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幸福河湖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6)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_、合同编号:11N02508377N20268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112261590010000001-临[2026]9号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地址:/
联系方式:13906500802
供应商(乙方):浙江赢科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国瑞中心北区(北幢205)
联系方式:15258196237,1805718773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_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94382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2026年8月底完成项目总体内容建设,通过完工验收;2026年11月底前完成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等工作,通过竣工验收。本项目运维服务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无人机租用服务为2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702061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2026年8月底完成项目总体内容建设,通过完工验收;2026年11月底前完成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等工作,通过竣工验收。本项目运维服务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无人机租用服务为2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796443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浙江省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合同(1).pdf
浙江省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合同(1).pdf
合同编号:330112261590010000001-临[2026]9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浙江省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甲方: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杭州市临安区天目溪流域管理所)乙方:浙江赢科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签订地:杭州市临安区签订日期:2026年2月12日第一部分合同书2026年2月10日,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以公开招标对浙江省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项目进行了采购。经专家小组评定,浙江赢科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赢科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1.2.2服务标准:符合验收标准:1.2.3技术保障:符合采购需求:1.2.4服务人员组成:符合采购需求;1.2.5合同是(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详见附件清单;1.2.5.2货物数量:1批;1.2.5.3货物质量:符合验收标准;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7964435元(大写:柒佰玖拾陆万肆仟肆佰叁拾伍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详见附件清单详见附件清单总价7964435元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否(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c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盖章):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杭州市临安区天目溪流域管理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店2签订时间:206年月X日乙方(盖章):浙江赢科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国瑞中心北区北幢205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帐号:3301040160011473439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时间:2026年2月12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拒收。1.5.1第一期付款: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第二期付款:完成项目总体建设并设备安装完工,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进度款。第三期付款:试运行期间无重大情况,项目通过验收,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20%的项目尾款。1.5.21.5.31.6.2第一期付款: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第二期付款:完成项目总体建设并设备安装完工,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进度款。第三期付款:试运行期间无重大情况,项目通过验收,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20%的项目尾款。1.7.1合同履约期限:1、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8月底完成项目总体内容建设,通过完工验收:2026年11月底前完成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等工作,通过竣工验收。本项目运维服务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无人机租用服务为2年)。