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民政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民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简正智信标准化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民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01101000027514514
五、合同编号:11N0106132302026807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1.00
120000
12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民政局
联系人:麦尔旦·吐尔逊麦麦提
联系电话:15739079561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广东路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哈密市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编制服务合同.pdf

哈密市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编制服务合同(审议稿)甲方:哈密市民政局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北京路13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2000106132309负责人:赵宏刚联系电话:18196910878乙方:新疆简正智新标准化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质监佳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77A12U1Y负责人:汪晗联系电话:13609975553根据哈密市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编制项目采购结果,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咨询研究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委托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具体为编制2个《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哈密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管理办法》报告,并提供咨询研究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进度要求、服务成果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2、服务进度:乙方应当在2026年7月10日前提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如因甲方原因需调整进度,双方可协商延长服务期限。3、服务内容:成立项目工作组,组织3人以上的专家团队开展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按照甲方需求的前期调查研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数据收集、实地调查研究,其中实地调研不少于3次。根据甲方实际工作安排,参与研究会议、实地调研等工作,由此产生的差旅费、餐费等费用由中选单位负责承担。其中:(1)2026年3月31日前研究形成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编制项目基本思路并发送至市民政局老龄、养老和儿童福利科处;(2)2025年4月20日前形成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编制基本框架并发送至市民政局老龄、养老和儿童福利科处;(3)2026年5月20日前形成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编制初稿并发送至市民政局处;2026年6月20日前组织开展意见征集、问卷调查和专题建言献策活动;2026年7月10日前向市民政局形成最终送审稿。4、服务成果:编制2个《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哈密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管理办法》,成果名称及形式可根据国家、自治区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时限、程序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的各项任务。2)乙方因履行合同,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和协助时,甲方应当提供及给予合理协助。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财政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款项批准后及时向乙方支付。4)甲方有权监督本项目的履行进度,就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就项目相关问题要求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形式(包括会议面谈、书面函件、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作出解释、说明及答复。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会议面谈、书面函件、电话等方式如实陈述及说明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函件及其阶段性的工作进展材料。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组织专家完成2个《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哈密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管理办法》报告文本编制工作。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其提交的服务成果符合项目方案的要求及承诺。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应当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乙方应当就委托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先进、科学、可行的规划内容,并根据甲方对其服务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订或完善服务成果,就甲方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乙方负责组织筹办“内部工作会”、“专家论证会”等相关会议。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如实陈述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之后,乙方均有义务按甲方的要求,就本项目服务成果向甲方以及其他机关(包括政府及政府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作出解释、说明及答复。4)乙方负责编制2个《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哈密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管理办法》报告直至通过甲方评审,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服务报酬。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6)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及其所提交的咨询研究服务成果不会损害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7)乙方指定汪晗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要求并能胜任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工作,其负责内容包括:跟进项目内容的进度,协调各项服务内容的执行落实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进行联络和沟通,确保各项服务内容及成果按时按质按量提交:向甲方及时沟通反馈项目进展,就甲方提出的疑问及时进行沟通,负责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等工作。乙方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甲方认为乙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不能胜任工作的,可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及时更换团队人员直至甲方满意为止,所替换的人员应当具备与原人员同等或以上的资质或经历。8)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导致其自身、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其他合法利益遭受损害的,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自费针对上述指控为甲方提出抗辩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如甲方自行处理上述争议,与第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则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第三方诉诸法律,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如赔偿金等),以及甲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9)乙方应当具备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资质、许可、能力,并指派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能力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合同的工作,乙方应对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第四条服务费(即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金额(服务费用)人民币为:12万元整(大写:壹拾贰万元整)人民币(已含税费)。其中,该费用已包含乙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所需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技术评估费、调研费、专家评审费、组织验收的费用以及各种税费等,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约定,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除上述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额外的费用。2、支付方式甲方按下列程序,根据用户需求书中载明的付款方式分叁期支付服务费: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询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2万元整(大写:壹拾贰万元整)人民币。1)本协议签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的60%,即人民币:7.2万元整(大写:柒万贰仟元整)。2)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交《报告》初稿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的30%即人民币:3.6万元整(大写:叁万陆仟元整)。3)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交《报告》终稿后直至评审通过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全部咨询服务费的10%服务费即人民币:1.2万元整(大写:壹万贰仟元整)。上述支付时间是指甲方向拨款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拨款部门审查的时间)。3、乙方收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信息:1)乙方:开户名称:新疆简正智新标准化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4MA77A12U1Y银行账号:300202860900002314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东支行上述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应加盖乙方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名。因乙方未及时将账户信息变更事宜通知甲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据此怠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按照以下信息向甲方开具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哈密市民政局纳税人识别号:116522000106132309开户行:工行新疆哈密分行解放路支行银行账号:3011003009026401282第五条服务成果验收按照合同约定、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内容,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1、验收时间:乙方在服务完成后,认为达到服务要求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无异议的,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应在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2、验收内容包括:(1)符合与本服务项目内容及成果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2)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已全部完成,乙方依约提交了全部项目成果。(3)甲方委托本项目的合同目的能实现。(4)项目成果经甲方委托的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子验收活动按照甲方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乙方应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1、本采购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材料、技术、方法等一切可纳入知识产权范畴的权利)属于甲方所有。2、甲方有权利用本采购项目成果进行新的科学研究,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3、经甲方许可,乙方可利用本采购项目成果进行新的科学研究,研究成果归双方所有。第七条保密1、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均不得对外披露、泄露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的信息、因合同履行而知悉的养老助餐信息、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过程信息、以及最终的成果信息。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遵守本约定,并对乙方人员违反本约定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保密义务持续至合同终止后5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信息已公开的除外。2、泄密责任: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有权视乙方已履行的情况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减少或制止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3、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包括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从甲方获取的有关本项目的技术文件、相关资料及已由甲方明确列为保密信息的其他信息。双方对上述保密资料和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除非该资料和信息已公开。4、保密责任者范围:乙方及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无论是阶段性服务成果还是最终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整改,并且乙方须按次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向甲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后提供的服务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余款不再支付,已经支付的相应款项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退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内容或其成果(无论是阶段性服务成果还是最终服务成果),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余款不再支付,已经支付的相应款项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退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成果,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项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指逾期向财政提出付款申请),则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0%。因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不符合财政支付要求,财政部门不接受甲方的付款申请,因此导致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时间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合同款。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传播或向第三人提供本项目成果(包括阶段性服务成果和最终服务成果),否则乙方因此获得的利益应当全部归甲方所有,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价10%的违约金,且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6、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乙方存在部分或全部转让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余款不再支付:已经支付的款项,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退还。7、乙方存在上述规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行为时,甲方除可要求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之外,还可选择参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税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二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成交(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一方因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需向对方发出函件的,对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及登记注册的地址为有效收件地址,如一方按约定地址或登记注册的地址寄出函件但因对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拒收、无人签收)未送达的,即视为函件已送达。甲方送达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北京路130号联系人:赵宏刚联系电话:18196910878电子邮箱:18756753025@163.com传真:0902-2232465乙方送达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质监佳苑联系人:汪晗联系电话:13609975553电子邮箱:42628643@qq.com传真:无5、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合同继续履行成为不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应当按照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服务费用。第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且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签约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