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人民政府2026)



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采购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采购项目编码:

4412040071529042509010573

项目业主:

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合同编号:

4412040071529042509010573

合同总金额:

¥88,1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9月19日至2026年04月12日

服务内容:

1、选取单位: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人民政府。2、项目地点: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敬老院。3、工作内容:对该项目进行专业勘察及后续服务等。4、项目规模:本工程项目总投资约998.8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3443.15 平方米。5、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合同附件

新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同(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pdf

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6-03-18

合同编号:ZC-HT2025-KC004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工程名称: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委托单位: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人民政府承接单位: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日期:025年9月19日委托单位(甲方):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人民政府承接单位(乙方):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程序确定,“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工程勘察)”中选单位为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工程勘察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工程勘察)2、工程地点:肇庆市高要区3、工程内容: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工程勘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064.59平方米,新建综合楼规划占地面积约为534.52平方米,楼高6层,建筑面积约为3492.96平方米。对新建场地进行工程勘察,需出具工程勘察报告等资料。4、工程勘察质量标准和勘察工作内容: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5、预计工作量:根据建筑设计方案,钻探布置钻孔暂估9个,暂估平均每孔进尺30米,总进尺约270米:场地及周边的地形图测量1幅,约6000平方米;土壤氡浓度检测点10个。6、工程勘察费用合同价为88100元(大写:捌万捌仟壹佰元整),计费额按照财政预算审定的建安费作为计算基数并且不高于发改概算批复额度。二、预计工期及提交勘察、工程测量资料数量预计约30天时间完成全部勘察工作,遇特殊情况,工期顺延。乙方提1交给甲方完整地质勘察报告一式八份、电子文件一份;工程测量图电子文件一份。三、勘察费及支付方式1、本次工程勘察费合同价为88100元(大写:捌万捌仟壹佰元整),(含税)。本合同价为暂定金额,实际金额以概算批复审定的勘察费金额为准。2、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乙方提交了勘察成果资料后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60%给乙方;勘察成果资料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查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0%给乙方;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后5天内,甲方支付余下的勘察费用给乙方。注: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程序,乙方知悉,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和请款资料后,合同款项的申请、审批和划拨期间,不计入合同款项的支付时间,不视为甲方违约。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财政拨付的时间及金额为准,发包方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迟延支付责任。乙方完成勘察且勘察成果通过甲方确认盖章后,由乙方先行开具发票和其他资金申请有关资料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构成违约。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后,在区财政部门下达相应的资金指标、额度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款项,因本项目为财政拨款方式.支付,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为甲方向相关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的时团不间(不含相关部门审查的时间)。在上述付款期限内,甲方已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2-一四、甲方责任在勘察、工程测量及管线探测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段,致使乙方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乙方责任乙方应按设计技术要求和现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勘察资料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勘察费用且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六、其它约定事项:乙方委托其分支机构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负责本合同费用的收取、发票开具以及执行本合同约定相关的事项。甲乙双方对被授权人进行上述活动的结果均予以承认。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九、如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合同签约地:肇庆市高要区。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3发包人: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人民政府勘察人: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二路北、市保险汽车修配厂西侧第二排215室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叠翠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44050170004200000968签定日期:2015年月19日签定日期:2025年8月18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楼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