1.7.2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临安区。1.7.3按采购服务要求提供服务。1.7.4.11.7.4.21.7.4.31.8.71.91.9.2(诉讼)1.9.11.9.2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2.3.2/2.5第一期付款: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第二期付款:完成项目总体建设并设备安装完工,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进度款。第三期付款:试运行期间无重大情况,项目通过验收,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20%的项目尾款。|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服务考核办法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服务考核办法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3服务考核办法及招标文件中记载的采购需求|2.19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附件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一亲水节点建设1流监测1.1客流监控只66650399001.2安装调试及辅材项647528502视频监控2.1视频球机台105700570002.2磁盘阵列台119000190002.34TB硬盘个101425142502.4立杆及基础处102850285002.5设备箱套1038038002.6辅材套1028528502.7电费年3285085502.8通讯网络年311400342003水质监测3.1水质监测探头台7247001729003.2遥测终端台76650465503.3市电安装项18977.58977.53.4立杆项13942.53942.53.5设备安装套件套1228022803.6安装调试及辅材项72850199504幸福河湖综合展示4.1江河安澜项119000190004.2生态健康项119000190004.3亲水宜居项119000190004.4产业富民项119000190004.5智慧管护项119000190004.6文化传承项1950095004.7群众互动项1950095004.8宣传报道项1950095005亲水圈服务5.1首页项119000190005.2亲水地图项128500285005.3水文化活动线上预约项119000190005.4周边搜索项1950095005.5亲水节点导览项119000190005.6出行方案推荐项138000380005.7大众点评项119000190006亲水指数模型和场景6.1相关文件收集分析项1950095006.2亲水乐水要点解析项1950095006.3河湖亲水指数评价方法选择项1950095006.4河湖亲水拆解、指标最小化项119000190006.5指标分类与指标数据来源分析项1950095006.6指标量化规则和计算方法确定项119000190006.7评价指标初选项119000190006.8专家意见采集项1950095006.9指标权重计算项119000190006.10建立评价模型项119000190006.11模型验证项119000190006.12场景建设项17600076000二水文监测建设1水位监测1.1雷达水位传感器台8630050400含设备安装调试1.2翻斗雨量计台81850148001.3压力水位传感器套63600216001.4遥测终端套11120001320001.5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11500165001.6设备安装套件套111500165001.7通信费项11200022000遥测终端设备费已包含1年通信费,此处每项为两年通信费1.8斜管及固定支架项3200060001.9塑钢围栏项690054001.10立杆项83800304001.11山塘水位站立杆及基础建设项33800114001.12标识标牌项1190099001.13水准点布设和高程测量项111000110001.14水尺及安装米78500390001.15设备运行维护项11340037400其中硬件设备已包含1年质保期,此处每项为两年运行维护费用1.16延伸平台制作项113500135002雨量监测2.1翻斗雨量计下列为分项价格,此处不做填写2.1.1翻斗雨量计台103350335002.1.2遥测终端套10120001200002.1.3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01500150002.1.4设备安装套件套101500150002.1.5通信费项10200020000每项为两年通信费用2.1.6塑钢围栏年1090090002.1.7立杆项103800380002.1.9标识标牌项1090090002.1.10设备运行维护项201700340002.2融雪雨量计下列为分项价格,此处不做填写2.2.1融雪雨量计台121000210002.2.2遥测终端套212000240002.2.3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150015002.2.4设备安装套件套1150015002.2.5通信费处120002000每处为两年通信费用2.2.7设备运行维护年2170034002.3雨量计基础处3200060002.4观测场草皮处1250025002.5储能小屋处149000490002.6标识标牌块280016003流量监测3.1阵列式雷达(一拖二)下列为分项价格,此处不做填写3.1.1雷达流量计阵列主机台420000800003.1.2雷达流量计阵列分机1台412000480003.1.3雷达流量计阵列分机2台412000480003.2雷达流量计(带水位)台114000140003.3有线时差法传感器套11219001219003.4遥测终端套512000600003.5太阳能供电系统套52000100003.6设备安装套件套5150075003.7通信费处5200010000每处为两年通信费用3.8立杆年54000200003.10标识标牌项590045003.11水准点布设和高程测量项5100050003.12水尺及安装项35500175003.13设备运行维护项101700170003.14大断面测量项53000150003.15比测率定及报告编制米5400002000004专用站规范化提升建设4.1压力水位传感器套4136001476004.2太阳能供电系统台411500615004.3设备安装套件套411500615004.4斜管及固定支架套412000820004.5标识标牌套41900369004.7立杆项4438001672004.8翻斗雨量计项431850795504.9雷达水位计项1480048004.10水尺改造、建设项44300132004.11水准点埋设及高程测量项1100010005於潜水文站共护站3.8第一部分监测能力建设年54000200005.1监测技术设备5.1.1融雪雨量计5.1.1.1融雪雨量计台121000210005.1.1.2遥测终端套112000120005.1.1.3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150015005.1.1.4设备安装套件套1150015005.1.1.5通信费处120002000遥测终端设备费已包含1年通信费,此处每项为两年通信费5.1.2声学时差法5.1.2.1时差法传感器套11219001219005.1.2.2遥测终端套112000120005.1.2.3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200020005.1.2.