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车辆租赁 商务车 中型客车 大型客车采购合同公告(黄山学院2026)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60319000044
二、合同名称:关于校办车辆租赁的框架协议合同(34990020260319000044)
三、项目编号:2241451000001151331
四、项目名称:黄山学院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黄山学院
地址:黄山市
联系方式:0559-2546635
供应商(乙方):安徽鸿展旅游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与繁华大道交口合肥旅游集散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89196973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徽鸿展旅游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第1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5000.00元
合同金额:5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关于校办车辆租赁的框架协议合同(34990020260319000044).pdf
车辆租赁合同承租方(简称甲方):黄山学院出租方(简称乙方):安徽鸿展旅游汽车公司据“2026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甲方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一、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采购合同;(2)“2026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3)“2026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标准文本中的“专用框架协议条款”;(4)“2026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中标或成交公告;(5)“2026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响应文件及书面承诺函;(6)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二、本合同自2026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乙方承接合同期内甲方包、租车业务,按照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2026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汽车租赁中标单位“安徽鸿展旅游汽车公司”(折扣率90%),租金合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大写:5000(¥伍仟元整),并根据甲方实际租用情况结算。包车租赁(含驾驶员)租车费用价格表除过路过桥费、泊车费以外的车辆日常保养费、燃油费、充电费、维修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单日包车租赁服务费用报价包含单日行驶8小时以内及行程100公里以内,如超时、超程,费用另计。价格表车辆类型规格价格(元)半日租(4小时包60公里)日租(8小时包100公里)超时费(元/小时)超公里(元/公里)轿车18万以下260490182.418-25万290560182.818万元以下(新能源车型)240450182.418-25万元(新能源车型)270510182.8商务车(越野车)18万以下300540182.818-25万340630183.218万元以下(新能源车)270510182.818-25万元(新能源车型)290550183.2中型客车(10-29座)燃油车5001000284.8新能源350850284.8大型客车23座以下5901100285.823-39座6701200285.840-50座7701300285.851座以上8601400285.8大型客车23座以下(新能源车型)510800285.823-39座(新能源车型)610900285.840-50座(新能源车型)7001000285.851座以上(新能源车型)7901100285.8备注:1、长途包车费用=日租费*租赁天数+(行驶总公里-100公里*租赁天数)*超公里费,长途包车指赴黄山市区外公务出行包车2天以上(含2天),长途包车不再另收超时费;2、超时费上限为200元封顶;3、一天内,单趟服务时间不超过2小时按分时租赁服务价格结算,分时租赁服务价格达到半日包车租赁价格按半日包车租赁结算,超2小时不足4小时按半日包车租赁结算;4、超过8小时且当日往返按日租计费,费用=日租费+超时费+超公里费;5、公务包车租赁提倡使用新能源汽车;6、轿车:长度4500mm及以上,轴距2500mm及以上,座位数4座及以上;商务车:长度4800mm及以上,座位数7座及以上;越野车:长度4300mm及以上,座位数5座及以上;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400KM及以上。四、乙方坚持履行“宾客至上,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提供车辆必须成色新、车况好(6年以内)、卫生整洁无异味,各项保险齐全(机动车损失险、三者责任险100万、座位险(2万)、不计免赔、交强险)。五、乙方要切实保障甲方人员出行安全,恪守职业道德,文明守信、诚实守时。租用期间,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含保险以外的全部费用);六、乙方的车辆必须合法经营、证照齐全、持有交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营许可证和通行证。驾驶员要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七、车辆租用期间出现突发事件和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第一时间确保甲方乘客人身安全,并组织人员、车辆保障好甲方行程,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八、车辆包、裸租,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对应车辆,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无故调用、调换已租车辆,因维修或办证影响甲方使用,必须及时提供替代车辆,租期内甲方不承担车辆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费用。(因操作不当及违法、违章经鉴定核实的除外)。车辆裸租须再另行补充一份协议,注明租用起止日期、安全约定便于日后结算;九、乙方接受甲方指定的专人通知联系包、租车事项。车辆使用派车单,驾驶员填写起止时间、里程、地点,由甲方用车人核实并签字认可,生成行程单,甲方凭发票和行程单结算费用;;十、租期内乙方驾驶员服从甲方调度安排,为确保安全行车,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行车的行为。甲方乘坐人员要自觉爱护车内设施,人为造成的损失按价赔偿。驾驶员不许提无理要求或故意刁难乘客,否则甲方可以要求更换车辆或拒付租车款。十一、乙方作为我校零星租车的服务单位应配备(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商务车、新能源车)等车型均有,并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优先保障我校师生用车需求。市区范围内紧急租赁服务需求须在1小时内到达用车地点。租用期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杜绝拒绝接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整,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到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地址:联系电话;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办车辆租赁 商务车 中型客车 大型客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