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 二氧化硫 双氧水 吊白 甲醛 硼砂 工业碱 氧氟沙星采购合同公告(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 化学试剂和助剂

_、合同编号:11N30897063620261001
二、合同名称: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和农批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DWYYM-26-0118GK
四、项目名称: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和农批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01号
联系方式:0574-89554293
供应商(乙方):宁波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789号6号楼4楼美成科技
联系方式:186574955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8334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宁波美成规格型号: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残留

2.合同金额(元):28334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标项_)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和农批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pdf

(标项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和农批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pdf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和农批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合同(标项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甲方: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宁波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6年03月10日签署地点: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编号:DWYYM-26-0118GK项目名称: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和农批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标项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甲方(买方):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卖方):宁波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和农批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标项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另附)及乙方的投标承诺:二、合同金额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次/盒)所需耗材数量(单位:盒)品牌、型号中标单价(盒/元)小计1(核心产品)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残留250720宁波美成135972002二氧化硫100136宁波美成5878883双氧水100136宁波美成5878884吊白块100136宁波美成5878885亚硝酸盐100200宁波美成58116006甲醛100136宁波美成5878887硼砂100136宁波美成5878888工业碱100136宁波美成5878889氧氟沙星(组织)胶体金检测卡2564宁波美成1751120010孔雀石绿胶体金检测卡2548宁波美成180864011恩诺沙星(禽蛋)胶体金检测卡2532宁波美成175560012氟苯尼考(禽蛋)胶体金检测卡2532宁波美成175560013盐酸克伦特罗胶体金检测卡2548宁波美成95456014腐霉利胶体金检测卡2580宁波美成1461168015克百威胶体金检测卡2580宁波美成1461168016倍硫磷胶体金检测卡2532宁波美成180576017恩诺沙星(组织)胶体金检测卡25152宁波美成1702584018金刚烷胺胶体金检测卡2532宁波美成160512019噻虫胺胶体金检测卡25108宁波美成1461576820毒死蜱胶体金检测卡25108宁波美成14615768合计金额283344.00元注:因余姚全市农贸市场数量和市场内摊位数量会发生变化等不确定因素,上述所需数量仅为预估数量,最终按照甲方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三、技术资料:/四、产权及产权担保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乙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乙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2.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3.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允许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七、交货(安装)期限、交货(安装)地点及交货方式1.交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按甲方要求: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提供的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出卖人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八、款项支付: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乙方预付款担保:1)预付款担保金额:同预付款相等金额:用2)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5143)预付款担保提交时间:与预付款同步;4)预付款担保期限:保函办理时间起至合同履约结束;5)预付款担保的退还:合同履约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退还预付款担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若在预付款担保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扣罚,同时乙方必须全额退还本项目的预付款,待预付款退还至甲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乙方预付款担保。如乙方拒不全额退还预付款的,甲方有权从其递交的预付款担保中得到赔偿):2、按实际数量且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按采购方要求送货,每次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送货金额,预付款优先在货款金额中扣除。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保(保修)期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从出厂之日开始计算;十一、质量保证和基本售后要求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货物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或过期,乙方必须负责包修、包退、包换。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由质量引起的安全问题(含第三方的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验收1.本项目货物由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4.验收时乙方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完成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或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或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完成货物安装”的(甲方原因除外),乙方应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货物安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交付的货物经检测达不到技术要求或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货物: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或退货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特别约定: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产生,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当出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形,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十七、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修改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单位负责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电话: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单位地址:家301单位地址:签订地点:60开签订时间:206年3月10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和农批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合同(标项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甲方: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宁波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6年03月10日签署地点: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编号:DWYYM-26-0118GK项目名称: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和农批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标项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甲方(买方):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卖方):宁波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和农批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标项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另附)及乙方的投标承诺:二、合同金额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次/盒)所需耗材数量(单位:盒)品牌、型号中标单价(盒/元)小计1(核心产品)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残留250720宁波美成135972002二氧化硫100136宁波美成5878883双氧水100136宁波美成5878884吊白块100136宁波美成5878885亚硝酸盐100200宁波美成58116006甲醛100136宁波美成5878887硼砂100136宁波美成5878888工业碱100136宁波美成5878889氧氟沙星(组织)胶体金检测卡2564宁波美成1751120010孔雀石绿胶体金检测卡2548宁波美成180864011恩诺沙星(禽蛋)胶体金检测卡2532宁波美成175560012氟苯尼考(禽蛋)胶体金检测卡2532宁波美成175560013盐酸克伦特罗胶体金检测卡2548宁波美成95456014腐霉利胶体金检测卡2580宁波美成1461168015克百威胶体金检测卡2580宁波美成1461168016倍硫磷胶体金检测卡2532宁波美成180576017恩诺沙星(组织)胶体金检测卡25152宁波美成1702584018金刚烷胺胶体金检测卡2532宁波美成160512019噻虫胺胶体金检测卡25108宁波美成1461576820毒死蜱胶体金检测卡25108宁波美成14615768合计金额283344.00元注:因余姚全市农贸市场数量和市场内摊位数量会发生变化等不确定因素,上述所需数量仅为预估数量,最终按照甲方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三、技术资料:/四、产权及产权担保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乙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乙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2.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3.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允许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七、交货(安装)期限、交货(安装)地点及交货方式1.交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按甲方要求: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提供的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出卖人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八、款项支付: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乙方预付款担保:1)预付款担保金额:同预付款相等金额:用2)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5143)预付款担保提交时间:与预付款同步;4)预付款担保期限:保函办理时间起至合同履约结束;5)预付款担保的退还:合同履约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退还预付款担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若在预付款担保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扣罚,同时乙方必须全额退还本项目的预付款,待预付款退还至甲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乙方预付款担保。如乙方拒不全额退还预付款的,甲方有权从其递交的预付款担保中得到赔偿):2、按实际数量且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按采购方要求送货,每次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送货金额,预付款优先在货款金额中扣除。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保(保修)期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从出厂之日开始计算;十一、质量保证和基本售后要求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货物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或过期,乙方必须负责包修、包退、包换。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由质量引起的安全问题(含第三方的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验收1.本项目货物由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4.验收时乙方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完成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或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或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完成货物安装”的(甲方原因除外),乙方应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货物安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交付的货物经检测达不到技术要求或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货物: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或退货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特别约定: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产生,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当出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形,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十七、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修改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单位负责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电话: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单位地址:家301单位地址:签订地点:60开签订时间:206年3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快速检测使用试剂 二氧化硫 双氧水 吊白 甲醛 硼砂 工业碱 氧氟沙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