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用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方案编制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修复方案 采矿业服务 饰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案编制采购合同公告(寿宁县自然资源局2026)
一、合同编号:KD2026003
二、合同名称:寿宁县山加洋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方案编制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924]JH[CS]2026003
四、项目名称:寿宁县山加洋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方案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寿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72号
联系方式:13850372330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国道路113号
联系方式:186505770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寿宁县山加洋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方案编制
1(项)
¥856,000.0000
¥856,000.00
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勘查报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修复方案项目(要求:剔除该矿山原圈定矿区范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荒料5万m3/年,服务年限最少5年,矿山储量至少达到荒料量25万m3,同时编制工作需待斜滩镇自来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调整后实施)
合同金额: 85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12月30日
履约地点:寿宁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3月24日
合同编号:KD202600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共和国⺠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与中标(成交)⼈⽂⽂⽅⾏⼈应结合采购⽂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件已有约定的,双⽅均不得对约定进⾏变更或调整;采购⽂件未作规定的,双⽅可通过友好协商进⾏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对若⼲合同有规范⽂本的,可使⽤相应合同⽂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修改、补充。甲⽅:寿宁县⾃然资源局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72号联系⼈:叶旺联系电话:13850372330传真:电⼦邮箱:/⼄⽅:福建省第四地质⼤队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涵乡国道路113号联系⼈:李硕联系电话:18650577055传真:0593-2878738电⼦邮箱:137688631@qq.com根据项⽬编号为[350924]JH[CS]2026003的寿宁县⼭加洋矿区饰⾯⽤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案编制项⽬项⽬(以下简称:“本项⽬”)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愿、公平和诚实信⽤的原则,双⽅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件及其附件、补充⽂件;1.3⼄⽅的响应⽂件及其附件、补充⽂件;1.4其他⽂件或材料:⽆⼆、合同标的⼆总⾦额(元):¥856,000.00-第1⻚-品⽬编码⽬C10010000品⽬名称⽬采矿业服务采购标的寿宁县⼭加洋矿区饰⾯⽤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案编制服务时间(单位)按招标⽂件要求服务范围按招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招标⽂件要求服务标准按招标⽂件要求合计⾦额⼈⺠币(⼤写):,⾦⼈⺠⼤捌拾伍万陆仟元整(¥856,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币(⼤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为:⼈⺠币(⼤写)元(856000元)。☐其他⽅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测绘、体图解及试采荒料的施⼯统计、钻探、地质填图、编录、报告编写等费⽤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名称:寿宁县⼭加洋矿区饰⾯⽤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案编制项⽬4.2服务范围:寿宁县⼭加洋矿区,⾯积0.1平⽅千⽶4.3服务地点:宁德市寿宁县4.4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80个⽇历⽇提交《寿宁县⼭加洋矿区饰⾯⽤花岗岩矿矿⼭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勘查报告通过评审后90个⽇历⽇内提交《寿宁县⼭加洋矿区饰⾯⽤花岗岩矿矿⼭开发利⽤⽅案》、《寿宁县⼭加洋矿区建筑⽤花岗岩矿矿⼭⽣态修复⽅案》。(各成果节点交付要求不得超过本合同⼗⼀条约定的整体履约期限)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作量的计量⽅式:按合同约定总价计取5.2服务内容:初步查明矿区饰⾯⽤花岗岩矿体的空间分布、规模、形状、矿⽯质量与物理性能等特征并估算资源量,初步查明勘查区相应地质条件,编写饰⾯⽤花岗岩矿矿⼭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案和⽣态修复⽅案并通过评审。5.3技术保障、服务⼈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按照技术服务⽅案执⾏(2)服务⼈员组成:由1名项⽬负责⼈(具备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名技术负责(具备地质相关专业⾼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名技术员(具备地-第2⻚-质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组成,项⽬及技术负责⼈未经甲⽅书⾯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乙方擅自更换核心人员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并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及质量标准:投入车辆、定位系统手持机、无人机及《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12719-2021)、《饰面石材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91-2015)相关规范要求的设备物资,所有设备物资均需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提供的服务或使⽤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应保证甲⽅不受到第三⽅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如果提出此⽅⾯指控均与甲⽅⽆关,⼄⽅应与第三⽅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的⼀切法律责任、费⽤和后果;若甲⽅因此⽽遭致损失,则⼄⽅应赔偿该损失。5.4.2若⼄⽅提供的服务或使⽤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处理,具体如下:1.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所有权及全部、完整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以及知识产权申请权等)。2.甲方有权对涉及的所有成果在允许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且不收取费用。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文字及图片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乙方还应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按照采购⽂件、⼄⽅的投标或响应⽂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所提供服务进⾏验收,或定期进⾏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付服务费⽤。具体如下:甲方作为验收主体,联合行业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成果交付节点分三次组织验收(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生态修复方案各一次);乙方需在验收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配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福建省国土评估中心及县自然资源局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提交报告,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出验收通知。