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防护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HZYR-AK-26003
二、合同名称:2025年石门镇双丰村道路防护工程
三、项目编号:HZYR-AK-26003
四、项目名称:2025年石门镇双丰村道路防护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岚皋县石门镇老街
联系方式:0915-2811217
供应商(乙方):安康市君建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
联系方式:152915491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工程
1(个)
¥122,000.00
¥122,000.00
无
合同金额: 12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23日
履约地点:岚皋县石门镇双丰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年石门镇双丰村道路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pdf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26年03月24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2025年石门镇双丰村道路防护工程建设单位: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安康市君建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2月3日2025年石门镇双丰村道路防护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乙方(承包方):安康市君建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现将2025年石门镇双丰村道路防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5年石门镇双丰村道路防护工程工程地点:岚皋县石门镇。二、主要工程内容及合同价款主要建设内容:在双丰村新建120.2米挡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款:壹拾贰万贰仟元整(¥:122000.00元)。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日历天工程开工日期:2026年2月4日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2月23日乙方须在合同工期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进行必要的养护后,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若因乙方原因迟延交付期限,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此款项从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工期,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延期交付时间;如因工程量增加,可合理延长工期,具体期限由双方商定。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合格。工程质量责任:乙方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质量责任,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对工程保修,保修时间自乙方正式移交甲方之日起算,保修期为一年。五、工程安全责任及施工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行人及车辆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需制定施工实施方案,并书面报甲方批准;乙方每进行一道隐蔽工程须填报隐蔽工程验收表,报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覆盖,否则甲方不予计量;乙方施工租用工程机械施工时,所租用的机械必须具有合法证件,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格的从业资质手续,各种保险必须齐全有效,相关资料必须书面报甲方审查,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可变方式计算工程价款,综合单价以中标价为准;本工程综合单价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甲方、乙方、监理方现场签认)计算,工程量发生增减,按相应的中标综合单价计取:对于增加工程量在招标文件中未涉及的工程项目,但在本次工程中又必须附带实施的工程量,由甲乙双方提前结合市场价协商确认综合单价,经由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共同会审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否则,增加工程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予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在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出案前,本工程按照工程施工进度付款,进度工程款支付按照监理人(项目总监)审核的完成工程价款向成交单位支付。工程完工后,付至所有完成工程量价款的90%;剩余工程款在确认达到合同质量目标,并且结算书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果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个月内结清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施工图纸和设计图交底工作。(2)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预检和完工正式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3)如甲方需变动设计方案,应提前通知乙方。(4)协调施工临时场地,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安施工规范和施工相关标准及招投标清单材料要求执行,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的监督。(2)应遵守国家、陕西省、安康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定,遵守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在施工现场中发生的人身安全、机械事故、治安事件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自行解决办公场所及食宿问题。(4)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及现场施工情况,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含电子版),并经过甲方审核签字认可后方可备案。(5)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负责立即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6)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应按验收要求,及时提供合同范围内工程验收的产品合格证及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并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7)负责解决现场材料的保管、防火。防盗事宜。(8)因乙方原因,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出现重大事故造成媒体、电视、报纸等对甲方的不利报道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9)现场项目经理人、证必须与中标项目经理相符,项目组织管理机构须与项目组织设计中一致,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或者项目组织管理机构人员经常不在施工现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工程另行发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0)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施工队伍道德教育,对违背各项管理制度三次以上、工程管理混乱、参加社会不法活动、干扰工程施工,且不接受甲方整改意见的,甲方有权责令其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离开工地,直至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1)乙方必须及时兑付施工人员及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因拖欠工资导致工程延误或民工上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留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5%支付违约金。.八、争议处理方式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事项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地震、洪涝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说明详细情况,并在有效时间内向甲方提供证明材料。2、乙方应协调好施工现场的周边关系,由此引发的对施工及外界的干扰由乙方负责解决。。3、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应做到施工场地布置应合理、物料摆放应整齐、工完场清;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并外运出场,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十、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极的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合同签订日期:706年2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防护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