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及保洁一体化服务 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一体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盘州市石桥镇人民政府2026)


【盘州市石桥镇垃圾清运及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盘州市石桥镇人民政府_中标合同

项目名称:
盘州市石桥镇垃圾清运及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P520281202600014L

分包名称:
盘州市石桥镇垃圾清运及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
合同名称:
石桥镇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金额:
5,849,000.00元
合同币种:
人民币

甲方:
盘州市石桥镇人民政府
乙方:
贵州逸峻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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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石桥垃圾清运、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pdf

项目名称:盘州市石桥镇垃圾清运及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520281202600014L分包名称:盘州市石桥镇垃圾清运及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名称:石桥镇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合同金额:5,849,000.00元合同币种:人民币甲方:盘州市石桥镇人民政府乙方:贵州逸峻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石桥镇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甲方:盘州市石桥镇人民政府电话:08582162555地址:盘州市石桥镇新街居委会乙方:贵州逸峻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9185481999地址:盘州市盘州大桥桥下为了加强石桥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垃圾的清运,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石桥镇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为3年,即2026年3月日至2029年2月28日。二、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2(5)管理人员要负责核实记录每天清运垃圾的车次、重量,每月送甲方备案。(6)乙方必须将所有垃圾清运至中转站,不得私自处理。(7)清运车辆须安装宣传高音喇叭,工作时播放相关宣传内容,以利于居民投放垃圾。(8)春节期间垃圾增多,甲方需及时协调县级转运大箱子,因中转造成堆积与乙方无关。三、服务方式1.按中标价,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责任的总价包干形式进行总承包。在合同服务期内,对因物价调整(含降或升)而导致项目运行费用发生变化的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相关费用给乙方。2.乙方在服务期内负责提供本项目运行的一切设备。因使用工具、器械及用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车辆耗油、维修、损耗费、损坏垃圾收集桶的更换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为所有参与服务车辆办理年检和购买不少于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少于20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乙方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要经常对司机、保洁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对清运车辆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出车前后的安全行驶检测工作。1.乙方如有特殊情况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作出书面答复后,方可解除合同。如乙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垃圾清运费,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日常垃圾清运、保洁工作且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和一个月垃圾清运费。3.组织管理方面:(1)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整治行动期间,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处置,所需费用在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承包款中支付。(2)乙方没有按要求进行清运、保洁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的,甲方第一次处罚乙方2000元,第二次处罚3000元,第三次5000元。(3)乙方在一个工作月内受到甲方处罚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乙方当月的承运费。(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5)因上级督查、日常巡查、系统数据不符等情况导致甲方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媒体曝光该服务项目的,甲方每次处罚乙方10000元。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八、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三份。2.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即时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万V日期:日期:20263.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清运及保洁一体化服务 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一体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