元整(小写):¥¥2836.00元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2.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政通路8号区政府5楼办公室506号。三、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对其交付的货物,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第2页-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超过保修期的设备,乙方应负责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合同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履行。八、验收标准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2.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九、付款方式货到付款计划支付时间:2025年12月24日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0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0.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3页-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征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0.5‰的违约金。4.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0十二、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十三、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其他补充内容:十四、其他统计指标(财政部统计项)是否节能产品:是是否环保产品:是是否节水产品:是-第4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林霞甲方联系人:林霞联系电话:13700993709单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政通路8号区政府5楼办公室506号2025年11月24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马军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溪龙腾分理处银行账号:22478101040003666乙方联系人:马军联系电话:13330667774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银行行号:1036713478142025年11月24日-第5页--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液晶显示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