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路网建设 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6)



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兴丰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编号:
2025ANNGZ00185-001

合同名称:
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兴丰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
2025ANNGZ00185

项目名称:
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兴丰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江县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240709490781;91340124MADNKCCR0A

中标人(乙方):
安徽宇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MA2MTNX95Q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1047.680814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任有舟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234161606845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代理机构:
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9分55秒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7-09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6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3分

附件:

履约保函.pdf
庐江兴丰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pdf
中标通知书-庐江.pdf

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兴丰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兴丰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
2025ANNGZ00185

标段编号:
2025ANNGZ00185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中标人(乙方):
安徽宇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项目尚未结束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6年03月06日
2026年04月30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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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6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6-03-24

附件:

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约保函保函编号:2025年合信保函字第233号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江县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受益人名称):鉴于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江县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益人”)与安徽宇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2025ANNGZ00185(标段编号)的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兴丰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农民工工资、合同工期延误等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玖仟伍佰叁拾陆元壹角柒分(¥209,536.17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但尽管前述,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超过2028年07月08日。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及本保函原件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4层。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4层邮政编码:230001电话:0551-62618226开立时间:2025年07月08日中标通知书编号:HFZTB-GC-2025-029187安徽宇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于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一兴丰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一兴丰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GZ00185中标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仟零肆拾柒万陆仟捌佰零捌元壹角肆分(小写)¥10476808.14元质量标准:合格中标工期:240日历天项目经理:任有舟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2025年6月17日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5年6月17日2025年06月17日2025年06月17日2025年06月17日重要提示:1.为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创优工作,招标项目应依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请中标人与招标人尽快对接,就合同签订事宜通力合作,缩短签订时间,为合肥市营商环境工作创造优质条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路网建设 建设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