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采购合同公告(方城县券桥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6-5-A
二、合同名称:方城县券桥镇沈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三、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6-5
四、项目名称:方城县券桥镇沈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方城县券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方城县券桥镇券桥街177号
联系人:张君
联系方式:15938489786
2.供应商(乙方):河南万富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东关街道经济总部港二楼201室
联系人:宋元帅
联系方式:175965168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3994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90日历天,地点:方城县券桥镇沈营村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0日历天
武冬阳
豫24118194159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3月18日
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方城县券桥镇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原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方城县券桥镇沈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方城县券桥镇沈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2.项目地点:方城县券桥镇沈营村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项目内容:道路、亮化、文体、环境整治、坑塘治理、桥涵、标识牌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6.项目承包范围:道路、亮化、文体、环境整治、坑塘治理、桥涵、标识牌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25日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资金来源:_财政资金发包人(全称):方城县券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河南万富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原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方城县券桥镇沈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方城县券桥镇沈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承包人(全称):河南万富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补重点村项目2.项目地点:方城县券桥镇沈营村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5.项目内容:道路、亮化、文体、环境整治、坑塘治理、桥涵、标识牌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6.项目承包范围:道路、亮化、文体、环境整治、坑塘治理、桥涵、标识牌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子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6625日1.签约合同价为: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玖万玖仟肆佰圆整(¥:33994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清单项综合单价不因原材料(钢筋除外)及人工价格,机械费用波动,不平衡报价等原因而调整综合单价。13.拨款方式:工程开工后拨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97%的进度款: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已整改合格,拨付3%质保金。4.工程量的确认:工程量经业主和监理联合验收确认。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批复工程量范围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确认。如工程量变更,依据变更批复,对实际完成并验收合33格的工程量进行计价。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须有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2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_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参佰叁拾玖万玖仟肆佰圆整(¥:33994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清单项综合单价不因原材料(钢筋除外)及人工价格,机械费用波动,不平衡报价等原因而调整综合单价。3.拨款方式:工程开工后拨付合同总价30??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97??进度款: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已整改合格,拨付3??保金。4.工程量的确认:工程量经业主和监理联合验收确认。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批复工程量范围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确认。如工程量变更,依据变更批复,对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计价。五、安全施工1.签约合同价为:承包人必须有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武冬阳,证书编号:241181941594。(6)图纸;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武冬阳,证书编号:豫241181941594。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建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2)投标函及其附录;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券桥镇人民政府签订。(签字)张君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乙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贰份,备案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张展(签字)(签字)来云忡4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03月13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券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于2026年03月13日签订。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筑(1)__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乙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贰份,备案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二(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宋云帅(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10181MA9GKX5E3Y地址:地址:城区东关街道经济总部港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73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宋元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15518962237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087055992@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虫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张衡中路支行合作账号:账号:2494899918215组织机构代码:_组织机构代码:91410181MA9GKX5E3Y地 址:地 址:宛城区东关街道经济总部港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73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宋元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15518962237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087055992@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张衡中路支行合作_账 号:账 号:249489991821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