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堂人工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2026)



【延续合同】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2025年食堂人工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XHT-LHCG2025000022-A-2026-1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2025年食堂人工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HCG2025000022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2025年食堂人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黄贝岭一路28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鸿运饮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沙平路469号丹平工业区C栋 1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2025年食堂人工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工作日早餐:7:20-8:30、工作日午餐:11:30-12:30,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餐,每餐所供应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53000
合同金额:1253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03月18日至2027年03月18日,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19
九、其他补充事宜:按《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2025年食堂人工项目》(项目编号LHCG2025000022)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公司深圳市鸿运饮食实业有限公司合同履约情况,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2026年食堂人工项目采购继续与深圳市鸿运饮食实业有限公司续签合同,合同起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总金额为1253000元。

合同脱敏.pdf

脱敏20260306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2026年食堂人工项目合同(续签)审查意见表-实验-鸿运.pdf

脱敏20260306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2026年食堂人工项目合同(续签)审查意见书-实验-鸿运.pdf

会议纪要20260309脱敏.pdf

2026年食堂人工项目合同(续签)甲方:学校乙方:深卖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食堂人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5000022)”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深圳市罗湖L_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单位深圳市鸿运饮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翠园实验学校食堂人工服务采购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深圳市i年食堂人工项目2、项目内容:甲方将深圳市罗湖学校食堂人工服务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承担深圳市翠园实验学校食堂膳食管理服务,负责食堂膳食管理,供应工作日早(7:20-8:30)、中(11:30-12:30)两餐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注: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提前或延后供餐、节假日供餐、公务接待供餐、应急工作加班供餐等情形),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提供供餐服务)。3、合同期限:2026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期结束后,如果甲方对乙方的货物和服务满意,双方可书面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如果双方没有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14、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两部分即学校食堂服务教职工部分和学生部分,总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含一切税费等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尽费用。由于学生每月就餐人数的不确定性,学生部分的具体支付金额按学校收取学生餐费总金额的25%~30%浮动支付给乙方,具体由甲方确定后支付;教职工部分的食堂服务人工费用按学校食堂运转专项经费的25%支付给乙方。5、支付方式:按月结算(注:中标价除以12为每月支付费用,前11个月为104416.67,最后1个月为104416.63元)。乙方应于每月5日之前与甲方对上个月的服务情况及服务费进行书面确认后,开具发票交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载明相应金额正式发票后应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服务费支付给乙方。6、甲乙双方均同意:款项的支付由甲方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的支付手续,在财政拨款到位后将合同款项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号,乙方应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普通发票。因财政拨款问题导致款项的迟延支付,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户名:有限公司开户行有限公司深圳彩田支行账号:66第二条月服务范围2乙方承担深圳市翠堂膳食管理服务,负责食堂膳食管理,供应工作日早、中、两餐以及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注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提前或延后供餐、节假日供餐、公务接待供餐、应急工作加班供餐等情形),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提供供餐服务)。1、提供膳食服务,供应1500人左右的就餐服务(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17人);2、食堂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器具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保养。第三条工作要求(一)服务质量检查监督为确保饮食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饭菜质量、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乙方保证所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确保随时接受甲方对餐厅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对招标方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及时改正。(二)用餐服务要求1.工作日早餐:7:20-8:30、工作日午餐:11:30-12:30,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餐,每餐所供应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后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理安排就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血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当甲方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3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招标方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三)技术要求1、厨师须达持有健康证、厨师等级证书,且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等级,其他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2、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遵守卫生法规,严格做好厨房食品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所有原料做到无毒无害,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种有碍人体健康的食品原料,有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师定期为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相关食品安全操作及制度。3、工作人员严格按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工作程序做好食堂早、中餐饮服务工作,按计划公布每周就餐计划及菜式菜款,制定完善有效的食堂就餐及服务计划,服务规范,程序完善。根据气候条件和需求,按甲方要求定期煲煮凉茶、糖水、御寒姜汤。4、加工烹饪食品菜肴要精心制作,保证口味和质量做到饭热菜香。食材卫生:所有入仓食材均需安排专人检验,并按5S标准标识摆放,杜绝三无产品入库。5、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6、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7、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4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8、按照节能指标考核要求,落实水、电、煤气等能耗管理,并制定和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坚持每月物资清点登记制度,做好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9、人员卫生: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卫生食品常识培训,考核、彻底去除个人不良卫生习惯,确保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因个人卫生不洁,间接污染食品,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双手应进行消毒,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成品分膳时必须配戴工帽、口罩、一次性手套。