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26)



一、合同编号: GDHT-2026-022640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3440113004421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指定地点
联系方式:13632365481
供应商(乙方):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自编1号楼
联系方式:137633772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番禺智慧交通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283500.00元
合同金额: 128.3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番禺区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合同变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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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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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30917440101000001征集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合同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6-022640甲方: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乙方: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合同金额(元):12835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K4401012023000001)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报价优惠:折扣率85.00%报价单价:12835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1283500.00元服务内容: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单位承诺完全理解并响应本项目征集文件全部需求,按本项目征集文件需求提供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保证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我单位响应框架协议期限:本次框架协议期从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止(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我单位拟投入本框架协议的服务人员共51名,其中符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37名,符合普通监理工程师要求为51名,符合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为21名,人员简历表、监理师证书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证书详见本响应文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第2章:承诺入围后按具体项目需要派出相应数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第1页-理工程师。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番禺智慧交通项目通过验收为止,约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指定地点。三、验收标准项目验收按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验收办法或要求开展,项目验收包括用户验收、合同验收、终验等。四、付款期限(一)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递交的无误且完整的支付申请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一笔款项(合同金额30%)的财政支付手续。供应商未提供或无法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二)项目建设完毕并经甲方用户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根据合同总额的40%支付给供应商。(三)项目建设完毕并通过合同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根据合同总额的30%支付给供应商。(四)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每次办理付款手续之前提交服务明细清单,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对服务清单完成审核。双方审核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并提交服务清单等资料及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五)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成交供应商收款延期到账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应商延期或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五、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2026、)、16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13632365481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指定地点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3-16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7-03-15乙方(公章):乙方代表:李伟洪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银行账号:44031301040000098乙方联系人:卢恒亮联系电话:13763377250-第3页-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番禺智慧交通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2026年3月一、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51万元。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限额。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二、资格要求(资质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三)供应商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对监理机构及人员资质要求(一)对供应商要求1.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安排,准备好相关资质材料。若发现虚假应标,我单位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报有关管理部门严肃处理:2.监理人员均为成交供应商所聘用,须提供资格证书、近六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若成交供应商派往现场的本项目人员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成交供应商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参选人所属员工):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备齐相关资料给采购人审核:4供应商需要保证该团队成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若需更换人员,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团队负责人及相关核心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不得更换。(二)监理机构及人员的要求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应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该工程监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2.1项目监理要求以现场监理为主要方式进行;3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作经验。