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开学桁架制作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特教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6-14656
二、合同名称:开学桁架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6-14656
四、项目名称:开学桁架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特教中心
联系方式:13952925249
供应商(乙方): 京口区通海标牌经营部
联系方式: 1815190446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开学桁架制作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6-14656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2460.0
项目地点: 总务处3-106
采购单位: 镇江市特教中心
联系人姓名: chengjianwen5249
联系电话: 13952925249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460.0
3.履行时间(期限): 2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18 08:52
开学桁架合同.pdf

合同甲方(采购人):镇江市特教中心乙方(供应商):京口区通海标牌经营部甲、乙双方根据开学桁架制作,项目比选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标的名称项目名称:开学桁架制作第二条服务内容,制作一个2.6米×5米的桁架,14平方米的背景画面,,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本次比选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方,本次比选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履行时间(期限):2天第五条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元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支付方式:国库支付第六条权利保证1.乙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其他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2.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如无明确约定,应当归属甲方所有。第七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以及乙方的承诺。国家有质量标准的,应当首先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八条验收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将通过在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交付,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扣除总价款5‰,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或乙方再次出现未履行承诺,或,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或乙方再次出现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甲方将立即,解除合同,并视情向乙方进行索赔。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悉有关甲方的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单位和人员泄露。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镇江市特教中心地址:润州区团山路266号电话:传真:,乙方(盖章)京口区通海标牌经营部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环城路90-1号电话:0511-8888162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谷阳新村分理处,帐号:32050175193600000039,签订时间:2026年03月13日,签订时间:2026年03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开学桁架制作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