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6)
关于印刷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南宁市图之阁图文快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框架协议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31801000007997086
五、合同编号:12N75003218L2026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5-2026年自治区本级及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件
1.00
0
0
2
【服务项】本项服务为计量单位,供应商按100元报价,不能更改报价。
项
9.00
100
900
3
【服务项】本项服务为计量单位,供应商按1000元报价,不能更改报价。
项
4.00
1000
4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联系人:虞洁莹
联系电话:0771-7083088
传真:
地址:贺州市爱民南路5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印刷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12N75003218L2026401).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宣传条幅标语印刷合同合同编号:12N75003218L2026401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住所:贺州市爱民南路59号供应商(乙方):,南宁市图之阁图文快印有限公司住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资料楼第五层南侧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2026年3月10日,合同使用说明:本合同文本为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具体合同时使用。采购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广西政采[2026]2988号其他印刷服务149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并严格遵循自治区本级及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印刷服务框架协议,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一、印刷服务项目、价格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广西政采[2026]2988号2025-2026年自治区本级及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产地:中国1件0.002-【服务项】本项服务为计量单位,供应商按100元报价,不能更改报价。---9项100.003-【服务项】本项服务为计量单位,供应商按1000元报价,不能更改报价。---4项1000.00合同总价(元)49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玖佰元整增值服务项具体商品明细1/3序号增值服务项增值服务项商品明细1增值服务(1)项目名称:宣传条幅标语,工艺及材质:条幅布、单色,规格:500cm*70cm2增值服务(2)项目名称:宣传条幅标语,工艺及材质:条幅布、单色,规格:600cm*70cm、500*70cm3增值服务(3)合同总价:(大写)肆仟玖佰元整,(小写)4900.00元二、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方式:1.所有印刷品完成并交付,经采购人项目部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算支付印刷服务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一)印刷品包装与交付1.印刷品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印刷品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印刷品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印刷品受损的责任。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3.交货方式:快递4.收货人:古明浩5.收到联系方式:159078559286.收货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八步街道贺州市永丰路桂山新苑1栋3楼(二)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与采购人签订的印刷合同规定的印刷项目和期限完成印刷。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采购人签订的印刷合同规定,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2.1.乙方所提供的印刷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3.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印刷品丢失、泄密等事故,甲方或采购人将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三)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四)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五)其他约定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见印刷服务单。甲方(章)2026年3月10日乙方(章)2026年3月10日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永丰路桂山新苑1号楼3楼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资料楼第五层南侧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1-7083088电话:0771-563429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银杉支行账号:账号:451899991010003038510邮政编码:537211邮政编码:530022经办人:2026年3月10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