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各1名、监理工程师至少3名。(三)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软考)、软件设计师证书(软考)、网络工程师(软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考)、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大数据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近六个月的在职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复印件;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监理或管理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提供证明文件)。(四)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要求1.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软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考)、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软考)及近六个月的在职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复印件;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监理或管理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提供证明文件)。(五)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体要求:1.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提供相关材料);2.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或辅助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提供监理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3.参与5个以上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项目工作(提供合同复印件)。四、需监理的项目情况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番禺智慧交通项目,投资金额为12427.09万元。本项目紧扣《广州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番禺区级规划要求,以“交通强国”战略为引领,以全面数字化转型为核心驱动力,旨在构建一个“感知、认知、诊断、优化、评价”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慧交通治理体系。项目聚焦当前智能信控覆盖不足、感知网络不全、数据应用不深等关键短板,致力于系统性提升番禺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高效”的综合治理水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一个以“番禺交通大脑能力中枢”为智慧中枢、集“全息感知、信号优化、安全防控、指挥调度、重点区域管控”于一体的实战化系统。通过规模化部署智能前端,实现对交通全要素的精准感知与违法行为的立体化、自动化监管,显著提升对重点违法行为的发现与查处效能,为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提供核心科技支撑。通过信号控制系统智能化升级与区域协同优化,力争实现核心区域路网通行效率显著提升,第2页有效服务于“缓堵保畅”民生目标。并依托数字孪生、AI大模型等前沿技术,推动交通管理模式实现从被动处置到主动预警、从单点控制到区域协同的深刻变革,全面提升警务运行效能与公众出行体验,将番禺区打造为全市乃至全省智慧交通管理的创新示范标杆。五、需监理的项目建设内容(一)网络及存算资源:1.对287个电子警察路口、17个交通监控路口、26个信号控制路口的前端接入及汇聚交换机等网络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中队、大队等单位12台汇聚交换机进行升级。2.建设统一的计算及存储资源池,满足大数据计算及前端视频存储需要。3.升级改造视频传输网络安全系统,满足等保二级需求。4.对前端各类型交通点位与后端业务系统的链路进行迁移,满足公安视频传输网的数据存储和业务处理需要。(二)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1.交通信号控制机及配套设备:包括全区重要交通干线和区域升级改造223个路口的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机(含落地机箱)及配套设备建设。2.雷达视频车检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全区重要交通于线和区域100个路口的新建400台雷达视频车检器及配套设备。3.将从上述路口拆除的SCATS信控机,迁移至新造路、市莲路等49个路口。(三)电子警察1.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新建和升级改造105个路口(303个方向915车道)共414套闯红灯抓拍系统和105套视频监控球机。其中改造65个路口,新建40个路口。其中新建闯红灯电警134套,改造闯红灯电警280套;新建57套视频监控球机,改造48套视频监控球机。2.反卡口:新建和升级改造27个路口(94个方向361个车道)共200套反卡口系统。其中新建反向卡口34套,改造反向卡口166套。3.违停抓拍:新建和升级改造640套违停抓拍系统,其中新建477套、改造163套。4.非机动车抓拍:新建69套非机动车抓拍系统。5.大货车闯红灯抓拍系统:新建36套鱼眼球机,改造35套鱼眼球机,共71套。7.闯禁行抓拍:新建66套闯禁行抓拍系统。8.定点测速抓拍:新建20个点位45套定点测速抓拍设备。(四)交通监控1.交通监控(高清):建设254个交通监控(高清)路面点位,其中新建63套,改造191套。2.交通监控(高点):新建21个交通监控(高点)点位。3.右转盲区预警一体机:新建3套右转盲区预警一体机。4.村口非机动车劝导监控(带扩声):新建7套前端村口非机动车劝导监控设备(带第3页扩音)5.数字全景路口:新建5套前端全景数字路口设备。6.无人机:建设2套前端无人机设备。(五)智慧交通管理平台含番禺交通大脑能力中枢、番禺区AI智能统一信控、异常事件检测预警应用、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应用、交通警情智能应用、交管小程序应用、系统对接模块。(六)成品软件采购含电警卡口平台升级改造、数字孪生空间底座、智能路网配套。(七)指挥中心改造包含指挥中心操作台及交通指挥终端升级、视频会议系统升级。(八)业务运营服务费网络链路及电费。(上述内容包含新建、改造、配套,具体内容以实际建设为准)六、监理服务要求(一)监理服务的范围。根据项目相关要求,主要服务范围包括整个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二)监理服务周期。项目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合同验收之日止。七、服务要求和工作职责(一)服务要求。监理方必须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科学、规范、诚信”作为监理原则,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本项目质量和进度控制,协助业主单位完成本项目任务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一)服务方式。本服务项目以现场监理为主要方式进行,监理公司应派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监理服务,建立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理工作。(三)监理工作内容。提供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高质量监理服务。全过程指:项目从签订合同、开工启动开始至合同验收,针对项目的要求和特点,项目业主单位提供具有特色的监理服务。监理公司必须至少完成以下服务:1.协助业主单位开展项目招标工作,编制项目招标方案:协助业主单位审核项目合同;2.按项目建设方案、招投标文件,督促承建单位编制提交实施计划,参与需求调研,组织维护实施方案的确认工作;3.协助业主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作进行管理,督查承建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4.协助业主单位对项目变更进行管理,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5.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召开项目会议,协助业主单位协调其他单位的关系,为公正、公第4页平、平等地解决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重大分歧提供决策支持;6.协助组织项目验收工作,申报符合性验收、专家验收等;7.提供全过程的咨询顾问服务,及时为业主单位提供技术、管理上的咨询建议,预防风险;8.协助业主完成本项目在广州市政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相关填报工作。