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采购合同公告(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中共云浮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云浮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6)



云浮市南方大豆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云安区、罗定市)(乡村振兴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云浮市南方大豆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云安区、罗定市)(乡村振兴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53000071757862601271121

项目业主: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服务机构:

广东金颖农业科技孵化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云浮市南方大豆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云安区、罗定市)(乡村振兴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

4453000071757862601271121

合同总金额:

¥68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实施云浮市南方大豆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云安区、罗定市),建立大豆品种试验示范与推广区2个,示范面积1750亩,其中云安区示范1250亩,罗定市500亩;示范南方大豆优新种5-6个。举办示范推广现场会1次,培训人员50名。

合同附件

大豆合同.pdf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6-03-25

云浮市南方大豆新品种试验示范项目服务合同甲方:云浮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5300007175786F法定代表人:陈芳斌联系人:张建文联系电话:0766-8923361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隆路45号乙方:广东金颖农业科技孵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M20C9P法定代表人:梅双联系人:曾国平联系电话:1382668852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创新大楼213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合作共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云浮市南方大豆新品种试验示范项目:(一)建立大豆品种试验示范与推广区2个,示范面积1750亩。两个示范区均达到“地块集中连片、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示范效果显著”的标准,地块平整度、排灌条件、交通便捷度均满足观摩与推广需求,示范品种覆盖率100%。(二)示范南方大豆优新种5-6个。筛选5-6个适宜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南方大豆优良品种,示范种植后,明确各品种的出苗率(≥90%)、抗逆性(抗倒伏、抗病虫害能力强)、产量(比当地常规品种高10%以上)、品质(蛋白质含量≥40%),形成品种适应性评价报告,为后续大面积推广提供科学依据。(三)举办示范推广现场会1次,培训人员50名。通过现场会与培训,带动周边农户了解并尝试种植优良大豆品种,提升优良品种知晓度与认可度,掌握示范品种特性与标准化栽培技术。(四)管理目标。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制度、物资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督,按时保质完成所有核心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豆优良品种示范推广模式。第二条实施范围以及服务期限(一)实施范围。严格限定于云浮市云安区、罗定市,每个区域各建立1个大豆品种试验示范与推广区,具体地块经实地考察、筛选后确定,确保地块集中连片、土壤适宜、交通便捷、种植基础好,便于田间管理、观摩展示与技术推广。(1)云安区示范区:总面积1250亩,地块土壤以壤土为主,排灌系统完善,便于现场观摩。(2)罗定市示范区:总面积500亩,地块地势平坦、光照充足,土壤肥沃,周边种植农户集中,辐射带动作用强。(二)服务期限。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期限可根据当地大豆种植季节(南方大豆一般春播3-4月)灵活调整。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协调。(二)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执行本服务项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对于其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应事先明确告知乙方。甲方拒不配合导致服务延误或无法完成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已收费用不予退还。(三)甲方拥有对乙方服务的建议权,对于甲方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乙方应及时回应,并根据相关建议和意见与甲方进行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四)甲方应依照本合同支付服务费的规定,足额向乙方支付。(五)甲方应严格保密乙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人员信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标准、质量提供服务,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二)乙方工作小组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与甲方的充分沟通和交流。及时向甲方汇报服务进度、问题、成果,按甲方合理要求提供工作成果、资料、报告、记录等,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及时整改、完善。(三)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或者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以任何形式或方式、使用或传播相关资料和信息。(四)乙方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经验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如需更换主要服务人员,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五)乙方对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原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报告、数据等)享有完整知识产权;甲方仅可在本合同目的范围内使用,不得擅自复制、传播、转让或用于其他项目。第五条服务收费(一)本合同服务收费为人民币68万元(大写:陆拾捌万元整)(二)本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技术服务费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首期款,即人民币38万元(大写:叁拾捌万元整)。待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三)发票项目为:技术咨询(服务)费。乙方提前开具发票,办理请款手续.待甲方财政审批拨款后支付。(四)乙方银行账号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山支行账户名称:广东金颖农业科技孵化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56901040012736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二)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出终止合同:1.依据国家法律或地方行政法规要求终止时。2.因不具备继续实施的条件时。3.各方协商同意终止时。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一)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限届满终止。(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提供的任一项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按每项服务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经甲方同意的除外),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外,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成果/拒不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从逾期之日起以到期应付而未付金额为本金按同时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给乙方。甲方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财政部门请款即视为甲方没有逾期付款,乙方不得就财政部门划款时间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或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五)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补充合同和解决争议方式(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相抵触。(二)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十条通知和送达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合同未列明的,以双方的注册地址或身份证地址作为送达地址)。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无论是否为各方人员签收或拒绝签收或查无此人、已迁址等,均在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的,电子邮件到达收件人服务器即视为送达。送达地址还可作为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以下无正文,转页为签章页)(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签章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2026年3月25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2026年3月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