10、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流程做到生进熟出一条龙,确保“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存放:生熟工用具、容器、冰箱要分开使用;食品原料新鲜,存放分类分架,离墙隔地,防尘防蝇;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刀具无锈,盖布洁净,正反标志清晰;使用公用餐、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洗净、消毒,达到光、洁、涩、干,密闭存放;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菜墩立式存放药品、苍蝇拍按规定位置存放;5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每周定期对厨房所有厨具、设施进行大扫除及消毒,加工食品烧熟煮透隔夜隔顿或外购熟食品须重新加热,(公众餐厅一般杜绝使用隔顿食品)米饭温度保证在50℃以上,食用菜式的中心温度不低于60℃(使用专用食品温度计测量)。11、菜肴质量: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所有当餐食用材料进行48小时留样制度。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使用专业保温台进行保温工作;更新度: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及工作需要调整就餐菜式,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12、就餐区环境: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监测报告和消杀记录齐全。13、就餐要求:师生就餐期间,厨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餐桌牙签、餐巾纸等,就餐结束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文明礼貌,不粗言粗语和高声叫喊。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入微。职工就餐过程中,坚持三勤6服务、即“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服务。第四条人员配置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17名固定服务人员,厨师5人(含主厨1人、副厨3人、点心师1人),厨工12人,人员条件要求如下:1.主厨的岗位要求:日常食堂的餐饮出品管理,负责食堂自助餐、围餐菜肴制作及拟定菜谱。年龄要求50岁以下,具有一定协调能力及内部员工的管理力,并能配合采购方做好食堂的各项工作。2.副厨的岗位要求:负责日常员工餐制作,主要包括菜肴制作、卫生、配餐服务等工作,协助主厨完成各项工作。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年龄要求50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服务意识。3.厨工的岗位要求:负责餐厅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以及助餐、围餐、配餐服务及协助厨房各部门的工作。年龄要求50岁以下,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要求1、设备工具应符合安全标准,性能良好;2、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3、所有人员必须按相关安全规定作业;4、乙方必须与所有投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5、乙方承诺其所有为甲方工作提供服务的维护配合人员服从有关法律法规,服从采甲方工作人员统一指挥。76、按照《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表》开展日常检查工作。7、为确保饮食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饭菜质量、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乙方所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确保随时接受甲方对食堂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整改纠正。第六条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违纪违规每月累计达到三次及以上的服务人员,甲方可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撤换,并不得再安排其在甲方管辖范围的岗位工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汇报履行合同等情况。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流程并严格落实执行,可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及日常训练进行监督检查。4、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应食堂服务费用。5、甲方不得安排乙方服务人员从事其他非食堂岗位工作。6、甲方应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协助和方便。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履行服务职责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并随时接受甲方和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对在履行外包8服务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2、乙方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甲方主张权利支付的律师费用;3、乙方有违反劳动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甲方主张权利支付的律师费用;如因此产生舆情危机等影响甲方教育教学秩序或社会稳定的情形,甲方在紧急情况下维护稳定而直接向相关劳动者垫付工资等款项,甲方垫付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4、项目结束,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个月内向甲方提出最终验收移交申请,并处理好与作业人员劳资关系;5、乙方须对其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生产、安全和交通事故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场地和设施经营食堂餐饮以外的业务,不得擅自改变甲方食堂各场所的使用功能,不得将甲方食堂的设施、设备、物品等挪作他用。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转让或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甲方主张权利支付的律师费用。8.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被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9求在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后再进行撤离。9.乙方协助甲方每天早上为食堂采购新鲜、安全、卫生的蔬菜肉类及副食品等。10.乙方安排的服务人员必须每半年体检一次并持有深圳市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11.乙方应当做好食品留样,台账和食品采购登记,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八条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非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2、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3、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性质的劳动关系或用工关系,其工资、福利、社保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处理。服务期限内,乙方人员履行合同义务或与之相关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一、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0二、乙方负责的服务区域内、乙方人员因工作疏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含食物安全事故)乙方须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将上报主管部门,并申请终止服务合同三、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办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须在不可抗力事实消除之日起2日内,向对方出具由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关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否则由此造成损失扩大的,未尽通知义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18联系地址:深贝街道黄贝岭一路28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13联系地址:深圳路469号丹平工业区C栋101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协议(补11充协议不得变更本合同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一方变更名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地址等信息时应当同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使用邮件依注册登记资料、本合同、其他文件中所记录的名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地址等信息向该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时,邮件被签收即视为有效送达,如果该邮件被拒收或退回,则对方交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日。第十四条其他1、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翠园实验学校食堂人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CG022”)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执行。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翠园实验学校食堂人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CG22)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乙方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12(本页为盖章页,无正文)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人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