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塌治理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淳化县自然资源局2026)



一、合同编号:HC-2026001-SG

二、合同名称: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二组崩塌治理工程

三、项目编号:HC-2026001-SG

四、项目名称: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二组崩塌治理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淳化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南新街
联系方式:18700061593
供应商(乙方):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渭蓝路2号
联系方式:153191272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二组崩塌治理工程
1(项)
¥2,401,216.46
¥2,401,216.46


合同金额: 2,401,216.46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零壹仟贰佰壹拾陆元肆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8月24日
履约地点:淳化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大店村二组地质灾害工程施工合同(1).PDF
淳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3月25日

地质灾害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HC-2026001-SG)第号项目名称: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二组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二组建设单位:淳化县自然资源局1施工单位: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7月24日第1页共13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一、甲方、乙方1.甲方:淳化县自然资源局2.乙方: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二、合同文件组成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中的澄清纪要及补充资料④投标书及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包括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补充协议(包括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书和有关函件)合同条件图纸⑦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文件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三、合同形式1.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一条。2.合同价内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运输费、企业管理费、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费、临时工程费、临时占地租金、青苗赔偿费、拆迁、环保、保险、税金、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3.合同价:大写:贰佰肆拾万零壹仟贰佰壹拾陆元肆角陆分整小写:¥2401216.46元第2页共13页四、合同工程范围合同的工程范围是指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内容及范围。详细内容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主要内容:土方开挖、削坡、排水渠、混凝土挡墙、窑洞封堵。五、合同的转包与分包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乙方及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转包(招标文件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有发生,另选施工单位。六、书面通知1.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书均以书面文件为准。2.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必须以书面形式。由于某种原因,需口头指示时,乙方应当接受,随后监理工程师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对上述口头指示予以补认。七、合同的履行1.合同双方均需认真履行合同赋予各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承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均属于违约行为,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各自承担其相应的责任。根据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进行的任何批准或同意,并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2.乙方在投标书附件中填写的资料,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要根据工地需要及时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可采取暂停施工、暂停支付,另行雇用及罚款等一切自认为合理的手段来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3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书附表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常驻现场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如果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批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工地,请假超过3天时,由甲方审批。未经批准或超假者将按2000元/日给予损失赔偿(赔偿额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如果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已委派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不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撤换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撤回原委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委派新的经甲方与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4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甲方将按违约论处,每发生一次,由乙方给甲方1万元的损失赔偿。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文明施工,积极协调与当地居民就工程涉及赔付等事宜,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协调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第3页共13页6.如果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7.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逾期5个月以上,则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全部相关费用(包含监理费、误工费等)和引起的一切责任。八、进度计划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九、工程工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在2天内将现场(或部分现场)移交给乙方。乙方接管现场且开工报告得到批准后,即可开始施工。本期招标工程有效合同工期在签订协议书时予以明确,工期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计起。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和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定之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工程量超出招标工程量的30%;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不可抗力;可能会出现的,但不是乙方过失或违约造成的。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条款中任意一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投标承诺书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按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乙方赔偿甲方元人民币。工期延误赔偿最高限为合同总额的%。3甲方可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十、工程质量1.本工程应达到相应的国家、行业、省市标准及图纸规定的有关标准。2.如期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委托第三方,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价格10%向甲方赔偿。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第4页共13页十一、合同价款与工程款支付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中标人的投标价即为合同总价,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变,最终结算工程款以审计局(审计公司)审计报告为准。2、工程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施工准备取得开工令后,甲方拨付乙方30%的合同款作为工程备料款。(2)工程款的支付,按工程月/季(或形象进度)进度结算,乙方申请工程款支付时,除编制进度统计报表外,还应填写“工程价款结算单”一式四份,程序同前,格式由监理工程师提供。乙方按月/季或按工程阶段向监理项目部申报工程进度统计表或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支付通知单后,7天内支付工程款。3、每次结算时,甲方按不高于进度结算的80%支付本次应结算的金额。4、工程竣工,初验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额的85%。5、终验通过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总额的95%。6、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水文年)满后,经甲方核查无工程质量问题应一次性付清。十二、材料设备供应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均已含在投标报价之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乙方采购、安装。十三、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1.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制定管理办法,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坚决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由于管理不善或职工的过失及第三者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等任何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由其而引发的连带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2.乙方为了出入现场、备料和施工运输,应维修和养护必要的临时道路和周边支护,其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整洁和安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妥善存放施工设备和材料,如因乙方施工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群众利益受损或设备及材料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从现场及时清除并运走,并由乙方承担费用。第5页共13页4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再次自然灾害的发生。十四、工程量的计算1.确定完成工程量所采用的测量和计算方法,都必须按有关规范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验证后才能生效。2.除非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另有准许,一切计量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测量。3.工程量由乙方计算,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复核批准。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及有乙方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一份,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4凡超过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长度、面积等都不予以计算。5.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计量。十五、合同变更1.只有在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和变更时,才充许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出现上述情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则应尽快从施工现场撤离。2.由于出现了上述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有: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的全部合格工程费用。3.由于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施工现场提供方便。4如果从法律上认为乙方已陷入自动申请或强制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或无视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义务时,也可由甲方单方面中止合同,其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十六、其他1.保险。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乙方雇员及第三人身意外伤亡等购买保险,保险额按国家规定执行。2.每一方均应负责和保障另一方不负担由于他自己的行为或疏忽所招致的物质财产的损坏或损失以及人员伤亡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和索赔。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电力、通信、水利、林业、环保、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行政及经济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行政及经济责任。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第6页共13页(此页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210年3月002年月7日fE附件1:廉政合同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附件3:乙方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第7页共13页附件1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淳化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称甲方)与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方、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遵守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二组崩塌治理工程施工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的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以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第三条乙方义务第8页共13页(一7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一)7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7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7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7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乙方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二组崩塌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二组崩塌治理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见证单位为无。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2年月20日年22第9页共13页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二组崩塌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淳化县自然资源局与乙方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相关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第10页共13页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干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攥破、港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干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都应孰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急剧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7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7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若由于7方措施不当、疏干管理而导致的社会人员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第1页共13页(此页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26年月2日年7026第12页共13页附件3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淳化县自然资源局:鉴于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淳化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二组崩塌治理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将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此,乙方的法人代表王冲以合法地位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一、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诺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将工程转包或将主体工程违法分包,或以劳务协作名义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体承包者;二、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诺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雇佣劳务人员签署劳务合同并支付劳务费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如出现因乙方引起的任何劳务纠纷或诉讼,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三、乙方承诺出现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后,乙方接受甲方对我们所采取的如下任何处理措施:1.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在本合同段的承包合同,或将本合同段工程中部分工作交由其他乙方或特殊乙方完成,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规定的期限退场或接受调遣。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同意甲方从正常支付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所欠工程款和劳务费用。3.同意承担合同段清场而引起的材料、供货、设备租用、民工工资和其他相关损失费用。4.乙方还承诺,愿意承担与之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的任何规范建设市场管理的行政措施。5.本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甲方向乙方颁发交工证书之日起终止。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6年3月2人日第13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崩塌治理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