设备安装套件套11500150045.1.2.5通信费处120002000遥测终端设备费已包含1年通信费,此处每项为两年通信费5.1.2.7流量比测报告编制项115000150005.1.2.8时差法打桩及声路岸边整治项150000500005.1.3水尺及安装米750035005.2测验环境和设施5.2.1雨量计基础台3200060005.2.2观测场草皮处1250025005.2.3储能小屋处149000490005.2.4水位台测井清淤处1300030005.2.5数字水位台项145150451505.2.6绞车防护罩个2250050005.2.7全自动缆道测控中心套11780001780005.2.8铅鱼基座座1900090005.2.9缆道探照灯台28000160005.2.10保护围栏项1500050005.2.11标识标牌块28001600於潜雨量站、於潜水文站5.2.12断面桩、界桩块3150045005.2.13水文监测环境保护公告牌块1450045005.2.14观测场标志牌块1400040005.1.2.第二部分管理能力建设套1150015005.3业务智能化5.3.1AR实景应用场景项11350001350005.3.2水情数据管理及水情综合服务应用场景优化项11500001500005.4站容站貌现代化5.4.1水文站标志牌个1300030005.4.2窗帘更换处885068005.4.3空调台1750075005.4.4天窗扶梯更换项112000120005.4.5站房内外墙面粉刷项145000450005.4.6排水管铺设项1200020005.4.7管理房楼顶文字更换项1350035005.4.8雨棚更换处25000100005.4.9大门更换项1800080005.4.10站房周边树木移植、修整项110000100005.4.11室内灯具更换项1300030005.4.8第三部分服务能力建设处25000100005.5水文文化5.5.1水文文化建设项121800218005.4.8第四部分保障能力建设处25000100005.6制度保障5.6.1制作水文岗位制度项1200020005.7安全保障5.7.1监控设备改造项160006000三亲水圈现地预警建设1声光电预警设备1.1遥测终端机台1495001330001.2雷达水位计套146650931001.3翻斗雨量计套141425199501.4声光报警器套142850399001.5摄像头套145700798001.6数据分发模块套141900266001.7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42850399001.8市电安装项142850399001.9立杆项2838001064001.10水准点布设及高程测量项141425199501.11设备安装套件套281900532001.12通信费处28475133001.13水尺套14950133001.14VPN专网年311400342002亲水圈预警2.1实时监测项128500285002.2洪水预报项119000190002.3风险预警2.3.1预报预警项119000190002.3.2监测预警项119000190002.3.3预警发布项147500475002.3.4结果反馈项15700057000四AI河长建设1巡查无人机1.1区县级河流及重点河湖常态化巡检服务年261500012300001.2应急无人机巡检服务天402250900002AI河长2.1AI河长驾驶舱项195000950002.2无人机管理与对接2.2.1基础管理项119000190002.2.2路线管理项119000190002.2.3巡航管理项119000190002.3AI识别模型项11330001330002.4问题处置预警2.4.1预警确认项1950095002.4.2问题列表项1950095002.4.3问题处置项1950095002.5省级平台贯通项119000190002.6河道智慧管护系统、水利AI智慧管护系统整合项138000380003智能AI助手3.1水利专题知识库接入项128500285003.2接入水利知识图谱项119000190003.3河湖智能助手项17600076000五软件开发建设1水域指标1.1水域指标驾驶舱项166500665001.2储备指标申请认定项11425001425001.3储备指标调剂管理项11995001995001.4储备指标验收管理项166500665002一张图迭代升级项1387235387235六安全体系建设6.1二级等保测评项125000250006.2第三方软件测评项125000250006.3信创测评项110000100006.4代码审计项120000200006.5密码测评项145000450006.6国产数据库采购项1100000100000合计(小写):7964435元合计(大写):柒佰玖拾陆万肆仟肆佰叁拾伍元整合同编号:330112261590010000001-临[2026]9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浙江省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甲方: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杭州市临安区天目溪流域管理所)乙方:浙江赢科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签订地:杭州市临安区签订日期:2026年2月12日第一部分合同书2026年2月10日,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以公开招标对浙江省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项目进行了采购。经专家小组评定,浙江赢科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赢科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天目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数字化标段);1.2.2服务标准:符合验收标准:1.2.3技术保障:符合采购需求:1.2.4服务人员组成:符合采购需求;1.2.5合同是(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详见附件清单;1.2.5.2货物数量:1批;1.2.5.3货物质量:符合验收标准;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7964435元(大写:柒佰玖拾陆万肆仟肆佰叁拾伍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详见附件清单详见附件清单总价7964435元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否(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c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盖章):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杭州市临安区天目溪流域管理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店2签订时间:206年月X日乙方(盖章):浙江赢科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国瑞中心北区北幢205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帐号:3301040160011473439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时间:2026年2月12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拒收。