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2026)



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21101000027192732
五、合同编号:11N457751808202616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档案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1.00
4000
4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杨亮
联系电话:13289001239
传真:/
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17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新昌吉回族自治州实验幼儿园35650元协议.pdf
关于档案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75180820261603).pdf

合同编号:11N45775149620261408采购单位(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实验幼儿园服务单位(乙方):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三期)——“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三期)——“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三期)——“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档案管理服务--品牌:1项35650.0035650.00合同总价(元)3565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1.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工作的验收(1)甲方根据提出的制作标准和质量要求,按批次验收乙方已完成的项目成果。数据验收的比率为10%抽检。(2)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后,甲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向乙方书面反馈验收结果。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如甲方未在验收期内向乙方反馈验收结果的,视为项目成果已通过甲方验收。2.付款方式全额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汇款、支票、现金结算均可。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出具有效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预估价的100%,即3565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在收到合同额约定的费用后入场。该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进行最终结算,乙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剩余费用的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剩余部分户。甲方账户信息如下:1/4单位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实验幼儿园税号12652300457751496K单位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8号开户银行工行昌吉州分行营业部帐号3004800109000042560行号102885080017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税号914401067577856208单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金山谷创意十街5号308~316、401~416房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帐号676959775572行号104581010011​三、服务条款乙方按照如下标准及甲方要求,对甲方现有的人事档案进行人事档案整理、数字化工作。1.档案整理相关标准(1)《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3)《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4)《*******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组通字〔2017〕25号)(5)《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11月印发)(6)《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7)《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22)2.档案专项审核相关标准(1)《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组通字〔2014〕32号)(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3月25日)3.档案数字化加工相关标准(1)《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2)《关于印发的通知》(档办发〔2014〕7号)2/4(3)《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4.档案服务外包相关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5.乙方应确保充足的生产能力,并在甲方配合的情况下,于2025年10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期间完成约定工作内容,确保质量。6.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期履行双方确定的项目执行计划。(2)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项目全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3)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涉及的相关人员及事务。(4)为顺利开展项目,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5)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合同约定费用。(6)甲方负责根据乙方进度提供需要进行整理的实物档案。(7)甲方为乙方提供满足5-10人同时办公的办公场所,并安装监控摄像,尽可能为乙方人员出入提供便利。(8)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组织验收并按期付款。(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7.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开展工作。(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档案整理的内容,若由于甲方提供资料间断或其他因素造成时间延误,乙方不负相关责任工期顺延。其他因素导致的延误,乙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将待整理的散件材料一次性提供给乙方,若乙方已经整理编码后,甲方提交整理的散材料属二次整理,由双方协商增加服务费。(3)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须具备档案整理、数字化工作经验,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档案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4)保证遵守甲方的管理要求,满足档案管理的安全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相关安全保密工作,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保证水、火、电、气等安全。(5)保证本项目所生成的过程管理文件和成果文件的保密,不得私自拷贝,不得泄露给第三方。(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3/4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账号: 67695977557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合同编号:11N45775180820261603采购单位(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服务单位(乙方):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三期)——“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三期)——“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三期)——“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档案管理服务--品牌:1项4000.004000.00合同总价(元)40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元整二、付款方式全额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汇款、支票、现金结算均可。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出具有效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预估价的50%,即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在收到合同额约定的费用后入场。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进行最终结算,乙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剩余费用的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剩余部分户。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网才科技(广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税号914401067577856208单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金山谷创意十街5号308~316、401~416房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帐号676959775572行号104581010011三、服务条款1/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期履行双方确定的项目执行计划。2.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项目全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3.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涉及的相关人员及事务。4.为顺利开展项目,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5.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合同约定费用。6.甲方负责根据乙方进度提供需要进行整理的实物档案。7.甲方为乙方提供满足5-10人同时办公的办公场所,并安装监控摄像,尽可能为乙方人员出入提供便利。8.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组织验收并按期付款。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开展工作。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档案整理的内容,若由于甲方提供资料间断或其他因素造成时间延误,乙方不负相关责任工期顺延。其他因素导致的延误,乙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将待整理的散件材料一次性提供给乙方,若乙方已经整理编码后,甲方提交整理的散材料属二次整理,由双方协商增加服务费。3.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须具备档案整理、数字化工作经验,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档案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4.保证遵守甲方的管理要求,满足档案管理的安全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相关安全保密工作,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保证水、火、电、气等安全。5.保证本项目所生成的过程管理文件和成果文件的保密,不得私自拷贝,不得泄露给第三方。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账号: 67695977557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3签订日期:2/3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