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防撞桩设备 护眼灯设备 阅览室设备及图书 厨房设备 课桌椅 智慧黑板更新 报告厅、会议室设备更新与新增 网络、监控、广播设备 智慧图书馆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2026)
一、合同编号:420103-2026-00240-005
二、合同名称:2026年第三方服务单位(造价咨询服务)第5包设备类项目预算编制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WHSL-FW-2026-1012
四、项目名称:2026年第三方服务单位(造价咨询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2、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京汉大道747号
3、联系方式:13131589993
4、供应商(乙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第1、2层第四档
6、联系方式:138718420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造价咨询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4300元
5、合同金额:6.4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校内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3-2026-0024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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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合同5包.pdf
2026年第三方服务单位(造价咨询服务)第5包设备类项目预算编制服务合同委托人: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受托人: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以下简称双方)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2026年第三方服务单位(造价咨询服务)第5包设备类项目预算编制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一、服务概况..1.服务名称:2026年第三方服务单位(造价咨询服务)第5包设备类项目预算编制服务(以下简称项目服务)。2.服务内容:根据委托人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信息化建设文件等,复核接收预算资料的有效性、组织预算的现场踏勘,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预算价,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并保证咨询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准确,对其出具的咨询报告、咨询意见及其带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件一份。具体内容详见项目P竞争性磋商文件等。3.服务范围:设备类项目预算编制服务。4.标段及包号:第5包。5.采购预算:6.43万元。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服务要求1.受托人应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等的各项约定和承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拒绝履行各项义务。2.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提出的质量要求与标准认真操作实施,严格遵守委托人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委托人的考核。对委托人提出的服务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实施和整改。3.受托人应依据委托人的要求,对完成的项目服务必须达到现行我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等的合格要求。24.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Y工作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规定要求,并保证咨询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准确,对其出具的咨询报告、咨询意见及其带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受托人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名单开展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应事先得到委托人的批准;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受托人应更换。6.受托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类似工作经验:保证指派项目人员相对稳定,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执业质量,如发生人员变动,须提前书面通知委托人备案并解释变动原因,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7.受托人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提供服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所悉知的项目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8.受托人工作人员应服从委托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其他管理规范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资格,赔偿损失。9.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上涨、项目延期、不可抗力等因素)要求委托人增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10.受托人应做好评审档案资料管理,方便委托人及相关部门随时调取使用。11.受托人应配合委托人或者其他部门对咨询报告的抽查复核,对咨询报告的质量承担法律责任。12.受托人应对服务的内容等承担保密责任;遵守有关规定,如违反按有关处罚措施接受处罚,详见附件《造价单位和人员违规违约处罚考核明细表》。13.委托人其他合理要求。三、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合格成果报告(或以甲方要求期限为准),至服务项目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完成为止。四、质保期受托人对项目成果文件提供终身质保。五、服务费1.计费依据:《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2.收费基数:委托人于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出具正式报告验收合格且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40%;项目结算审计完成支付合同价款30%。3.计费折扣:按计费依据标准6.888折。4.支付说明:所有资金支付均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到帐后支付。5.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约定支付服务费。受托人在委托人付款前应提交合法有效发票,否则,委托人不予支付。受托人收款银行账户户名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大道玫瑰苑支行,账号:42001258172059588888。6.服务费包含税费、任何应交纳的费用、完成本项目服务范围和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委托人不再向受托人支付任何费用;委托人实际支付的各项目单项服务费用不超过本项目内单项目的采购预算,且不超过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应金额。六、争议解决双方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委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七、双方权利义务1.委托人权利义务如下:(一)提供受托人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条件、资料和协助;(二)及时书面答复受托人书面提交的本合同有关问题;为受托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三)可以向受托人提出要求、意见和建议;询问受托人工作进展等;(四)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受托人;如更换代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受托人。2.受托人权利义务如下:(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委托人要求提交咨询意见、合格成果报告,对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等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和信息等;(二)未经委托人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报酬;不得参与可能与委托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三)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四)自行配备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及时提供委托人书面清单;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可以要求委托人予以协助;(五)可以书面询问委托人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可以到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并承担相关费用,勘察时应当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并承担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外聘专家协助或者外出考察费用和所有责任;(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侵犯委托人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负责服务期间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工作人员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安全规范工作,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约定全面、及时、正确地履行义务,合如任何一方违反,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约定和法律规定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因委托人责任造成工作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的,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受托人可以相应延长服务期限。