1.5.1第一期付款: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第二期付款:完成项目总体建设并设备安装完工,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进度款。第三期付款:试运行期间无重大情况,项目通过验收,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20%的项目尾款。1.5.21.5.31.6.2第一期付款: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第二期付款:完成项目总体建设并设备安装完工,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进度款。第三期付款:试运行期间无重大情况,项目通过验收,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20%的项目尾款。1.7.1合同履约期限:1、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8月底完成项目总体内容建设,通过完工验收:2026年11月底前完成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等工作,通过竣工验收。本项目运维服务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无人机租用服务为2年)。1.7.2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临安区。1.7.3按采购服务要求提供服务。1.7.4.11.7.4.21.7.4.31.8.71.91.9.2(诉讼)1.9.11.9.2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2.3.2/2.5第一期付款: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第二期付款:完成项目总体建设并设备安装完工,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进度款。第三期付款:试运行期间无重大情况,项目通过验收,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20%的项目尾款。|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服务考核办法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服务考核办法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3服务考核办法及招标文件中记载的采购需求|2.19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附件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一亲水节点建设1流监测1.1客流监控只66650399001.2安装调试及辅材项647528502视频监控2.1视频球机台105700570002.2磁盘阵列台119000190002.34TB硬盘个101425142502.4立杆及基础处102850285002.5设备箱套1038038002.6辅材套1028528502.7电费年3285085502.8通讯网络年311400342003水质监测3.1水质监测探头台7247001729003.2遥测终端台76650465503.3市电安装项18977.58977.53.4立杆项13942.53942.53.5设备安装套件套1228022803.6安装调试及辅材项72850199504幸福河湖综合展示4.1江河安澜项119000190004.2生态健康项119000190004.3亲水宜居项119000190004.4产业富民项119000190004.5智慧管护项119000190004.6文化传承项1950095004.7群众互动项1950095004.8宣传报道项1950095005亲水圈服务5.1首页项119000190005.2亲水地图项128500285005.3水文化活动线上预约项119000190005.4周边搜索项1950095005.5亲水节点导览项119000190005.6出行方案推荐项138000380005.7大众点评项119000190006亲水指数模型和场景6.1相关文件收集分析项1950095006.2亲水乐水要点解析项1950095006.3河湖亲水指数评价方法选择项1950095006.4河湖亲水拆解、指标最小化项119000190006.5指标分类与指标数据来源分析项1950095006.6指标量化规则和计算方法确定项119000190006.7评价指标初选项119000190006.8专家意见采集项1950095006.9指标权重计算项119000190006.10建立评价模型项119000190006.11模型验证项119000190006.12场景建设项17600076000二水文监测建设1水位监测1.1雷达水位传感器台8630050400含设备安装调试1.2翻斗雨量计台81850148001.3压力水位传感器套63600216001.4遥测终端套11120001320001.5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11500165001.6设备安装套件套111500165001.7通信费项11200022000遥测终端设备费已包含1年通信费,此处每项为两年通信费1.8斜管及固定支架项3200060001.9塑钢围栏项690054001.10立杆项83800304001.11山塘水位站立杆及基础建设项33800114001.12标识标牌项1190099001.13水准点布设和高程测量项111000110001.14水尺及安装米78500390001.15设备运行维护项11340037400其中硬件设备已包含1年质保期,此处每项为两年运行维护费用1.16延伸平台制作项113500135002雨量监测2.1翻斗雨量计下列为分项价格,此处不做填写2.1.1翻斗雨量计台103350335002.1.2遥测终端套10120001200002.1.3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01500150002.1.4设备安装套件套101500150002.1.5通信费项10200020000每项为两年通信费用2.1.6塑钢围栏年1090090002.1.7立杆项103800380002.1.9标识标牌项1090090002.1.10设备运行维护项201700340002.2融雪雨量计下列为分项价格,此处不做填写2.2.1融雪雨量计台121000210