七、甲⽅的权利与义务⽅7.1甲⽅委派叶旺为联系⼈,联系⽅式13850372330,负责与⼄⽅联系。如甲⽅联系⼈发⽣变更,甲⽅应书⾯告知⼄⽅。7.2甲⽅应为⼄⽅开展服务⼯作提供必要的⼯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应于2026年03⽉31⽇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根据-第3⻚-⼄⽅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案所做出的决定⽽导致的损失,⾮⼄⽅及其委派⼈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承担。7.5甲⽅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额⽀付服务费⽤及相关费⽤。7.6其他⽆⼋、⼄⽅的权利与义务,⼋⼄⽅8.1⼄⽅委派钟森芳为联系⼈,联系⽅式13850350466,负责与甲⽅联系。如⼄⽅联系⼈发⽣变更,⼄⽅应书⾯告知甲⽅8.2⼄⽅应国家法律法规和《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料类》(DZ/T0341-2020)、《矿区⽔⽂地质⼯程地质勘查规范》(GB/T12719-2021)、《饰⾯⽯材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91-2015)等要求开展地质普查及⽅案编制服务;8.3⼄⽅及其所委派服务⼈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对执⾏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的商业秘密保密。除⾮国家法律法规及⾏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同意,⼄⽅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和暂存甲⽅的⽂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作结束后,⼄⽅将根据情况对甲⽅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8.7⼄⽅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付⽅式、时间和条件⾦⽀⽅期次⽀付⾦额(元)⽀⾦计划⽀付⽇期⽀⽇收款⼈⼈⽀付说明⽀1342,400.002026-04-30福建省第四地质⼤队合同签订后,⼄⽅进场之⽇起30⽇内,甲⽅验收⼄⽅进场⼯作合格后⽀付2256,800.002026-10-28福建省第四地质⼤队地质勘查报告通过评审及甲⽅验收合格之⽇起30⽇内⽀付3256,800.002026-12-21福建省第四地质⼤队开发利⽤⽅案、⽣态修复⽅案通过评审及甲⽅验收合格之⽇起30⽇内⽀付,付清余款。⼗、履约保证⾦,⼗⾦⽆⼗⼀、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提交《寿宁县山加洋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勘查报告通过评审后90个日历日内提交《寿宁县山加洋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第4⻚-》、《寿宁县山加洋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本合同履约总期限自2026年03月20日起至2027年3月15日止,乙方需在该期限内完成所有成果交付及评审验收工作;第四条约定的成果节点交付要求,不得超出本条款约定的整体履约期限。⼗⼆、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双⽅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由甲方收集、开发、整理、研究、复制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目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资料。工作完成后,所有项目数据资料及成果全部移交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备份、复制提供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包括维权成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在内的实际损失。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测绘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调查测绘的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三、违约责任,⼗13.1甲⽅违约责任(1)甲⽅⽆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合格服务的,甲⽅应向⼄⽅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20%的违约⾦(2)甲⽅⽆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付⼿续的,甲⽅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万分之五向⼄⽅⽀付违约⾦,违约⾦累计不超过逾期付款⾦额的20%向⼄⽅⽀付违约⾦。(3)其他违约情形⽆13.2⼄⽅违约责任(1)⼄⽅逾期履⾏服务的,⼄⽅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万分之五向甲⽅⽀付违约⾦,违约⾦累计不超过逾期交付⾦额的20%向甲⽅⽀付违约⾦,由甲⽅从待付货款中扣除。⼄⽅⽆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期30⽇内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所履⾏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件》规定标准的,甲⽅有权拒绝,⼄⽅愿意整改但逾期履⾏的,按⼄⽅逾期履⾏处理。⼄⽅拒绝整改的,视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须按以下约定向甲⽅⽀付违约⾦:⽀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若违约⾦不⾜以弥补甲⽅损失的,⼄⽅还需赔偿甲⽅实际损失。(4)其他违约情形本合同引发纠纷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四、不可抗⼒事件处理,⼗⼒-第5⻚-本条款中的不可抗⼒指不能预⻅、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然灾害如地震、台⻛、洪⽔、⽕灾及政府⾏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法预⻅、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应及时向对⽅通报不能履⾏或不能完全履⾏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延期履⾏、部分履⾏或不履⾏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五、解决争议的⽅法,⼗⽅15.1甲、⼄双⽅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明确按以下第2种⽅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法院提起诉讼。⼗六、合同其他条款,⼗若因政策原因,不能提交饰面用花岗岩地质报告,地质勘查报告将以饰面用花岗矿综合利用荒料提交评审。⼗七、其他约定,⼗17.1合同⽂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17.2合同⽣效: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电⼦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以系统记载的双⽅使⽤各⾃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共和国⺠法典》有关条⽂执⾏。17.4本合同正本⼀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甲⽅、⼄⽅各执贰份;副本/份,/17.5其他向以下地址寄送材料⽆论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甲⽅:收件⼈:叶旺,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72号。电话:13850372330。⼄⽅:收件⼈:钟森芳,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涵乡国道路113号。联系电话:13850350466。⼗⼋、合同附件,⼗⼋⽆⼗九、合同融资⽀付约定,⼗⽀19.1⽤⽬⾦本合同已⽤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提供合同融资的⾦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须⽀付⾄本合同约定的⼄⽅账号,未经⾯,⼄⽅书⾯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额为限。甲⽅(采购⼈): 寿宁县⾃然资源局(盖章)⼄⽅(中标或成交⼈): 福建省第四地质⼤队(盖章)法定(授权)代表⼈:徐庆⻰法定(授权)代表⼈: 陈孝彬纳税⼈识别号:11352229004060326M纳税⼈识别号: 12350000490698033W-第6⻚-开⼾银⾏:中国农业银⾏寿宁县⽀⾏,开⼾银⾏:建⾏宁德蕉城⽀⾏账号:6228482038965214789,账号:35001686307050000815签订地点:寿宁县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饰面用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方案编制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修复方案 采矿业服务 饰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案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