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印刷费用采购合同公告(江陵县公安局2026)



一、合同编号:421024-2026-00799
二、合同名称:白马所广告印刷费用
三、项目编号:421024-2026-00799
四、项目名称:白马所广告印刷费用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江陵县公安局本级
2、地址:江陵大道47号
3、联系方式:07164739333
4、供应商(乙方):荆州市江陵县亮彩广告有限公司
5、地址:荆州江陵县荆河路40号
6、联系方式:138722261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白马所广告印刷费用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842元
5、合同金额:0.184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0日;履约地点:江陵县公安局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6-0079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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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所广告印刷费用合同.pdf

广告业务承揽合同合同编号:LC00190012L甲方:江陵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荆州市江陵县亮彩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江陵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关于交通宣传反光贴及门牌制作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江陵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交通宣传反光贴及门牌等,费用为壹仟捌佰肆拾贰元整(¥1842.00)2.乙方必须在甲方约定的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制作。3.乙方制作完毕,甲方验收合格。验收标准,按甲方要求验收。4.在履行合同期间,所有的制作事宜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予以配合。5.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全部付清给乙方,乙方提供相应发票。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公司全称:荆州市江陵县亮彩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24MA49BF5992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陵支行账户号码:1813030209100059236公司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32号法人代表:张春丽联系电话:138722261186.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后生效。甲方:马力张券丽乙方:W年3月2日(签章)(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印刷费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