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机动车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什县文化馆(乌什县文工团)2026)
一、采购人名称:乌什县文化馆(乌什县文工团)
二、供应商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乌什县支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什县文化馆(乌什县文工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51101000027534264
五、合同编号:11N45798795X2026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乌什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机动车保险
详见附件
项
1.00
7583.28
7583.28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什县文化馆(乌什县文工团)
联系人:吐尔逊·外力
联系电话:18096903232
传真:/
地址:乌什县热斯太街科技艺术文化综合大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保险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8795X2026401).pdf
合同编号:11N45798795X2026401采购单位(甲方):乌什县文化馆(乌什县文工团)服务单位(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乌什县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乌什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机动车保险服务”迁入项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乌什县支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机动车保险服务”迁入项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乌什县支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机动车保险服务”迁入项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乌什县支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6]105号乌什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机动车保险--品牌:1项7583.287583.28合同总价(元)7583.28合同总价(大写)柒仟伍佰捌拾叁元贰角捌分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6]105号财产保险服务17583.28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三、服务条款: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1/2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东大街(兵团)支行账号:账号: 3077780104001313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产保险+机动车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