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拆旧重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民委员会2026)
北滘镇莘村社区卫生服务点(原莘村卫生站)拆旧重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北滘镇莘村社区卫生服务点(原莘村卫生站)拆旧重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7304693292601281818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民委员会
服务机构:
广东衡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北滘镇莘村社区卫生服务点(原莘村卫生站)拆旧重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编号:
4406067304693292601281818
合同总金额:
¥8,035.42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3月31日
服务内容:
北滘镇莘村社区卫生服务点(原莘村卫生站)拆旧重建工程提供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附件
北滘镇莘村社区卫生服务点(原莘村卫生站)拆旧重建建设工程结算合同.pdf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民委员会 2026-03-25
合同编号:广东衡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H北滘镇莘村社区卫生服务点(原莘村卫生站)拆旧重建工程名称:工程委托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民委员会工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民委员会咨询人:广东衡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人、咨询人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工程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北滘镇莘村社区卫生服务点(原莘村卫生站)拆旧重建工程工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二、咨询工作内容: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口编制(审核)口项目经济评价(二):口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口建设工程结算编制口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口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三):口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口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四):口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五):口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口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口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六):口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编制(审核)(七):口其他三、咨询酬金:(一)服务计费标准①、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1742号《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的规定,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各收费标准计算收费。1②、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617709.87元,根据收费标准计算:1000000*2.8‰+2617709.87*2.5‰,金额为¥9344.27元,经双方协商,项目合同金额为¥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③、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时,乙方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咨询服务费报甲方:甲方核对后通知乙方开具发票,并进行付款。乙方收到款后,应将成果文件提交甲方。四、付款方式咨询成果编制完成之日起7天内,委托方一次将编制费付给受委托方。五、咨询工作期限:(一)、咨询人在委托方交齐资料30天内编制完毕建设工程报告;六、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七、咨询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八、委托人向咨询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九、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完成本工程咨询成果编制的各项工作后自然终正。委托人(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民委员会咨询人(乙方):广东衡诚工程项县管理有限公司2签订合同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长春支行.账号:账号:44050179031700000894单位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北侧第140幢单位地址:01号首层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663-3888222签订日期:202年2月9日2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词语定义、使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1条下列词语和用语,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当事人。4、本合同时间以“天”为计算单位。事件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时。第2条本合同适用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造价计价方法。第3条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4条咨询人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实施咨询工作。当委托人有要求:时,应向委托人提供与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第5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务,保质、按时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第6条委托人及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要求进行核对时,咨询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或核对。第7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8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工作,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3第9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全部资料。第10条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当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11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项委托的工作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第12条委托人应按时向咨询人支付咨询酬金。咨询人的权利第13条在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范围内,咨询人具有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履行咨询工作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要求委托人补充资料。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进行核对。3、咨询人在进行咨询工作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14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的工作受到延误或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顺延延误的工作时间并支付额外增加工作内容的酬金。委托人的权利第15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掌握证据证明或咨询人主管单位认定属实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咨询人的责任第16条咨询人应当认真履行咨询合同中约定的咨询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咨询工作4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咨询人单方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17条咨询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当承担责任。第18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如果该赔偿或其他要求导致委托人不必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咨询人则应补偿。委托人的责任第19条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第20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咨询人造成损失时,应赔偿咨询人的损失。第21条委托人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如果因该赔偿或其他要求导致咨询人不必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则应赔偿。咨询酬金第22条咨询酬金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工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23条委托人超过约定时间不支付咨询酬金,委托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咨询人支付应付酬金的贷款利息。第24条委托人如果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3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支付项目的支付。第25条支付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26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27条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咨询工作时,委托人向咨询人发出未尽义务通5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通知发出21日后向咨询人发出终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第28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14日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第29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30条委托人和咨询人履行完毕本合同全部义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工作文件,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咨询酬金后,除本合同保密条款继续生效,本合同即告终止。其他第31条因本咨询工作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要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32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以外的,经委托人同意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33条咨询人在本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第34条除委托人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对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争议的解决第35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普宁市人民法院起诉。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91445281MA5522,诨奇监管信(副本1-1)名称街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类型有限公日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3日法定代表人潘伟峰1住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北侧第140撞01号首层经营范围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工程监理服务。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3年03月2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拆旧重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