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



一、合同编号:11N01254557720262

二、合同名称: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152026CCS00005
四、项目名称: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大同市云州区大众里3号
联系方式:15935293355
供应商(乙方):大同市奎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马军营乡田村
联系方式:1873528360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860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食堂餐饮加工服务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2860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食堂).pdf
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11N01254557720262).pdf

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包2食堂服务)合同编号:11N01254557720262合同各方:甲方: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大同市云州区大众里3号邮政编号:037300电话:15935293355联系人:吴飞乙方:大同市奎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马军营乡田村邮政编号:037000电话:18735283602联系人:李菲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昌荣街支行帐号:88688045013160017428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基本情况1、坐落位置: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及三个中队2、服务类型:食堂服务3、服务范围:负责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及下设3个中队的食堂餐饮加工服务,保障全队人员用餐服务。第二条:食堂服务委托管理事项1、根据甲方工作人员用餐数量需求进行食材采购,食材采购时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2、根据甲方工作人员用餐数量需求,进行食品加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并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且乙方需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一周内菜谱不得重复;3、食堂内的保洁及垃圾清理不再单独计取费用,由本食堂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故乙方需根据服务范围制定完善的经营管理目标,明确各种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要求,以及各项规章制度;4、乙方需定时对工作人员展开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增加员工的服务意识,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奖罚机制,实行责任到人,通过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使员工能始终积极、主动地进行工作;5、乙方需管理并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再上岗。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6、保证食品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所有食品必须留样48小时以上,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马铃薯、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7、接受和配合上级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第三条:费用及人员配置要求1、食堂需配备一名职业经理来配合甲方工作,在工作中需起到上传下达、监督、管理以及风险防控和预警的作用;2、所有服务人员由职业经理进行安排工作,协助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做好日常服务工作;3、本次服务价格具体说明如下:食堂服务费价格为286020元/年,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甲方每季度支付服务费71505元。4、食堂餐费单位补助金额为18元,分别为早餐1元、中餐17元,餐费按实际结算,大队及中队餐费每月结算一次。5、人员数量及分工乙方自行安排,需满足招标服务内容要求。必要时乙方在根据符合预算的前提下,需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动态调整。第四条:服务期限本合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限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7年3月16日止。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派专人负责食堂饭菜质量、人员情况的监督、考核及与之相关的设备维修工作,甲方负责水、电、气、暖费用及食堂内部设施的必要维修费;2、甲方有权对乙方食材采购渠道和食材安全、配餐、营养搭配及乙方的服务水平和卫生状况进行监督考核管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更换、重新搭配;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的不符合厨师、卫生状况的炊事人员及食堂管理水平不达要求、不符合食材国家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负责及时进行整改、调配;4、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甲方制定的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奖惩。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其他人为原因给甲方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甲方对乙方非用于本合同指定的餐饮业相关内容的开支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支付。如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甲方食堂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应当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6、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担的饭菜质量、人员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执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甲方食堂的经营管理,组织创新运营,营造良好正常有序的管理气氛。对所有餐具做到每日定时、定期消毒,确保卫生状况达标;2、乙方负责餐厅的食材及菜品的采购、所采购的食品必须渠道正规,菜品新鲜,品质合格,并在开发及制作过程中做到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调查,发现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及时进行整改;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菜谱种类和标准结合实际提供早、午、晚餐,做到及时更新菜品,营养均衡搭配,每月定期推出新菜品,保证菜品的花样齐全,口感的新鲜、可口;4、乙方负责餐厅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到餐饮人员卫生、环境达标。定期对食堂所有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甲方备案,体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对发现有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的人员及时更换,并由乙方负责解决;5、乙方负责员工的技能培训、素质培训、礼仪培训等;6、乙方应节约水、电、气的用量,杜绝浪费现象;7、乙方所有参与餐饮工作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明,所雇员工须每年至少体检一次,并将体检结果交甲方备查。如在取得健康证后得病,并且病症影响食品卫生的,必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8、乙方负责承担由乙方自己所雇所有人员的工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甲方与乙方派遣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与甲方是承包关系,乙方人员在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致人损害或致自己损害的责任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措施。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0、乙方负责食堂整体建筑的清洁卫生,包括餐厅的餐桌、餐椅、餐具等摆放整齐,保证餐厅、地面、门窗、天花板、厨房间的所有设施无油烟污渍及污垢杂物;11、乙方必须正确使用甲方所提供食堂的各项设备设施,并有保管和维护的义务。固定资产类设备如需要更换,由乙方提出报告,甲方经检验后负责购置;12、乙方必须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食堂管理制度。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堂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各种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及一切相关责任;1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甲方的工作秩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转租、转包食堂。第七条:违约责任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按合同履行好各自的服务工作,如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补偿该服务价款总额的15%;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服务提出标准化、具体化的要求。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八条:本合同的法律效力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各方:甲方:乙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