(四)监理工作职责1.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及实施方案的总体把关。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实施人员组织和实施计划安排:协助业主单位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2.质量控制2.1质量控制。依据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审查、监督、控制本项目开发响应及服务情况: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实施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每月按项目对各项月建设台账进行查阅审核,提供建设监理月报,对各项目进行量化考评,提出各项目工作的改进意见: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实施方案的审核和确认: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工程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2.2深化设计的质量控制(1)协助用户审查和确认承建商的深化设计方案;(2)审查和确认承建商的总体技术方案,并提交相应审核报告;(3)审查和确认承建商的组织实施方案;(4)审查和确认承建商的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控制体系;(5)审查和确认承建商的测试计划:(6)审查和确认承建商的工程进度计划:(7)确定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节点。2.3系统集成质量控制(1)依据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审查、监督、控制本工程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的质量。(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每月按项目对各项日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简报,对各项目进行量化考评并排出名次,提出各项目工作的改进意见。(3)协助采购人进行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确认。(4)协助采购人审核系统软件选型方案。(5)对采购的系统软件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6)对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审核。第5页(7)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工程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2.4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1)监督集成商执行项目实施质量计划:(2)督促、检查集成商严格按工程承建合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进行项目实施;(3)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核查主要设备、材料的原产地证明、出厂合格证明;(4)在项目实施现场对实施情况进行旁站、巡视等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跟踪;(5)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的质量问题并提出专项监理报告;(6)审核集成商提交的工程实施进度月表,控制工程总进度;(7)核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督促集成商进行隐蔽工程的随工复查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并对此给出书面意见;(8)核定工程分阶段完成情况,审核集成商进度报表及付款申请,签发工程付款凭证。2.5技术培训质量的控制。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业主的反馈意见: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3.进度控制3.1监督承建单位的人员和设备投入情况,确保承建单位的人员和设备投入满足项目建设要求,跟踪每个故障点位的处理情况;3.2对承建单位处理每个故障点的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故障修复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每个故障点位能够及时修复;3.3当故障点位的修复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3.4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控制项目施工进度。4.项目投资的控制。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把关,确保投资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合理使用: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5.项目变更控制5.1从流程及管理上控制变更的风险,做到有序变更,了解项目有关的主客观因素变化,认真分析变化的性质,确定变化的影响。5.2尽可能快速、顺利地进行变更,实现灵活性需求和稳定性需求之间的平衡,使对项目的影响最小。5.3变更需执行变更管理,必须建立有效的变更流程,须向采购人汇报项目的变更情况和变更方案。接受变更申请单位提交的变更申请,变更初审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项目第6页变更有关的资料,并给出监理意见,确定变更方法,三方进行协商和讨论,根据变更分析的结果,确定最优变更方案。5.4监控变更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变更引起的超过估计的后果,以便及时控制和处理;5.5评估变更的效果。6.合同管理。协助业主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解释,协助业主处理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建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提出付款建议。7.项目信息管理。及时向业主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督促、检查集成商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转发业主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8.项目文件的管理8.1监理方应负责以下文档的编写:项目建设监理日记、周报、月报及建设大事记: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的纪要:阶段性项目总结、阶段性项目监理总结、各类监理通知。8.2监理方应参与以下文档的管理:项目建设期间各类技术文件: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往来文件及存档。9.项目安全管理。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数据和资料的安全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10.知识产权的管理。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11.项目会议制度11.1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监理方可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证:项目建设协调会:项目建设周例会:项目建设专题研讨会:项目问题通报会;项目阶段及合同验收会。11.2监理方还应积极参加以下会议:项目建设专家论证评审会:项目建设阶段工作总结会。12.组织协调。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确立项目建设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13.保密管理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以及所有施工过程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用户许可不能外泄。第7页1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14.1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及大楼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14.2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消防部门及大楼管理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14.3负责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可行性;144协助和促施工单位根据大楼施工现场情况和环境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14.5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火、用水安全及防盗、防破坏等措施的执行:14.6对高安全风险的施工项目或环节,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周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审核签字后,在监理的现场监督下方可实施:147负责监督、检查和管理施工现场环境,保障施工现场卫生、整洁、有序。