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智能网格预报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75039707820261001
二、合同名称:镇海区2026年度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智能网格预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BZJ-20266017G
四、项目名称:镇海区2026年度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智能网格预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
联系方式:0574-86298827
供应商(乙方):自然资源部宁波海洋中心(自然资源部宁波海洋预报台)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86号
联系方式:195230707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镇海区2026年度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智能网格预报
数量:1.00
单价(元):60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60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书(镇海区2026年度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智能网格预报项目).pdf
合同编号:ZHZG202601合同书项目名称:镇海区2026年度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智能网格预报项目采购人(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服务商(乙方):自然资源部宁波海洋中心(自然资源部宁波海洋预报台)签订时间:2026年3月13日签订地点:浙江宁波镇海镇海区2026年度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智能网格预报项目服务合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以下称甲方)自然资源部宁波海洋中心(自然资源部宁波海洋预报台)(以下称乙方)镇海区2026年度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智能网格预报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落实服务单位,根据招评标结果,乙方中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目标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与综合评价。开展水体环境、沉积环境、海洋生物资源、滩涂潮间带、典型生态系统和滨海植被等监测调查内容,掌握海洋生态基础状况,完成海洋生态评价成果。海洋智能网格预报。开展镇海区海洋智能网格业务化预报,每日对镇海区及周边海域未来72小时1公里网格逐时潮位、海温、波浪等进行预报,开展镇海区常规海洋预报产品和海洋灾害预警报制作发布,完成年度预警报工作总结报告。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项目负责人为蔡燕红。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一)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与综合评价工作内容70.1、海洋生态趋势性监测与评价开展镇海区3个站位水体环境,2个站位沉积环境和生物资源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有关资料开展海洋生态综合评价。(1)水体环境监测①监测站位:3个。②监测指标水文气象:风向、风速、天气现象、水温、水色、水深、透明度、海况。水体环境: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总氮、总磷、叶绿素a、悬浮物、颗粒有机碳、溶解有机碳、总碱度。1③监测频次夏季开展1次。(2)沉积环境监测①监测站位:2个。②监测指标:酸可挥发性硫化物、硫化物、有机碳、粒度、Eh。③监测频次:夏季开展1次。(3)海洋生物资源监测①监测站位:2个。②监测指标:浮游植物(水样和网样)、浮游动物(I型和Ⅱ型网)、鱼类浮游生物、大型底栖生物。③监测频次:春季和夏季各开展1次,其中浮游动物Ⅱ型网调查只在夏季开展。(4)综合评价根据监测结果和有关资料开展海洋生态综合评价。2、潮间带生物和微塑料监测开展镇海区2条潮间带生物和沉积物微塑料监测。①监测断面:2条。②监测指标:潮间带生物(高、中、低潮区的底栖生物种类组成、密度、生物量)、潮间带沉积物微塑料(微塑料的形态、成分、颜色、粒径和丰度)③监测频次:夏季开展1次。3、海岸带生态系统监测调查和滨海植被遥感解译及现场核查对镇海区大陆岸线的盐沼、泥质海岸、砂质海岸、基岩海岸等典型生态系统开展遥感解译和现场核查,掌握分布、规模情况:对盐沼滨海植被开展遥感解译和现场核查,掌握植被类型、分布、规模情况。(二)海洋智能网格预报工作内容1、海洋智能网格预报制作和发布每日获取和处理上级海洋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利用数值预报和主客观订正等,每日制作和发布镇海区海域未来72小时1公里网格的逐小时海温、海浪、海流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发布频次每日1次,发布渠道网站等,对外做好数据接口服2务。结合智能网格预报产品数据,每日制作和发布镇海区日常海洋预报产品。预报要素包括潮位、海浪和海温,预报时效48小时,发布频次每日1次,发布方式为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做好对外数据接口服务。2、风暴潮、海浪警报产品制作和发布依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和管理部门要求,在台风、冷空气等灾害影响期间,制作和发布镇海区海浪警报、风暴潮警报和天文大潮消息,发布渠道为微信公众号、网站、传真和短信等。提供海洋灾害防御决策技术支撑服务。3、海洋预警报准确性评估检验根据镇海区周边海域海洋观测站点实测数据,开展日常海洋预报、海洋灾害警报的准确性检验评估。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3.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陆拾万伍任元(¥605000元)人民币。3.2本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明示免除的费用除外)。该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采购内容所发生的诸如仪器设备的使用费、调查费(含交通及食宿费)、资料收集费、人员费用、技术支持费、会务费、验收费、资料费、培训费等与工作内容相关费用以及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3.3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60%,计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叁任元(¥363000元);2026年9月底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计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肆仟伍佰元(¥544500元);余款在完成项目年度验收且提交成果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计人民币大写陆万零伍佰元(¥60500元)。3.4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承诺的合同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3.5付款方式:银行电汇3.6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将合同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3开户名称:自然资源部宁波海洋中心(自然资源部宁波海洋预报台)银行账号:50020122000231635开户行:宁波银行联丰支行第四条履约期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年度验收。项目验收后继续无偿提供海洋智能网格预报服务至2027年6月30日。第五条技术资料5.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5.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六条服务质量保证6.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服务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6.2服务期内因乙方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服务成果的,须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负责处理赔偿和补救措施。第七条验收7.1乙方应按照项目相关文件要求,在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7.2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文件后,将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过程涉及的论证、评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成果存在弄虚作假、数据伪造等情况,直接判定为验收不合格。7.3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经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并修改完善方可达到验收标准,以乙方提交的验收报告通过评审的日期为验收通过之日。7.4验收如不合格,对存在的问题,中标人应在30日内完成修改纠正,直到验收合格为止。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纠正或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绝支付项目余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八条双方责任48.1甲方责任:8.1.1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甲方不再向乙方增付费用。8.1.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文件、调研方案、成果文件、资料图纸、数据。8.2乙方责任:8.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开展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8.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标准、浙江省及宁波市最新相关标准。8.2.3乙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成果文件。8.2.4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乙方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9.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产权、版权及保密约定10.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5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凡因执行本合同及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12.2如协商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内容。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税费均由各方自理。13.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为合同组成部分。13.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向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6本合同壹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肆份。6甲方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盖章)乙方名称:自然资源部宁波海洋中心(自然资源部宁波海洋预报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约代表: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日期:2006年3月13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签约代表:邮政编码:315012电话:0574-87069594传真:0574-81892056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联丰支行银行账号:50020122000231635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86号日期:2006年3月13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智能网格预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