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台式血压计 压力表 真空表 电子血压计 心电图机 X线诊断系统 X射线计算机 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2026)



一、合同编号: N5101162026000058-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162026000058
四、项目名称: 2026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涧槽中街396号
联系方式:028-85612866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南路三段28号
联系方式:028-858048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81023.000000元
合同金额: 28.1023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计量检测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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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u-2/3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50b020200013805法定代表人:帅锋利供应商(乙方):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法定代表人:陈刚甲方实施的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62026000058),接受了乙方的报价,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采购项目所涉印刷品采购等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招标/谈判/比选文件(另册);4.投标/应答/响应文件(另册);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合同文件如有矛盾时,以签字时间后者为准;同时签字的,以排前为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高于甲方要求标准的,乙方同意按乙方承诺执行。二、采购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一”2.若清单有增加,收费单价应不高于市场现行收费标准*折扣,据实结算。总费用不超过本次中标金额。3.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标准若有变化,应根据国家最新标准执行,涉及新增的强检不收费项目应纳入强检不收费项目清单,按照国家规定的强检不收费处理。4.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国家最新标准执行,强检不收费项目清单中涉及移出国家强检不收费项目的,计费标准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及本次投标折扣执行。三、服务要求1.提供清单内项目及合同履行期间新增项目等所有检测项目的计量检测。2.承诺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有检测项目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4用计量标准证书复印件加盖乙方鲜章交甲方备案。3.乙方为本项目配备具有资质(计量检定员证书或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15人及以上。4.乙方具备面向甲方端查询管理系统,确保甲方可实时查询相关计量器具检定时间、电子证书查询、电子证书下载、效期预警、计量器具统计等相关功能。5.甲方每年进行2次集中式的检测(需进行检测的计量器具检测周期到期),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对接时间,因检测数量较多、部分计量器具检测时间较长,如环境试验(温度、湿度)、婴儿培养箱、医用输液泵、注射泵、氧气吸入器等设备,需配备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W6人现场检测。6.甲方需零星检测计量器具,接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可在甲方单位进行检测的,到现场进行检测;不能在甲方单位进行检测的,接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取件,并在10个工作日内检测完成后将器具送回甲方所在地。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检测报告。7.在计量检测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现场指导、纠正,工作结束后将计量结果告知甲方管理部门并填写计量确认单,对于不合格器具出具停用报告单并提出建议,器具维修后3个工作日内复检,对计量不合格器具提供复检服务,复检服务不再另行计费。8.特种设备需检验,乙方代甲方联系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院工作人员,需现场检验的,来院检验;需送检的,由乙方代送检及检验完成之后负责送回医院。检测费用不包括在本次费用内,另行据实结算。四、合同金额及期限1.本合同项下采购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合同暂定总价为¥281023.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壹仟零贰拾叁元整),中标下浮率为0%。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费用包括计量器具检测(检定、校准)、交通费、税费、运营费、劳务费、运输费、特种设备送检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包括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风险(包括物价、成本、税率等增加风险)。除双方书面约定外,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所有权益,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乙方无权以成本、物价、税率变化等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1年度合同,期限为壹年,即2026年3月2日至2027年3月19日。如出现合同期限内或合同总价内已发出检测需求但未完成的情况,则合同相关条款延续到所有订单全部完成供货及结算止。4.甲乙双方按照实际确认计量检测类型及数量核定实际费用,费用按照支付条款约定办理。5.甲方不承诺合同期内最低订单数量及金额,且如遇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整采购方式,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组织采购,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五、款项结算及支付1.首次支付:合同签订后6个月采供双方进行第一次结算,采供双方核对已完成检测的项目,据实结算费用:甲方于结算完成并在收到相应结算资料后12日内支付。2.余款支付:合同到期前30天,采供双方进行第二次结算,采供双方核对已完成检测的项目,据实结算费用,并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费用,甲方于结算、考核完成并在收到相应结算资料后12日内支付。3.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款项前,应当提供相应的结算资料:(1)支付申请函;(2)检测计量器具清单、考核表(余款支付时提供);(3)按甲方财务管理要求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开票单位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纳税人识别号:125101224508116603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0963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涧槽中街396号4.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付款申请或结算资料或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构成违约。5.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1)户名: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2)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顺兴路支行(3)银行账号:44022050090089180476.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合法、规范,如乙方因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或传递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六、考核1.考核时间:合同到期前30天。2.考核应用:考核结果作为付款和续签合同的依据,考核W9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95分,每少1分扣500元,且甲方有权不再续签合同,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七、验收1.验收时间:一次性验收,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2.验收方式及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1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等进行验收。3.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质量担保责任。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八、售后服务1.计量器具近检测校期10-7天时,乙方要24小时内响应。如需加急的项目,乙方应该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检测、加急物流配送等措施,以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的开展。2.如果乙方在检测过程中造成计量器具损坏,则由乙方负责更换原厂全新备件,甲方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提供单独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指定售后联系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微信号码。