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警车燃油费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2026)



一、合同编号: 20260004
二、合同名称: 警车燃油费
三、项目编号: 项目流水号[2026]03924号
四、项目名称: 警车燃油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1号
联系方式:13514820707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桥中大街37号
联系方式:136548537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287.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辆
主要标的单价:1287.2000元
合同金额: 0.12872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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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单位自行支付采购资金承诺函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科:警车然油费政府采购项我单位填报的政府与采购计划表目,该项目资金来源中单位非财政性资金/287.20元,由我单位负责落实,并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和付款约定有我单位自行支付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非财政性资金支付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有我单位承担。采购单位负责人(签采购单位(公章)内蒙古治区一一及人民法院之一之足关于警车燃油费的请示自治区财政厅:因警车办案需要,拟采购燃油费898.31元、2497.81.00元2832.47元、4773.44元、2068.19元、3595.81元、2195.95元、1287.20元、4235.92元、5257.96元、40000.00元。请予批准3兴安盟中级人民院2026年03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车燃油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