3.因受托人责任侵犯委托人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由受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九、知识产权1.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2.受托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3.受托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等。十、变更与解除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十一、附则1.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造价单位和人员违规违约处罚考核明细表》是本合同组成部分。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补充约定。3.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且授权代表签名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以下无正文)委托人: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授权代表:月之受托人: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授权代表:记订立日期:2026年3月23日公]一-_三成交通知书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森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委托,就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2026年02月28日经磋商小组评审,2026年03月01日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第5包的成交供应商。计划备案单号:420103-2026-00240项目编号:WHSL-FW-2026-1012项目名称:2026年第三方服务单位(造价咨询服务)成交折扣率:68.88%(按《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中3.2清单计价一控制价(标底价)编制(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准收费的68.88%计取)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项目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决算审核完成为止(其中单个项目的成果报告要求以采购人下达的服务期为准)请贵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需求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若贵单位为中小微企业且有融资需求,可向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27-85728222)咨询融资机构信息和贷款贴息政策,并向有意愿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申请。具体详见《武汉市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财采[2023]445号)。特此通知。武汉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10月01日设备预算编制包5项目名称12026年江汉区中小学防撞桩设备采购22026年江汉区中小学护眼灯设备采购32026年江汉区中小学阅览室设备及图书采购42026年江汉区中小学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52026年江汉区新改扩建学校厨房设备采购62026年江汉区小学课桌椅采购72026年江汉区中小学智慧黑板更新采购82026年江汉区中小学报告厅、会议室设备更新与新增采购92026年江汉区中小学新增理化生考室与智慧图书馆采购102026年一初学苑(理想校区)新建校园网络、监控、广播设备采购112026年一初学苑(理想校区)新建校报告厅、篮球馆电教设备采购122026年一初学苑(马场校区)新建校网络、监控、广播设备采购132026年一初学苑(马场校区)新建校报告厅、篮球馆电教设备采购142026年新建校智慧黑板采购152026年新建校智慧图书馆采购造价单位和人员违规违约处罚考核明细表序号违约问题第一步处罚步骤1询人员未按合同约定配备造价咨项目管理员发现问题,将相关资料交项目管理组组长进行约谈,要求造价单位三日内限期整改第二步整改不到位,由项目管理员每发现一次,将相关资料交项目管理组组长报站长开站务会,确定后罚款500元/人第三步罚款三(人)次仍未整改到位,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不予支付任何造价咨询服务费。已收取服务费用全部退还,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未在委托时间内完成造价咨询任务项目管理员发现问题,将相关资料交项目管理组组长进行约谈,要求造价单位三日内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由项目管理员每发现一次,将相关资料交项目管理组组长报站长开站务会,确定后罚款每延误一天罚5000元延误10天仍未整改到位,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不予支付任何造价咨询服务费。已收取服务费用全部退还,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造价咨询漏项项目管理员发现问题,将相关资料交项目管理组组长进行约谈,要求造价单位三日内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由项目管理员每发现一次,将相关资料交项目管理组组长报站长开站务会,确定后罚款5000元罚款三次仍未整改到位,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不予支付任何造价咨询服务费。已收取服务费用全部退还,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违规造价咨询造成投资增加项目管理员发现问题,将相关资料交项目管理组组长进行约谈,要求造价单位三日内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由项目管理员每发现一次,将相关资料交项目管理组组长报站长开站务会,确定后罚款5000元罚款两次仍未整改到位,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不予支付任何造价咨询服务费。已收取服务费用全部退还,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违规签署造价咨询文件项目管理员发现问题,将相关资料交项目管理组组长进行约谈,要求造价单位三日内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由项目管理员每发现一次,将相关资料交项目管理组组长报站长开站务会,确定后罚款5000元罚款两次仍未整改到位,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不予支付任何造价咨询服务费。已收取服务费用全部退还,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其他违反行业标准、规范和协议约定情形的//委托人有权参照上述罚款金额处理7说明罚款均以违约金形式向委托人支付或委托人从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扣除。委托人解除协议的,不影响违约金的支付。\授权委托书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刘善平(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孙云飞(授权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办理2026年度第三方服务单位(造价咨询服务)第5包设备类项目预算编制服务合同的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所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均予承认。该被委托人在办理贵单位相关事宜时无转委权。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楼名孙云飞居民身份证性期男民族汉出生1992年6月21日铔址湖北省团风县淋山河镇赵家寨村六组13号签发机关团风县公安高公民身份号码421121199206212015有效期限-2020.09.21-2040.09.21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刘善平性别男民族汉居民身份证出生1949年7月1日住址武汉市硚口区崇仁路243号6楼1号签发机关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有效期限2006.03.10-长期公民身份号码420104194907011611委托代理人:孙云飞性别:男身份证号码:******************特此委托。单位(公章):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小下1A日期:2026年3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防撞桩设备 护眼灯设备 阅览室设备及图书 厨房设备 课桌椅 智慧黑板更新 报告厅、会议室设备更新与新增 网络、监控、广播设备 智慧图书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