如乙方售后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作变更,原约定的联系信息仍为有效的信息,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九、保险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2.乙方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十、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在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均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任。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支付相应的款项。3.乙方应保证具备供应本合同项下计量器具检测的资格、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代理商资格证等),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供货。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第三方。如乙方擅自转让第三方的,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乙方应为其雇佣的现场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送货人员、装卸人员、验收人员、培训人员等)购买保险,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措施,保证现场人身安全,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如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6.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所有信息资料(包括:甲方提供或乙方自行收集的)的关于甲方的所有信息,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就当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8.乙方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9.如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违约金、承担费用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货款、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逾期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LPR)利率单利按天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如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提供计量检测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500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20%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全额追偿。3、如因乙方提供计量检测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计量器具使用过程中出现检测结果偏差或不准确,干扰或影响诊疗决策并引发医疗纠纷或事故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1)供应本合同项下采购办公用品所需的其中任一资格、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产品授权书等)被吊销或注销或失效的;(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被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十二、不可抗力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9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4.不可抗力的处理:(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可相应延迟合同中受影响部分的履行时间,其延迟的时间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对方审查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减少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3)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的履行时,双方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乙方也不得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要求调整合同总价。(4)若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如约履行时,应由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5)若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合同方的相应责任。十三、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签字盖章处填写的联系地址分别为各方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2.一旦发生诉讼纠纷,各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将默认为当事人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即司法文书一旦寄出,当事人将自动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如因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真实、不准确,或指定联系人拒绝签收等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的送达地址一旦发生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该书面通知中确认的新通知地址将默认为新的通知及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如未书面通知则向原送达地址送达的通知或文件或司法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即使通知或文书被退回,也视为送达。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签字盖章处指定的联系人有权分别代表各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各类通知、函件、参与验收、提出异议等),如指定联系人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于变更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按前述约定通知的,视为未作变更,原指定的联系人仍为有效的联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十四、争议与解决1.因计量检测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先由乙方垫付。计量检测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计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1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如因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行使追偿权的,乙方同意甲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愿意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保全担保保险费等。十五、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约定,如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2.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招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就义积边甲方(盖章):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1无异以张格懿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元并议??dwm指定联系人:刘艳无异询,等3不州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涧槽中街396号研义联系电话:028-85808438无唐解签署日期:2/年3月日无展权12乙方(盖章):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指定联系人:彭立君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南路三段28号联系电话:028-85804820签署日期:n年3月0日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廉洁协议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与供应商【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就【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2.双方的业务及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有关管理规章制度。3.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的权利。第二条采购人的义务1.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处报销任何应由采购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供应商安排任何形式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3.