(五)项目各阶段监理工作内容1.项目开工前监理审核实施方案: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了解建设需求、质量要求,审核建设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核建设组织设计:对承建单位的建设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建设计划:对承建单位的故障点位修复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审核项目建设人员:确认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人员与实际实施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2.建设准备阶段监理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了解承建单位设备订单订购和运输情况:了解建设条件准备情况:了解承建单位工程建设前期的人员组织、建设设备到位情况:编制项目各个子项目的监理细则:签发开工令。3.项目深化设计阶段作为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的中标人,将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组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计划:(1)文档是否按项目文档编制标准编制的;(2)文档中描述的系统需求是前后一致的、可行的、可测试的;(3)需求是否全面、准确地覆盖了用户对系统功能、性能、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4)根据设计准则,把系统的需求恰当地分配给硬件项、软件项和人工操作项:(5)每一条软件需求说明是不是都是可实现且可验证的;(6)需求说明中是否考虑了与已有应用系统的接口问题;(7)需求说明中是否考虑了相关业务的扩展要求;(8)需求说明中是否考虑了故障处理要求,对故障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和合适;(9)需求说明中是否考虑了用户安全保密性方面的要求,通过适当严格的方法表明涉及安全、保密和关键性的软件需求是正确的;(10)审查施工图纸及有关设备清单等资料,明确施工图纸和网络拓扑图的设计意第8页图,全面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和拓扑图的全部内容;(11)检查各分项工程图纸之间有无矛盾冲突之处,在图纸会审中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施工图纸中不明确的地方;(12)制定各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措施、劳动力组织、工程进度安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13)在工程开工前,对承接单位各施工班组要进行详尽的技术和安全交底;(14)整理有关资料,配合招标人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落实施工许可证,具备施工条件后,提出申请开工报告。4.项目实施阶段本项目施工阶段按计算机硬件系统集成工程类可细分为开工前准备阶段、设备到场阶段、设备安装施工阶段、系统联调与试运行阶段四个阶段:按软件服务类可细分为开工前准备阶段、详细设计阶段、编码与单元测试阶段、系统联调与试运行阶段四个阶段。4.1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及施工准备阶段(1)审核施工设计方案:开工前,由中标人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设计交底,了解工程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工程实施的障碍;(2)审核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4)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5)审核工程实施人员:确认施工方提交的工程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6)审核项目实施计划:(7)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8)了解承包商设备订单的订购和运输情况;(9)了解施工条件准备情况;(10)了解承包商工程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11)编制工程各个子系统项目监理细则;(12)签发开工令。4.2设备安装施工阶段(1)审核承包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设备采购清单:(2)对设备安装全过程实现施工工程监理;(3)对其核心工程实施重点监理;(4)对监理项目标书中允许分包的子工程承建方的资质进行审查;(5)对监理项目承建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性能指标及产品厂家供货证明函等进行严格审核,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需审核CCC认证函和第9页产品外部加施的认证标志;(6)对承建方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验收;(7)工程施工前,对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施工中,对其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控制;完工后,对其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提交质量报告;(8)对监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严格控制监理项目变更部分的成本;(9)对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变更原设计方案的,提出审查意见。获批准后,监督执行;(10)检查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11)检查工程中使用的软件、硬件设备及其他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12)对工程设计变更提出参考意见;(13)督促履行工程合同,协助调解双方争论;(14)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和质量,当质量不合格时要返工。4.3详细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需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用户需求详细设计说明书》,对其中的系统总体设计、数据库(综合数据库或专用数据库)设计、系统界面设计、系统接口设计等进行重点评审和确认:(1)软件设计是正确的、与需求一致并可追溯到需求,它覆盖了软件需求说明的全部内容:(2)设计执行正确的事件顺序、输入、输出、接口、逻辑流程图、定时分配和预算估计、错误的定义、隔离和恢复:(3)可以从需求得出选定的设计;(4)对故障处理的措施是否完备有效;(5)软件功能部件的分解是否合理;(6)软件概要设计说明是否对软件需求说明有良好的可追踪性:(7)数据库设计是否全面,且考虑了多对一、一对多的关系;(8)详细设计与概要设计是否一致;(9)通过适当严格的方法表明设计正确地实现了安全、保密和其他关键性的要求;(10)是否按计划开展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配置管理。4.4编码和单元测试阶段编码和单元测试阶段需对承建单位的系统开发进度、内容和单元模块功能测试进行审查:(1)编码是否符合有关的编码标准:(2)编码可追溯到设计和需求并且是可测试的、正确的、并符合需求;(3)编码执行正确的事件顺序,前后一致的接口关系、正确的数据和控制流程图、完整性、恰当的定时分配和预算估计、错误的定义、隔离和恢复;(4)程序是否正确地实现了软件详细设计:第10页(5)审核确认测试计划:(6)承建单位应开展易用性测试、稳定性测试、Web应用服务器测试;(7)审核测试需求、测试用例、测试数据符合规格说明:(8)确认软件产品成功地进行了测试,测试过程符合规格说明;(9)测试报告是正确的,实际情况和预期结果之间的差异已得到解决;(10)针对测试中发现的软件错误进行了软件修改,并开展了相应的软件回归测试;(11)是否按计划开展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配置管理。4.5系统联调和试运行阶段本阶段中标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协助招标人确认工程进入试运行;(2)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3)进行试运行期系统检测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4)试运行期间对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5)进行试运行事件核算;(6)协助招标人确认试运行通过。