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优化技术研究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项目编号:0809-26411GDG303001101

一、合同编号

GHYFW20260309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优化技术研究

三、项目编号

0809-26411GDG303001101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优化技术支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8号
联系方式:020-87669809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联系方式: 188200450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东省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优化技术研究
1(项)
600,000.00
600,000.00

合同金额: 600,000.00元,大写金额: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2026年03月23日

GHYFW20260309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委托合同(专业技术服务类)项目名称:广东省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优化技术研究项目起止时间:2026年3月至2026年12月委托方(甲方):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受托方(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委托方(甲方):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联系人:谭春婵联系电话:020-87669809传真:电子邮箱:gdghypjs@gd.gov.cn受托方(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程联系电话:18820045001传真: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担甲方广东省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优化技术研究项目有关事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与要求(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优化技术研究(二)项目主要内容:1.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效用研究与机制优化。开展工业用地市场需求摸查,梳理形成工业用地市场需求分析结论,为深化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实证支撑。研判工业用地供需匹配差异,提炼我省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遇到的问题,探索“需求-空间-要素”统筹保障机制,提出市场化配置优化建议。2.产业链用地供应适用条件与标准界定。梳理我省工业用地供应、产业链集聚发展情况,借鉴其他省份经验,总结创新做法,明确“产业链”用地适用条件认定标准。形成指导产业链用地供应管理等全流程的导则编制建议,以精准适配土地要素,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与产业链协同。(三)项目履行期限及地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广东省广州市。(四)工作进度及要求:1.乙方应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2并经甲方书面确认。2.乙方同意建立月报制度,并承诺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就项目总体工作进展、资金使用情况、阶段成果及数据、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须针对乙方月报情况予以书面确认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3.项目履行期间,甲方可依据自然资源部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等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对成果进行修改、汇总和提交,乙方需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4.乙方应于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成果(广东省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效用研究报告;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措施的建议;广东省产业链(头部企业)用地供应情况研究报告;广东省基于产业链(头部企业)的工业用地导则(建议稿)等初稿),并书面提请甲方进行中期评估。司5.乙方应于2026年12月8日前完成约定的项目工作内容并向甲方提交所有项目成果,并书面提请甲方组织专家验收。甲方应在7日内组织专家验收。6.最终项目成果已完成提交但合同履行期限未结束的,若有发生国家、广东省相关政策变动调整的情况,乙方仍需及时对已完成的项目研究成果进行更新、修改、完善并提交甲方使用。7.因自然资源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新的要求或相关要求发生改变,需要延期验收的,双方另行协商相关事宜。8.乙方指定刘程为项目负责人,联系手机为18820045001。9.本合同规定的任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五)成果要求:1.广东省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效用研究报告;2.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措施的建议;3.广东省产业链(头部企业)用地供应情况研究报告;4.广东省基于产业链(头部企业)的工业用地导则(建议稿);以上项目成果,电子文本为DOC和pdf格式,数据库格式为gdb或mdb格式,影像数据集需为JPG和TIF格式,矢量数据集需为shape格式,以电子光盘形式提交(1份);并提供纸质文件1份。(六)服务要求:31.售后服务期一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算,乙方须提供一年的免费服务,为甲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跟踪服务,包括:有关内容的解释、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等。2.服务响应:乙方提供全省范围内的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电话支持无法解决的,须6小时之内响应,48小时之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技术支持:除电话支持外,乙方还提供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形式远程支持。第二条经费与支付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2.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合同经费分三期支付,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提供合法发票。首期经费支付: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50%,即(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二期经费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向甲方交付中期成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中期评估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即(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小写:¥180,000.00)。三期经费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向甲方交付所有项目成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20%,即(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00)。以上合同经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工作费用(如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和评审验收费、成果打印费、不可预见费等)。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增加项目经费。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4.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应付款项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第三条验收与交付4(一)验收主体:甲方、乙方、甲方组织的专家。(二)验收条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开展验收。1.完成项目规定的全部内容后。2.成果内容须符合规定的编制原则、编制规范等要点的规定。3.成果报告需做到材料完整、内容齐全。(三)乙方提交项目成果的形式:纸质文件、电子文件或者甲方要求的其他形式。(四)验收程序:乙方应当在符合验收条件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成果形式、数量和时间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并书面提请甲方验收,甲方应在7日内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的,乙方应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专家验收会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全部项目成果。验收不通过的,乙方应当无条件组织进行认真整改至合格,于专家验收会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专月整改后的全部项目成果并提请甲方再次组织专家验收,乙方承担再次组织专家验P收的相应费用且应承担延迟提交项目成果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提交所有项目成果的时限届满,乙方不提出验收申请或者经甲方通知,乙方不参加验收会议的,验收会议可以照常进行,验收会议形成的专家验收意见对乙方有约束力。(五)验收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2.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应标文件承诺的相应标准;2a3.双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约定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第四条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司专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付款。4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如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满足甲方需求,有权拒绝接受该工作成果。3.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和其他相关协助。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并有权单方面自行委托第三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的意见或者要求,均视为甲方的意见或者要求。在对乙方的工作监督中,如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当赔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的经费中直接扣除。(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提交最终工作成果。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3.乙方应如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主动接受甲方或者甲方自行委托的第三人的监督。4.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工作成果提交后,对甲方提出的与委托项目相关的任何问题,乙方有义务提供免费咨询。5.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提供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免费培训,确保甲方人员正确使用乙方提交的最终项目成果。第五条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二)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亦不得出于任何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主要以该项目成果形成的著作、论文或参加各类评奖,应经甲方同意,与甲方共同署名、共同申报。(三)若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致使甲方受到索赔或起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四)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的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使用方停止使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第六条保密约定(一)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均视为保密信息处理。乙方保证应采取适当有效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因乙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二)乙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或甲方书面许可准予公开。6(三)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第七条违约责任与赔偿(一)乙方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保证资源投入,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任人员从业履历和资格能力应不低于前任。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或者降低工作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按合同总额10%且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整改后,乙方再次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或者降低工作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章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包括且不限于乙方擅自将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交由第三方研究或者开发的),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导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应当按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延迟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1.除甲方书面同意延迟之外,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或者交付(初步、阶段性、最终等)项目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0.1%。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且延迟期限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未完成工作的比例将甲方已付的相应比例的款项退还甲方并赔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未完成工作的比例由双方根据合同完成情况协商确定。(三)乙方服务质量或者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服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重新提供服务和交付项目成果,以使服务达到合同要求,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担甲方遭受的7一切损失,并承担延迟提供服务、交付项目成果的责任。2.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未达到合同要求项目成果的比例将甲方已付的相应比例的款项退还甲方并赔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四)乙方存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书面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所有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五)本条所约定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合并适用,且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减,乙方对此不持异议。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所需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前保全费、仲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知和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进行送达的,发出电子数据信息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第十一条其他(一)本合同之附件及经双方认可的项目实施方案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8(三)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之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以下无正文)9甲方(盖章):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455860410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账号:44001490505050403160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1栋6楼邮政编码:510075签订日期:2026年3月20日乙方(盖章):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又栋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455351720Q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北京路支行账号:360200090900130834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邮政编码:510060签订日期:2026年3月19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优化技术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