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等。第三条供应商的义务1.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采购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任何形式宴请和娱乐活动。4.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品等。5.供应商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采购人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等货物或服务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应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主合同;给采购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给予供应商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市场的处罚。第五条附则1.本协议书作为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同主合同有效期。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2/6.20日期:6、2.附件1:计量器具清单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强检/非强检周期单价最高限价(元)预估数量单项总价(元)总价最高限价(元)1台式血压计强检6个月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2810232压力表强检6个月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3真空表强检6个月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4电子血压计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5多参数监护仪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6戮秤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7电子秤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8心电图机(含动态)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9X线诊断系统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DR,C臂等)10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11X射线骨密度仪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12医用诊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系统(DSA)X射线辐射源13医用诊断全景牙科X射线辐射源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14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15非接触式眼压计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16电脑(综合)验光仪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17验光仪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18镜片箱强检2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19玻璃体温计强检1年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据实检测国家规定强检不收费20墙式吸入器非强检1年342991016621浮标式氧气吸入器非强检1年49524522可调移液器非强检1年9937366323可调移液器(8道)非强检1年5907413024冷藏展示柜非强检1年3954158025数显测温仪非强检1年1987138626医用冷藏箱非强检1年39521829527陈列展示柜非强检1年395139528温湿度表非强检1年39130507029体重秤非强检1年99769330电子体重秤非强检1年1788142431电子秤非强检1年178117832二氧化碳培养箱非强检1年590159033便携式吸引器非强检1年198239634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非强检1年14801148035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非强检1年9853295536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非强检1年197061182037医用注射泵(单通道)非强检1年296501480038医用注射泵(双通道)非强检1年39519539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非强检1年49501495040医用离心机非强检1年29610296041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非强检1年49515742542医用输液泵非强检1年296601776043呼吸机非强检1年7882157644多普勒胎心仪非强检1年29622651245实时荧光定量分析仪非强检1年19704788046小儿吸痰器非强检1年197119747尿液分析仪非强检1年4953148548手提式吸痰器非强检1年19822435649无创呼吸机非强检1年7888630450核酸提取仪非强检1年14804592051洁净工作台非强检1年7882157652生物安全柜非强检1年9857689553电动吸引器非强检1年198119854电解质分析仪非强检1年7882157655血细胞分析仪非强检1年4956297056转运呼吸机非强检1年788178857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非强检1年19702394058除颤仪非强检1年49515742559高速冷冻离心机非强检1年296129660高频电刀非强检1年7882157661麦氏细菌浊度计非强检1年495299062麻醉机非强检1年118591066563医用展示柜非强检1年395279064医用冰箱非强检1年395451777565医用低温保存箱非强检1年39511434566水浴锅非强检1年198239667医用冷藏冷冻箱非强检1年5903177068生物显微镜非强检1年2968236869电热恒温培养箱非强检1年395279070电热恒温水浴锅非强检1年198119871自动化血培养系统非强检1年198119872试剂卡孵育器非强检1年198239673数字温度计非强检1年1987138674冰柜非强检1年395139575冷藏柜非强检1年395139576卧式低温冷柜非强检1年395139577孵育器1非强检1年198119878展示柜非强检1年395279079干式金属浴恒温器非强检1年198119880循环解冻箱非强检1年198119881标本保存冰箱非强检1年395139582生物安全运输箱非强检1年198119883药品保存箱非强检1年395279084血液冷藏箱非强检1年395279085血液运输箱非强检1年198239686超低温保存箱非强检1年395279087转运箱非强检1年198119888陈列柜非强检1年395139589孵育器2非强检1年198119890电热恒温水温箱非强检1年198239691无线数据记录仪非强检1年198119892安全阀(P≤0.4)非强检1年34310293安全阀(0.4非强检1年50315094红外体温计非强检1年29610296095数显混匀器非强检1年296259296蒸汽灭菌器非强检1年5902118097PCR仪非强检1年19704788098听力筛查仪非强检1年9852197099氧气检测仪非强检1年445313351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非强检1年118511185101原子荧光光度计非强检1年6701670102气腹机非强检1年108511085103激光治疗仪非强检1年2963888104裂隙灯非强检1年2961296105肺功能仪非强检1年7881788106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非强检1年6901690107婴儿辐射保暖台非强检1年395155925108婴儿培养箱非强检1年7883426792109酶标分析仪非强检1年4951495110基因扩增仪非强检1年197011970111胎儿监护仪非强检1年296288288112无线温湿度探头非强检1年198122376注:1.若清单有增加,收费单价应不高于市场现行收费标准*折扣,据实结算。总费用不超过本次中标金额。2.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标准若有变化,应根据国家最新标准执行,涉及新增的强检不收费项目应纳入强检不收费项目清单,按照国家规定的强检不收费处理。3.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国家最新标准执行,强检不收费项目清单中涉及移出国家强检不收费项目的,计费标准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及本次投标折扣执行。附件2:2026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考核表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考核结果备注服务质量投标人提供的标准检测器具有无法使用问题,每出现一次扣2分。10投标人提供的计量标准检测器不符合现行规程规范的技术,每出现一次扣2分。10采购人下达项目任务后,投标人未完成项目现场工作,每出现一次扣2分。10未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内容实施服务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10检测结果应达到国家最新标准要求,未通过采购人部门的审核,每出现一次扣2分。10响情应况性执行投标人未及时响应及按时到达现场实施检测工作,每出现一次扣2分。10投标人下达任务后投标人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每出现一次扣2分。10人员质量情况检测人员出现了服务语言、行为和态度不规范情况,每出现一次,扣2分。10检测人员是否遵守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及安全规定,如有,每出现一次扣1分。10检测人员缺乏经验出现错误等情况,每出现一次,扣1分。10总分100被考核单位:考核人:日期: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台式血压计 压力表 真空表 电子血压计 心电图机 X线诊断系统 X射线计算机 X射线骨密度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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