(7)中标人按照测试过程的生命周期(测试计划、测试系统建设、测试执行和总结分析几个阶段),结合中标人的测试工具,或者配合第三方测试机构,对工程实施以下测试步骤:(8)测试验收方案的设计,制定测试计划(9)测试验收方案在总体方案设计和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制定,必须得到三方的认可,并经过专家审核后有效。同时制定测试计划,将招标人需求、系统需求转换为测试需求。(10)项目验收测试(11)在项目实施的项目测试验收阶段,要严格按照测试验收方案进行整体测试和验收工作,包括编制测试验收方案、进行测试和验收以及提交测试和验收报告等。(12)提交测试验收报告(13)项目测试和验收完成后,编制项目测试验收报告,提交双方审核。5.项目验收阶段系统联调结束,整体系统试运行后,由招标人、承建单位以及中标人或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共同对整体系统进行验收,整体验收的结果由参加整体验收的各方签名,形成整体系统验收报告,附上整体系统试运行期间的有代表性的运行日志的记录,并且给出最终的明确结果:(1)通过整体验收;(2)未通过整体验收,延迟再作验收。本项目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有:第11页1)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2)监督检查承建单位做好用户培训工作,检查工程各式用户文档;3)组织系统用户验收;4)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文档;5)参与项目合同验收;6)签署项目合同验收报告;7)审查承建单位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8)向招标人提交监理工作总结;9)将所有的监理材料汇总,提交招标人。6.项目移交阶段(1)系统的设计方、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2)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3)项目施工文档的移交;(4)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5)项目的整体移交。(六)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准则遵照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业主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工程监理应做到:1.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遵守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没有承接过任何信息系统工程:2.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4.不得泄露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5.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6.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7.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七)安全保密要求本项目要求监理方遵守保密制度,确定项目保密责任人,同时要求投标人:1.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要求监理履行保密责任,并遵守合同中有关保密要求;2.监理单位各级组织严格履行保密职责:3.按照保密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八)监理服务应遵循的依据第12页.应遵循监理行业的有关文件,如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应遵循信息系统建设有关的标准、规范或文件,如EIA/TIATSB67《无屏蔽双绞线系统现场测试传输性能规范》: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S/T30003-93《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6650-86计算机房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17544-1998《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GB/T12504-1990《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5-19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8567-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规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七、支付方式(一)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递交的无误且完整的支付申请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一笔款项(合同金额30%)的财政支付手续。供应商未提供或无法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二)项目建设完毕并经甲方用户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根据合同总额的40%支付给供应商。()项目建设完毕并通过合同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根据合同总额的30%支付给供应商。(四)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每次办理付款手续之前提交服务明细清单,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对服务清单完成审核。双方审核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并提交服务清单等资料及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五)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成交供应商收款延期到账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应商延期或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第13页补充协议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供应商(乙方):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为确保双方顺利履行合同义务且双方权益,针对原合同: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为:GDHT-2026-022640),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以共同遵守。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上述合同中以下部分条款进行更改或增加:第五条违约责任2.7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在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7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六条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将上述条款更改为:第五条违约责任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予赔偿。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如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予赔偿。第六条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增加的条款为:第五条违约责任4.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用、公证费、合理的律师费、调杳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差旅费等相关必要成本及费用。二、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原合同其他约定不变。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签约的日期不一致,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以下无正文)甲方:(公乙方:(公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约时间:2026年3签约时间:日月/20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