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种薯繁育推广种植原原种采购合同公告(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6)
一、合同编号: 20260319HT(GY)000009
二、合同名称: 隆德县2026年马铃薯种薯繁育推广种植原原种采购项目(四标段)供货合同
三、项目编号: D640423-20260206094938279
四、项目名称: 隆德县2026年马铃薯种薯繁育推广种植原原种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隆德县县城人民路
联系方式:09546011385
供应商(乙方):宁夏佳立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西吉县将台乡明台村五组
联系方式:139095411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马铃薯原原种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每粒重量≥3g,质量标准符合GB18133-2012马铃薯种薯质量标准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50吨
主要标的单价:0.396元/吨
合同金额: 59.4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11月30日;由丙方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隆德县2026年马铃薯种薯繁育推广种植 原原种采购项目(四标段)供货合同.pdf
隆德县2026年马铃薯种薯繁育推广种植 原原种采购项目(四标段)供货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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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6年马铃薯种薯繁育推广种植原原种采购项目四标段)供货合同甲方(管理单位):隆德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实施单位):隆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丙方(供应商):宁夏佳立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隆德县2026年马铃薯种薯繁育推广种植原原种采购项目四标段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D6404000141100374,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GY)000068,包号:D6404000141100374-4)确定丙方为本项目(四标段)中标供应商,甲7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金额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万粒)单价(元/粒)中标金额(元)马铃薯原原种青薯9号,每粒重量≥3g,质量标准符合GB18133-2012马铃薯种薯质量标准要求。1500.396594000.00合计金额大写:伍拾玖万肆仟元整(¥:594000.00元)二、项目总金额:大写:伍拾玖万肆仟元整(¥:594000.001元)(由丙方提供税务发票)三、质量标准、检验检疫及合同履行要求1、签订合同时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检疫合格证、种子质量检验报告。2、丙方提供的原原种纯度不低于100%;净度不低于100%;发芽率不低于98%;3-5克的种薯不超过总数量的20%。a3、种薯包装标准:丙方提供的原原种必须按照3-5克、5-8克、8-10克、10克以上4个标准分级包装,每个包装袋须装挂种子标签。4、丙方协助乙方搞好种植技术指导及服务。5、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11月30日。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1、交货时间:2026年4月15日前。2、交货地点:由丙方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3、运费(包括装卸费):由丙方承担。4、验收方法:丙方将种薯运送到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丙方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根据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数量,按照供种数量1‰的抽样数量对种薯品种、纯度、净度和数量进行随机抽样验收。现场验收经丙方签字确认后由验收小组出据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合格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作为乙方付款的依据。2五、结算方式和期限1、丙方货到,经甲乙双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丙方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税务发票及相关资料;乙方收齐相关资料后干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的种子款。丙方未能按期内向乙方提供所需资料的,乙方可延迟付款,直至丙方资料提供齐全至。2、待种子出苗后经乙方按照种植面积1%进行抽验,确认混杂率<1.5%、病毒株数<1%、黑胫病株数<0.5%、无青枯病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种子款。3、丙方提供的种薯播种收获后,未发生任何种子质量纠纷的,乙方于当年11月30日前付清剩余20%的种子款。4、所有货款均由丙方提供银行账号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六、三方责任及违约处理1、甲方责任甲方全面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及种薯种植前的到货组织验收,并向乙方全额拨付项目资金。2、乙方责任7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及时向丙方付款。非丙方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3、丙方责任(1)质量责任:纯度<100%,或净度<100%或发芽率<98%的,作退货处理。3(2)2026年4月15日前不能完成供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乙方按照货款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丙方在送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甲乙方概不负责。(4)丙方应向乙方指定的种子使用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种子总价款1‰的违约金。七、种子质量安全事宜1、丙方须对所提供的种子质量负全权责任。丙方提供的种薯,种植主体种植后因种子质量问题导致受损的,质量问题鉴定由乙方牵头,组织甲方和丙方代表参与,抽调3-5名县内技术人员和种植主体代表,采取现场核查病株方式确定受损情况。丙方和种植主体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的,按照受损情况鉴定程度,以3000元/亩的标准按照受损比例向种植主体赔偿损失,丙方应于鉴定结果接收后30日内赔付完毕。丙方和种植主体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会同甲乙双方向相关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样.检测,检测费用由丙方承担,检测结果作为是否赔偿依据;如需赔偿,丙方应于收到检测正式报告30日内赔付完毕。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甲、乙、丙、种植主体四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隆德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2、未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的质量要求,足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的,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410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八、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7..丙三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7、丙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三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隆德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甲方:隆德县农业农村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地址:宁夏隆德县县城人民路北电话:0954-6011385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隆德县支行账号:29427001040000013乙方:隆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走地址:宁夏隆德县县城人民路北5电话:0954-6011501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隆德县支行账号:964006010000069051丙方:宁夏佳立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盖章)刘玉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到地址:西吉县将台乡明台村五组电话:13895449288开户银行:宁夏西吉汇发村镇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8743210120000262316签订日期:2026年了月18日美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马铃薯种薯繁育推广种植原原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