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佛山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佛山市全民健身中心)2026)
2026年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世纪莲)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世纪莲)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07321812812602110019
项目业主:
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6年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世纪莲)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4406007321812812602110019
合同总金额:
¥1,8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17日
服务内容:
对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并出具编制报告。
合同附件
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消防维保预算编制合同.pdf
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 2026-03-17
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2026年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世纪莲)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建宇造2026016委托人: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咨询人: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3月2日第一部分造价咨询合同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026年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世纪莲)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2.服务类别及内容:预算编制3.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自委托人交付咨询人完整的咨询材料之日开始实施,至5天提供成果初稿4.质量标准:成果文件符合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贰份,咨询人执贰份。七、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人:(盖章)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南1号联系电话:0757-28907113咨询人: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联系电话:0757-8228120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禅城中心支行账号:44001668842050965476开户名: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项目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传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3第二十九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一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可在委托人所在地禅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5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九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维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