002.2.2遥测终端套212000240002.2.3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150015002.2.4设备安装套件套1150015002.2.5通信费处120002000每处为两年通信费用2.2.7设备运行维护年2170034002.3雨量计基础处3200060002.4观测场草皮处1250025002.5储能小屋处149000490002.6标识标牌块280016003流量监测3.1阵列式雷达(一拖二)下列为分项价格,此处不做填写3.1.1雷达流量计阵列主机台420000800003.1.2雷达流量计阵列分机1台412000480003.1.3雷达流量计阵列分机2台412000480003.2雷达流量计(带水位)台114000140003.3有线时差法传感器套11219001219003.4遥测终端套512000600003.5太阳能供电系统套52000100003.6设备安装套件套5150075003.7通信费处5200010000每处为两年通信费用3.8立杆年54000200003.10标识标牌项590045003.11水准点布设和高程测量项5100050003.12水尺及安装项35500175003.13设备运行维护项101700170003.14大断面测量项53000150003.15比测率定及报告编制米5400002000004专用站规范化提升建设4.1压力水位传感器套4136001476004.2太阳能供电系统台411500615004.3设备安装套件套411500615004.4斜管及固定支架套412000820004.5标识标牌套41900369004.7立杆项4438001672004.8翻斗雨量计项431850795504.9雷达水位计项1480048004.10水尺改造、建设项44300132004.11水准点埋设及高程测量项1100010005於潜水文站共护站3.8第一部分监测能力建设年54000200005.1监测技术设备5.1.1融雪雨量计5.1.1.1融雪雨量计台121000210005.1.1.2遥测终端套112000120005.1.1.3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150015005.1.1.4设备安装套件套1150015005.1.1.5通信费处120002000遥测终端设备费已包含1年通信费,此处每项为两年通信费5.1.2声学时差法5.1.2.1时差法传感器套11219001219005.1.2.2遥测终端套112000120005.1.2.3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200020005.1.2.设备安装套件套11500150045.1.2.5通信费处120002000遥测终端设备费已包含1年通信费,此处每项为两年通信费5.1.2.7流量比测报告编制项115000150005.1.2.8时差法打桩及声路岸边整治项150000500005.1.3水尺及安装米750035005.2测验环境和设施5.2.1雨量计基础台3200060005.2.2观测场草皮处1250025005.2.3储能小屋处149000490005.2.4水位台测井清淤处1300030005.2.5数字水位台项145150451505.2.6绞车防护罩个2250050005.2.7全自动缆道测控中心套11780001780005.2.8铅鱼基座座1900090005.2.9缆道探照灯台28000160005.2.10保护围栏项1500050005.2.11标识标牌块28001600於潜雨量站、於潜水文站5.2.12断面桩、界桩块3150045005.2.13水文监测环境保护公告牌块1450045005.2.14观测场标志牌块1400040005.1.2.第二部分管理能力建设套1150015005.3业务智能化5.3.1AR实景应用场景项11350001350005.3.2水情数据管理及水情综合服务应用场景优化项11500001500005.4站容站貌现代化5.4.1水文站标志牌个1300030005.4.2窗帘更换处885068005.4.3空调台1750075005.4.4天窗扶梯更换项112000120005.4.5站房内外墙面粉刷项145000450005.4.6排水管铺设项1200020005.4.7管理房楼顶文字更换项1350035005.4.8雨棚更换处25000100005.4.9大门更换项1800080005.4.10站房周边树木移植、修整项110000100005.4.11室内灯具更换项1300030005.4.8第三部分服务能力建设处25000100005.5水文文化5.5.1水文文化建设项121800218005.4.8第四部分保障能力建设处25000100005.6制度保障5.6.1制作水文岗位制度项1200020005.7安全保障5.7.1监控设备改造项160006000三亲水圈现地预警建设1声光电预警设备1.1遥测终端机台1495001330001.2雷达水位计套146650931001.3翻斗雨量计套141425199501.4声光报警器套142850399001.5摄像头套145700798001.6数据分发模块套141900266001.7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42850399001.8市电安装项142850399001.9立杆项2838001064001.10水准点布设及高程测量项141425199501.11设备安装套件套281900532001.12通信费处28475133001.13水尺套14950133001.14VPN专网年311400342002亲水圈预警2.1实时监测项128500285002.2洪水预报项119000190002.3风险预警2.3.1预报预警项119000190002.3.2监测预警项119000190002.3.3预警发布项147500475002.3.4结果反馈项15700057000四AI河长建设1巡查无人机1.1区县级河流及重点河湖常态化巡检服务年261500012300001.2应急无人机巡检服务天402250900002AI河长2.1AI河长驾驶舱项195000950002.2无人机管理与对接2.2.1基础管理项119000190002.2.2路线管理项119000190002.2.3巡航管理项119000190002.3AI识别模型项11330001330002.4问题处置预警2.4.1预警确认项1950095002.4.2问题列表项1950095002.4.3问题处置项1950095002.5省级平台贯通项119000190002.6河道智慧管护系统、水利AI智慧管护系统整合项138000380003智能AI助手3.1水利专题知识库接入项128500285003.2接入水利知识图谱项119000190003.3河湖智能助手项17600076000五软件开发建设1水域指标1.1水域指标驾驶舱项166500665001.2储备指标申请认定项11425001425001.3储备指标调剂管理项11995001995001.4储备指标验收管理项166500665002一张图迭代升级项1387235387235六安全体系建设6.1二级等保测评项125000250006.2第三方软件测评项125000250006.3信创测评项110000100006.4代码审计项120000200006.5密码测评项145000450006.6国产数据库采购项1100000100000合计(小写):7964435元合计(大写):柒佰玖拾陆万肆仟肆佰叁拾伍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幸福河湖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