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公告(灵武市人民医院2026)
灵武市人民医院框架协议采购便携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60323HT(YC)000005
二、合同名称:灵武市人民医院框架协议采购便携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医院框架协议采购便携式计算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灵武市人民医院
地址:灵武市新区西平街与中山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09514036064
供应商(乙方):银川创格数码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鼓楼北街18号
联系方式:138953009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华为擎云L540x-A116(麒麟9000C 16G+1T)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华为擎云L540x-A116(麒麟9000C 16G+1T)
主要标的数量:2台
主要标的单价:6980
合同金额:1.396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30日内交付灵武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便携式计算机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订单合同采购单位:灵武市人民医院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YC000697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医院框架协议采购便携式计算机甲方:灵武市人民医院联系人:徐江联系方式:0951-4036064乙方:银川创格数码科贸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娅娟联系方式:0951-6012889一、货物名称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便携式计算机华为擎云L540x-A116(麒麟9000C16G+1T)2698013960含普通发票总计(大写)壹万叁仟玖佰陆拾元整¥13960二、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叁仟玖佰陆拾元整(¥13960.00)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乙方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收款账户:账户名称:银川创格数码科贸有限公司开户行:宁夏银行鼓楼支行账号:01000140200010061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单位。3、验收标准及方式: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验收。五、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1、乙方对其所供的货物质量负责。2、质量保证期按生产厂商提供售后服务条款执行,三年有限保修。3、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3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属于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者意外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费用由甲方负担,修复或更换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六、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以及不支付货款的,应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所供货物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更正,履行合同义务,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百分之三的违约金。七、不可抗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交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时间延续25日及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灵武市人民医院(签章)专码法定代表人:凃2签字代表:签订日期:2026年2月23旦乙方:银川创格数码科贸有限公司(签章)学签字代表:签订日期:206年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式计算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