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采购合同公告(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2026)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_、合同编号:11N00255945720262201
二、合同名称: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483265030010000005-崇采【2026】6号
四、项目名称: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
地址:桐乡市崇福镇世纪大道966号
联系方式:0573-89387766
供应商(乙方):杭州佑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中大银泰城5幢815
联系方式:137058397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485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5485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pdf

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项目)编号:崇采【2026】6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杭州佑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服务周期为2026年度。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每年排查崇福镇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约690家,共计一个标项。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548550.00元(大写)伍拾肆万捌仟伍佰伍拾元整,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2)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签订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合计219420元(贰拾壹万玖仟肆佰贰拾元整);服务期结束后支付至当合同总金额的100%,合计329130元(叁拾贰万玖仟壹佰叁拾元整)。(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1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合同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再签署2027年度服务合同。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存713C档,一份报送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本项目由杭州佑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开票收款税号:91330483MABM82N45A收款账户:杭州佑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开户行: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账号:201000309414836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765号金凤凰大厦501北侧联系电话:13705839700甲方(采购人);桐乡市崇福镇人政府(盖章)人法定(授权)代表:电话:C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杭州佑晟企业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1法定(授权)代表:电话:13967332713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金家渡南路2号1幢5层542室鉴证方(代理机构):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经办人:晨好20-电话:15857323098:签约日期:2006年月22日签约地点:崇福镇招标编号:崇采【2026】6号中标通知书杭州佑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经对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招标编号:崇采【2026】6号]进行公开招标,你单位被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零玖万柒仟壹佰元整,(小写)¥1097100元,请贵公司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此通知。资0人NG采购单位: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2日C非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项目)编号:崇采【2026】6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杭州佑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服务周期为2026年度。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每年排查崇福镇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约690家,共计一个标项。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548550.00元(大写)伍拾肆万捌仟伍佰伍拾元整,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2)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签订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合计219420元(贰拾壹万玖仟肆佰贰拾元整);服务期结束后支付至当合同总金额的100%,合计329130元(叁拾贰万玖仟壹佰叁拾元整)。(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1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合同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再签署2027年度服务合同。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存713C档,一份报送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本项目由杭州佑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开票收款税号:91330483MABM82N45A收款账户:杭州佑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开户行: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账号:201000309414836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765号金凤凰大厦501北侧联系电话:13705839700甲方(采购人);桐乡市崇福镇人政府(盖章)人法定(授权)代表:电话:C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杭州佑晟企业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1法定(授权)代表:电话:13967332713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金家渡南路2号1幢5层542室鉴证方(代理机构):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经办人:晨好20-电话:15857323098:签约日期:2006年月22日签约地点:崇福镇招标编号:崇采【2026】6号中标通知书杭州佑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经对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招标编号:崇采【2026】6号]进行公开招标,你单位被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零玖万柒仟壹佰元整,(小写)¥1097100元,请贵公司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此通知。资0人NG采购单位: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2日C非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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